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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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总工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总工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总工会是本县乡(镇)工会和企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各时期中心任务和上级工会的工作任务,确定县总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 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 组织涉及有关职工重大利益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 指导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对各级工会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6. 协助县政府做好本县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7. 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研究、制定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工会事业发 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8.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二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县总工会党组今年分别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班子成员分别讲授专题党课、专题廉政党课各2次,到单位挂钩的杨林社区讲党课2次; 1—11月共召开15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集中研究重要工作69项,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于工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三是组织兰茂社区、金辉建材城、采腾物流公司等单位38名党员和劳模、职工代表开展“感受榜样风采 凝聚奋进力量”“链式”组织生活,参观春城劳模工匠馆、体验春城职工心理减压赋能服务中心、学习盘龙区小坝社区党群共建先进经验做法。
2. 加强职工思想引领,不断筑牢广大职工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一是积极组织各领域40名女职工参加“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徒步活动,团结凝聚女职工;完成58名全国、省级、市级劳模材料的收集整理宣传,开展困难劳模调查申报16人,创作推广《榜样·力量》礼赞劳模精神小视频,推荐乡村教师、乡村医生4人参加省总工会疗休养,推荐一线优秀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强边固边、快递员、大货车司机等42人参加县示范性疗休养。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劳动者、关心关爱劳模、学习劳模的浓厚氛围。二是联合兰茂社区开展 “‘小小端午粽 浓浓工会情’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粽’动员”主题志愿活动,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引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听党话、跟党走。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评员管理,常态化做好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的梳理排查与引导处置。四是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平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广泛宣传等多种方式,在职工群众中积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五是联合县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砥砺奋进新征程·喜迎党的二十大”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共评选出优秀作品24件参加昆明市相关决赛,分别获得全市语言类一等奖、文艺类二等奖,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是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上的精神,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
3. 多措并举,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出实效
2022年以来,嵩明县总工会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建会入会主攻方向,以新就业群体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多次深入新业态企业走访调研,宣传工会政策,推动企业建会,年内新建新就业形态工会组织6家,新增会员277人。一是顺利召开嵩明县总工会第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嵩明县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和第五次全体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完成了补选任务;顺利召开了嵩明县总工会第十一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嵩明县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对2021年工会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22年工会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节、中秋、国庆节期间,组织慰问“三新”领域职工500余人次,全年共调研走访企业40余家,工会联合会17家,开展“拉清单、清底数”行动,共排查出新业态经济组织358家,社会组织147家,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团结凝聚到工会中来。三是依托大货车协会和采腾物流公司工会联合会,增加大货车司机会员82人;依托韵达快递超市,整合圆通、申通、百事通、宏通、韵达、中通等6家快递公司,新增会员81人;依托嵩明家居城、金辉建材城、洪愉昌建材城,新建嵩明家居城工会1个,新入会会员38人。四是送餐员以“幸福嵩明”为依托,新建工会1个,新入会会员15人;商场信息员以兰茂广场商圈为依托,新建工会1个,吸纳商户入会,新入会会员27人;网约车司机以云滴出行网约车公司为依托,新建工会1个,新入会会员16人;环卫工人新建工会1个,新入会会员18人。五是以社区建会为兜底,嵩阳街道新建3个城市社区工会组织,吸纳辖区内小商店、小餐饮店等零散劳动者入会。六是举办2022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建会入会仪式暨送温暖活动,组织新建会入会的企业人员集中宣誓入会,对新成立的工会委员会进行了授牌,对新入会人员赠送工会暖“新”礼包。
4. 迎难而上,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一是健全尊重和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建设。嵩明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党代表259名,非公企业代表占11名,占比4.24%;政协嵩明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共219名,其中产业工人3名,占委员总数的1.37%,产业工人队伍占比逐届增加。二是在全县村(社区)农民工工作委员会100%全覆盖的基础上,以村(社区)干部为骨干,依托村(社区)办公区为服务阵地,2018年—2022年补助村(社区)农民工工作委员会55万元,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新型产业工人队伍服务阵地建设。三是深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定向委培班、企业冠名班、企业订单班,开办技师培养班,实现资源优势互补;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在嵩明县职业高级中学试点设立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班,以1+X证书试点、技能大赛、产教融合试点等工作为抓手,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发展。四是健全服务体系,依法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建立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建制率保持在70%以上。五是安排业务骨干专项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维稳工作,参与三方劳动关系协调,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5. 推进建功立业活动,积极开展评优评先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嵩明县2022年“72行大练兵·360行出状元”劳动竞赛活动。完成嵩明县2022年营商环境专题知识竞赛、嵩明县法院工会职工演讲比赛、昆明市叉车技能竞赛、嵩明县园林绿化工技能竞赛、嵩明县2022年“展技能风采·促乡村振兴”技能竞赛、工会财务知识技能竞赛、教学技能大赛等劳动技能竞赛活动,涉及20余个工种、职工1万余人次。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市级财务知识技能决赛,嵩明县代表队获得了昆明市工会财务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选手闭红梅获得技术标兵称号。三是参与省总工会主办的2022“喜迎二十大——会聚巾帼 智创未来”云南省首届女职工创客(创新创业创造)大赛。嵩明县总工会选送的《菁雅·月姝计划》项目,荣获创新组家庭文明赛道二等奖。四是昆明云深物业有限公司绿化班组荣获云南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完成县人民医院肖峻岭“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评选申报工作。五是在上级工会的关心支持下,云南工商学院喜获首批省总工会授牌的6家“工匠学院”之一。
6. 积极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组织全县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财会干部150余人,开展了为期2天的工会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为期1天的工会财务系统实操教学培训;积极支持镇(街道)、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电子商务师、电工、焊工、面点师、小儿推拿、种养殖等技术技能培训。二是积极支持街道、乡镇、园区工会联合会开展电工、焊工、护工、电子商务、面点师、护工、种养殖等职业技能培训。三是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在开展了“安康杯”竞赛活动,累计职工人数5151人,班组304个,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工作基础。联合县住建局对全县燃气企业等重点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并针对排查出的潜在风险点进行了整改。四是积极参与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6期,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7.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依托嵩明进国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联合县人民法院,成立了“法院+工会”劳动纠纷调解工作站,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的职能作用。二是持续推进厂务公开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向基层工会发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体系文件汇编》200余册,全县306个基层工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涵盖444个单位。其中:国有企业、集体企业、100人以上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到100%。三是切实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签订合同文本203份,覆盖企业197家,覆盖职工13276人。其中企业单独签订197份,覆盖职工12678人;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6份,覆盖企业275家,覆盖职工13276人;下发“两书”28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开展企业在建工程劳动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检查,特别是快递员、外卖员、家政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现场宣讲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五是积极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接待工作任务,临时救助困难农民工6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8. 持续开展普惠服务,竭诚服务广大职工
一是全年慰问困难职工、苦脏累险重一线职工、困难劳模、“三新”领域困难职工等2900余人,慰问金额70万余元;完成职工医疗互助961人702081元、大病救助3人3万元;上报金秋助学52人28.7万元,完成“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53户810万元,新建母婴空间3个、申报建设提升职工服务阵地1个。二是持续开展“一分钱乘公交”职工普惠活动,今年1—10月份,共普惠职工4万余人8万余元;联合嵩明畅行线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在“五一”期间推出持续30天的“9.9元洗车”职工普惠活动。三是组织开展2022年“情系职工·夏送清凉”慰问活动,为建筑工人、外卖小哥、环卫工人、消防员、交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600余人送去防暑降温饮品600份。四是实地走访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12户,排查帮扶困难职工49人;完成全县21家小微企业退工会费共19.9万元,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职工和企业纾困解难。
9. 开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讨论大竞赛,持续推动作风革命
一是联合县营商环境办开展了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嵩明县2022年营商环境专题线上知识竞赛活动,全县参赛单位52家,参与竞赛答题职工5397人次。二是联合县委党校党支部等单位开展了“党建引领,争当先锋,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共享主题党日活动,县总工会结合工会的参与、维护、建设、教育四大职能,参与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为什么,我为营商环境做什么?”大讨论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引起积极反响。三是开展大调研工作。县总工会分为4个组,对全县20余家工会领域重点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倾听基层工会意见建议,积极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作风革命,不断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努力建设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中层干部跟进做表率、全体职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良好局面。
10. 扎实开展经审工作,不断规范工会财务管理
一是组织全县90余名基层工会财务干部进行工会财务业务培训,理论结合实际,现场进行《工会财务系统实操教学》,不断提高工会财会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聘请第三方对2021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涉及全县17家工会联合会、34家工会委员会、县总工会本级共52家工会单位,出具工会经费预算执行(决算情况)审计报告52份。三是对照第三方审计意见书,推进整改落实。
11. 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女职工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功立业
一是积极组织各领域40名女职工参加“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徒步活动,通过开展徒步竞赛、“书香三八”读书分享、“最美三月天”插花活动,不断加强女职工思想引领,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功立业。二是组织观看《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新闻发布会,积极开展书香三八活动,收集作品5分材料上报。三是联合兰茂社区、龙泉社区开办爱心托管班三期,主要为6-12岁的职工子女205人提供托管服务,为200余个家庭解除后顾之忧。四是“喜迎二十大——会聚巾帼+智创未来”云南省首届女职工创客(创新创业创造)大赛荣获二等奖,组织女职工热议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2. 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着力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严格按照县委和市总工会文件要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有关工作,根据上级检查要求不断完善整理台账资料。二是不断加强和创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按照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中的作用。探索“法院+工会”等联合调解新模式。三是依托楼宇(商圈)、社区,推动建立工会组织和职代会,积极引导商家、租户参与楼宇、商圈管理,积极指导楼宇(商圈)基层工会化解矛盾纠纷,创建和谐商租关系。四是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选树出云南精机琥正机械有限公司、云南云内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先进单位,以点带面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创建新型和谐劳资关系。五是组织单位25名在职干部职工和工会社会工作者注册为社会服务志愿者,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综治维稳等志愿者服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13. 积极推进县总工会职工俱乐部房屋置换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市总工会和县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县总工会积极协调嵩明街道办、县棚改办等单位,积极推进县总工会职工俱乐部房屋置换工作。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原则同意嵩阳街道办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要求,在圆山馨苑部分安置1478.14平方米房屋,并将安置房屋产权办理在嵩明县总工会名下。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加挂会员服务中心牌子)、组织宣传科、法律维权科、经审和财务监督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嵩明县总工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7,060,436.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0,436.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6,476.77元,下降4.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6,476.77元,下降4.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为年中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7,060,436.23元。其中:基本支出7,025,260.20元,占总支出的99.50%;项目支出35,176.03元,占总支出的0.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2,992.51元,下降5.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75,868.54元,下降5.08%;项目支出增加2,876.03元,增长8.9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为年中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25,260.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11,619.38元,占基本支出的61.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3,640.82元,占基本支出的38.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76.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贷免扶补创业担保奖补资金:35,176.03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0,436.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72,992.51元,下降5.02%,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年中人员调出及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70,598.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8%。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3,712,885.2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61.16%;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357,713.00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38.84%。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6,9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主要用于2022年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的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22,9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2022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总工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3,640.8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4,049.00元,下降4.37%,主要原因分析是年中人员调出及退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6,105.30元、培训费30,322.52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会经费2,357,713.00元、福利费48,000.00元、其他交通费181,50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总工会资产总额5,500.77元,其中,流动资产5,500.77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7.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总工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001111
附件2-1.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格(部门决算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