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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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1)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县政府决定,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长、副县长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工作。(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3)承办市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由县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4)处理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5)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6)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7)制定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对年度工作目标及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决定、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8)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9)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县人大代表建议和上级政协、县政协委员提案,并协助督促检查建议、提案落实情况。(10)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滇中新区和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信息工作。(11)负责拟订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的内容审核,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12)负责群众来信、来信、来访的处理转办。(13)负责接待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外省(区、市、县)政府及县政府其他重要客人。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管理。(14)负责全县外事工作。(15)负责制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定额标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事宜及公务用车管理。(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相关公务接待工作。(2)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章和相关要求,负责县、镇(街道)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3)负责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管理及平台车辆的保养、维护等,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调度平台车辆。(4)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机关事务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等工作。(5)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配套设施、水电工程等后勤保障设施的建设、管理、维修、调整和分配,以及县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供电、供水、供气、绿化、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6)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地点的内部安全、防火、保卫工作。(7)负责县政府机关公务用车集中调度和车辆的更新、维护等工作。(8)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是领导的“参谋部”、“协调部”和“执行部”,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着力在办文、办会、办事上下功夫,努力做到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1)抓好办文办会质量。实施公文质量测评通报制度,每季度对部门来往公文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及纠正,与2021年同期相比,错误类型减少约15%,错误发生率下降约40%,公文办理质量、办理速度均得到切实提高。以文辅政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坚持精简高效、规范严谨,全年依托电子政务系统承办各级来文18516件,办结纸质请示、电报850余件,制发各类公文331件,起草领导讲话等会议材料170余份,保证县政府工作高效运转。全年筹备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16次,党组会议18次,切实保障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坚持勤思善谋、务实干事,不断筑牢服务企业、群众的宗旨意识,主动服务县政府组成部门、各镇(街道),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组织召开专题会议240余次,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纽带作用。
(2)夯实督查督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督办时限和要求,多管齐下提高督查督办质量。2022年,共办理滇中新区、昆明市督办件89件,办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办问效组督办件175件,下发督查通知35份、督查通知单3份、督查通报13期、督查专报9期,现场督办16次。年初对《政府工作报告》和10件惠民实事中确定的工作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重点督办。坚持把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及时按照最新要求调整督查重点,全年开展疫情防控督查检查73次。对县政府重要决策进行跟踪督办,全年跟踪督办政府常务会落实情况15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工作落实情况10期,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落实情况20期。对项目入库、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县领导批示等进度滞后的单项工作,以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经济运行分析会等专题会议推进工作进行重点盯办。交办人大建议132件、政协提案14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100%。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2022年11月,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492条,依申请公开信件13件。建立“利企惠民政策”专栏,发布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文件20余个。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全县30个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督促整改严重表述错误问题50余次,督促做好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工作50余次。完成《嵩明政务信息》改版,目前编发53期。上报市政府约稿信息230期,被市政府采用政务信息200余条。
(5)切实做好热线接访矛盾化解工作。今年来,县长热线办共受理市级平台下派热线件8478件,中国政府网留言18件,“67912345”接受群众来电700余个,县长信箱接收电子邮件107件,参与处理群体性上访11批次,均有效答复办结。编辑《嵩明县政府县长热线电话专报》2期,《县长热线周报》48期。收到群众表扬件2件,电话表扬25件,承办信任度和处置质量满意度持续上升。对房地产销售、农民工讨薪、城市管理、农村征占补偿等持续高发问题,积极主动应对,配合主管部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6)切实做好应急值守舆情管控工作。县政府总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县领导和科级领导轮流带班,定人、定岗、定责,做到上传下达快捷有序,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类突发事件信息341条,上报市委、市政府值班信息75期,编报《2022年值班报告》51期,未发生瞒报、漏报情况,全县经济社会总体运行平稳、安全可控,值班值守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7)突出保障优服务,切实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充分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对机关事务工作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及办公区住宿区申请使用程序,严格把控办公经费支出。全县保留公务用车332辆,按“信息一条不缺、定位一车不漏”的原则100%纳入公车平台管理,“三定”经费开支情况录取100%,做好44次项目签约、开工仪式及调研检查用车保障。对无任务出行开展工作提醒30次,对全县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7次。完成10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总面积约4800平方米。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15家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依纪依规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强化会务保障,明确事前审批、层级标准、费用报销“五单齐全”规制。截至目前,共接待43批次750余人次,完成1600余场会务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综合科、县长热线电话办公室、办文科、政务信息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行政后勤科、督查科、机关事务管理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18,019,762.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19,762.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04724.91元,增长35.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04724.91元,增长35.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下级事业单位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增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等相关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18,143,970.43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6,762.56元,占总支出的62.98%;项目支出6,717,207.87元,占总支出的37.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17440.10元,增长30.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1743.52元,增长3.83%;项目支出增加3795696.58元,增长129.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下级事业单位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增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等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26,762.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20,397.83元,占基本支出的83.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6,364.73元,占基本支出的16.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17,207.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办公区物业管理补助经费:办公区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物业管理费,全年支出365925.00元。
总体目标:办公室日常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等后勤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政府令133号《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嵩政发[2019]14号《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运转,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档次。
预期实现的效益:一是认真抓好办公区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应急处突渠道,快速、有效、高质的应对突发事件;二是做好群众接访工作。所有群众来访诉求均得到较好处理;三是做好动态实情掌握工作。及时对日常工作中的新做法、新亮点进行凝练、提升和宣传,办公室安全系数进一步提高。
(2)12345热线、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值班应急等重点工作业务补助经费:因办公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偏低,年初预算安排专项业务费保证办公室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全年支出315965.00元。
总体目标:县政府办作为县政府的神经和中枢,除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外,重点做好上呈下达、下情上报、值班应急、政务督查督办、电子政务运行维护、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预期实现的效益:大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涉稳舆情处置率达100%;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层层下达,全年下达督查督办件全部完成;确保年度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信息网络建设和日常业务运行正常,严控系统性故障现象发生;加强对老旧办公设备的检修,及时更新淘汰,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做好年度值班值守,保证24小时不空档。
(3)办公场所房屋租赁补助经费:为配合抓好县城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办公区从县城北街14号搬迁到玉明路254号办公,年初安排办公场所房屋租赁补助经费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支出557928.65元。
总体目标:确保办公用房搬迁后各项功能设施充分满足县政府办在办文、办会、电子政务、值班应急管理等“三个服务”方面的办公需求。
预期实现的效益:做好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领导各项综合协调工作,抓好基础设施、卫生、教育、土地等民生保障方面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4)民兵支援瑞丽疫情防控补助经费:年中追加我县民兵支援瑞丽疫情防控伙食费、住宿费65575.00元。
总体目标及预期实现的效益:支援边境城市瑞丽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确保疫情不外溢,不漫延,并逐步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维、周转房物业、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搬迁补助经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做好县级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并抓好我县周转房管理、调配、维修、设施更新,做好县内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搬迁等工作,全年共安排5411814.22元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总体目标:确保公务用车平台平稳有序运行,全县周转房及部分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管理规范有序。
预期实现的效益:公务用车使用规范,车辆定位系统运行稳定,日常监控精准到位,不发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周转房安排使用合理,管理规范,较好解决异地来嵩交流干部、挂职干部及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确保全县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43,970.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217440.10元,增长30.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下级事业单位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增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等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09,72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4%。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1,15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3,0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7120.00元,支出决算为458,070.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8,070.7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7120.00元,支出决算为458,070.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8,070.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21.59元,下降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21.59元,下降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部门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3,954.2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7162.76元,下降28.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民兵支援瑞丽疫情防控等支出大幅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6110.73元、咨询费80000.00元、水费47872.01元、电费50993.99元、邮电费111723.72元、物业管理费90860.00元、差旅费121159.30元、维修(护)费80260.00元、会议费29196.00元、培训费688.80元、劳务费97272.00元、福利费9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967.74元、其他交通费用3738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8226925.76元,其中,流动资产126163.44元,固定资产8100762.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3831417.7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5371.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9588.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7,4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9,4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1111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1020105059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