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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10-76516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20 10:50
名 称: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预算,决算,财政拨款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0 10:5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601000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县医保局始终牢记这个根本,以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

2)抓实“大讨论、大竞赛”活动,树牢表率和标兵意识

一是圆满完成昆明市“大讨论大竞赛”民生福祉赛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任务。、二是鼓足干劲,在昆明市医保系统大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县医保局围绕着昆明市医保系统内“当好排头”大竞赛11条赛道目标任务进行周密部署。目前我县“信用就医”授信全市排名第1名,“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全市排名第3名,“全市范围内开展基金监管行动大比拼”全市排名第5名,政务信息报送全市排名第1名,党委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两项竞赛嵩明均全市排名第2名,《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知识竞赛荣获一等奖。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被推荐为“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拟奖励集体。

3)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

一是严格落实医疗救助资助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脱贫人员、纳入监测的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二是及时拨付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费用。三是做好昆明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报告整改工作,兑付2019年、2020年期间60人次45名低保、特困人住院自费部分费用应享受的医疗救助待遇13.95万元,此费用已于2022年4月份发放到此部分人员手中。四是按要求开展大额医疗费用支出人员和纳入监测人员医疗费用监测,及时将特殊困难人群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五是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个人倾斜医疗救助工作。截至10月,我局收到1例特困人员个人倾斜救助申请,经报市医保局审批同意对其个人自付费用进行救助,救助金额3.8万元已发放到个人手中。收到2例普通人群医疗救助申请,县医保局已按照文件要求发函到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民政局对其身份进行认定。六是强化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动员镇街道社保所并协调乡村振兴局,制作《医疗救助政策告知书》,通过村社区干部和挂联单位力量将告知书发放到每一名困难群众手中,让老百姓都知晓医疗救助政策,在发生大额医疗费用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时知道申请医疗救助。

4)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

2022年,市医保局下达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为29.722万人。县医保局多措并举,抢抓参保缴费时限。一是高位推进、多方动员,形成凝聚力。二是多管齐下形成宣传攻势。三是加强征缴数据分析,提高征缴工作的针对性。

5)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参保群众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一是完成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充分运用多种审核方式对医药机构违规抓“早”抓“小”。三是全流程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和宣传。四是贯彻落实好国家医保局2号、3号令,优化流程、强化监督、提升服务,从源头上加强对两定机构的准入、退出、监督、管理。2022年,我县共19家定点药店通过评审纳入医保协议管理。五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拓宽监督渠道。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医保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基金监管力量参与我县医保基金监管的日常审核和稽核工作中,提升监管效能。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两个确保”及相关惠民利民、“六稳六保政策,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保障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好新冠肺炎疫苗费用支出相关政策,确保人民群众及时、免费接种疫苗。三是贯彻落实好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工作。

7)做好药品耗材招采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药品耗材省级联盟带量采购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三是建立完善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指导我县定点零售药店积极申报国家谈判药门诊用药和门诊慢病用药定点药店,目前,我县第一批申报“双通道”药店评审通过的定点零售药店共16家。

8)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一是推动DRG付费方式改革在我县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包付费改革工作。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部署,目前,我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方案已经出台,我局将按照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方案制订打包付费方案。三是严格落实医保支付规则,及时拨付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费用。

9)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门诊共济制度落地落实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门诊共济制度作为新的医保惠民政策,为切实将医保惠民政策惠及广大的参保群众,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让广大参保人懂政策、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做好长期护理定点服务机构2021年费用的清算工作,完成我县长期护理保险3定点服务机构2021年度考核和2022年一、二季度考核,由委托经办服务机构及时完成费用清算。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医保服务效能

一是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完善异地就医服务,实现医保业务“掌上办”,开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备案渠道,做到了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零跑腿、不见面”的异地就医网上即时备案。二是加强窗口服务建设。结合昆明市医保窗口服务质效大比拼竞赛活动,加强医保窗口14名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市医保局“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安排,县医保局4位科级领导每月到医保服务窗口走流程1次,通过“案自办”“帮代办”、线上体验等形式,及时发现医保窗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通过多方面的强化管理,我县医保窗口在全市医保窗口服务质效大比拼中第二季度成绩排名第7名,3人次上了县政务服务局“要得要不得窗口”光荣榜和政务服务中心优秀窗口。三是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今年的信访件主要是通过昆明市12345市长热线派送,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认真办理,对于咨询医保政策的,工作人员认真讲解政策规定,符合政策的尽快尽早帮其办理,不符合政策的,也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四是做好手工报销费用结算,确保所有参保群众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2022年,办理城乡居民零星手工报销件1257件次,结算拨付基金524.9万元,结算拨付医疗救助金1.39万元;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零星手工报销114件次,结算拨付两项统筹基金56.53万元;办理公务员补助手工报销1635件次,结算拨付公务员补助基金269.43万元;办理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385件次,结算拨付生育医疗保险基金81.82万元;办理城镇职工生育津贴报销423件次,结算拨付生育医疗保险基金763.9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参保管理科、审核科、结算科、稽核科、基金监督科、财务科、信息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医疗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877,824.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7,824.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71,248.46元,下降40.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71,248.46元,下降40.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减少58352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913,277.44元。其中:基本支出7,203,615.34元,占总支出的80.82%;项目支出1,709,662.10元,占总支出的19.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54,066.77元,下降41.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8,006.87元,下降18.34%;项目支出减少4,736,059.90元,下降73.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离休干部医疗费减少1600000.00元,项目支出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减少4736059.9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03,615.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64,777.65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8,837.69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9,662.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用于聘请第三方医保基金监管费用150000.00元,2.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中的医保服务能力提升259662.10元,3.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的重点民生医保补助1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3,277.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354,066.77元,下降41.6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离休干部医疗费减少1600000.00元,项目支出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减少4736059.9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13,89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4996552.00元、社会保障缴费1073738.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8837.6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771.00元、第三方医保基金监管费用15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9,66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0%。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的医保服务能力提升259662.1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的重点民生医保补助130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9,7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单位本年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都为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837.6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9,634.20元,下降34.96%,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减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94627.89元,电费7514.84元,邮电费12021.04元,培训费29573.92元,福利费82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12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833323.65元,其中,流动资产97394.86元,固定资产268028.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0.00元,其他资产4609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143.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7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348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2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定比例共同缴纳。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601111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格2023102009223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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