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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10-76426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19 13:51
名 称: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预算,决算,财政拨款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19 13:51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601000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破产后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离退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纳入社保基金支付工作。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登记、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用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职称改革工作的指导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负责本地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积极吸引各类人才来嵩工作。

8.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办法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核)工作。

9.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服务大局高要求,优化就业创业生态圈。一是抓政策落实稳就业,稳岗政策及时兑现。2022年新增见习基地7家,年内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238人,兑付各类就业创业补贴472.19万元;以免申即享方式兑付稳岗返还企业363579.86万元,稳定就业岗位1.24万个。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99万元,发放贷免扶补贷款941万元,发放小微企业贷款500万元,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000余人。二是抓重点群体保就业,就业服务不断完善。2022年组织开展招聘活动32场次,共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16,目前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89.8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8万人,累计开发271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三是抓政策宣传引就业,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今年以来,累计发布线上招聘信息20余期,涉及岗位10万余个,嵩明人社微信公众号招聘信息点击量3万余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5万余份。

2.聚焦政策运行高效率,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强化执行落实,按时足额兑付社会保险待遇。截至10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册领取养老金人数4.64万人,累计发放待遇7661.22万元;累计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3.71万人次1251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2.27万人次13406.7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883人次901.28万元、失业补助金1437人次金额126.49万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4687人次368.57万元;核算支付丧葬费抚恤金”678.78万元;审核支付工伤待遇652人次1552.27万元。二是强化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治理。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及时追讨违规领待资金,追回率达100%,第三方对基金安全管理评估结果为A类。三是强化服务能力,助企纾困惠民利民。成立人社服务先锋队,充分利用人社政策五进四下乡等活动开展政策宣传及现场咨询和业务办理活动。截至目前,全县有25户企业自愿申请并办理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缓缴共计156.25万元。

3.聚焦招才引智高水平,构建涵养人才蓄水池。一是开拓渠道引才。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2021年嵩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6名工作人员已于20228月份完成聘用手续并上岗。二是优化服务育才。稳步推进职称申报、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登记晋升及培训教育工作,截至目前,考核定职26人,推荐554人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审核确定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人员6人,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23人。三是结合实际用才。2022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技能竞赛、叉车竞赛各一场次,共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608人次。四是多元激励留才。严格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工作,完成202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增加薪级工资4600人次、机关工勤晋升工资档次167人次。

4.聚焦劳动关系高质量,奏响和谐社会最强音

1)加强劳动监察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一是聚焦重点行业,源头治理欠薪。2022年以来,开展日常巡查检查387次,对存在无故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116份、行政处理决定62次、行政处罚决定24次,共处罚金64.8万元。向县法院申请执行行政处理处罚31件,执行工资保证金1635万元、执行工资48.67万元,收缴39个项目保证金3030.14万元,为963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215万余元。二是实施联合惩戒,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截至目前,定期依法公布2批重大违法案件名单、1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予以曝光。三是提速提质提效,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截至10月,收到工伤认定申请169件,受理167件,撤销申请2件,已经做出结论151件,中止程序2件。

2)强化仲裁调解作用,妥善处理人事劳动争议。一是优化办案流程,提升人事争议调处质效。2022年以来,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372件,案件涉及金额687.56万元,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收到举报投诉件及信访件2515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4350余次,群众来电来访直复率达100%。二是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登记网上备案,逐步完善电子劳动合同备案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合同备案系统中共登记注册企业1466户,全县电子劳动合同试点企业4家,2022年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4件,办理劳动合同登记18859人次,签订率93%

5.聚焦经济发展高品质,圆满完成经济指标目标任务。一是科学谋划,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截至目前,完成重大产业项目引进任务4个。二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工资收入分配改革为重点,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2022年以来,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第2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8%,第3季度的数据正在整理中暂未发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障科、劳动关系科、农民工工作科、社保卡管理中心,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县社会保险中心;

3.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县劳动监察大队;

5.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6.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952,846.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2,846.6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9,999.17元,增长19.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23,922.17元,增长21.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3,923.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升档升级、调标增加经费。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2023年没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057,667.98元。其中:基本支出6,847,674.01元,占总支出的97.02%;项目支出209,993.97元,占总支出的2.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72,614.01元,下降15.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7,196.05元,增长18.26%;项目支出减少2,329,810.06元,下降91.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节约开支成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47,674.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33,666.57元,占基本支出的88.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4,007.44元,占基本支出的11.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993.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劳动仲裁办案及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7,667.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72,614.01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没有上级补助收入,所以与去年相比减少。与上年减少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6,33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1,3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交;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8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0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0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4.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8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05.00元,完成预算比率无法计算,因公务接待年初无预算。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年底无资金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511.36元,下降5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836.36元,下降5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5.00元,下降14.7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年底无资金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农民工工资讨薪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劳动用工监察调研发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007.4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795.08元,增长5.55%,主要原因职工外出业务培训比去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费、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980473.10元,其中,流动资产639867.99元,固定资产340605.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4132.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38.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5项,账面原值1488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7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7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601111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2023101912182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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