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 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9 14:16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3〕146号)要求,为树立资金支出越快、绩效管理越好、支持力度越大的鲜明导向,进一步提升衔接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首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嵩明县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0月22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县财政局联系。
特此公告。
嵩明县财政局 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嵩明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