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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09-750101 主题分类: 政策指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28 08:31
名 称: 2023年脱贫劳动力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开始了
文号: 关键字: 务工,补助,申报,脱贫,劳动力

2023年脱贫劳动力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3-09-28 08:31
字号:[ ]

为鼓励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促进稳岗就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 [2023]33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3]140号)省、市就业帮扶有关政策,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可申报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 2023年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2. 2022年未申领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二、 补助标准

对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

三、 申报时间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9月30日前兑付到位。

四、 申报方式及条件

(一)申请条件

申报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已激活银行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和以下任何1项证明材料即可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

1. 务工证明;

2. 劳动合同(协议);

3. 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补助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村(居)委会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受理审核后,相关补贴拨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  

附件1:嵩明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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