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财务收支审计的计划
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财务收支审计的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2020年云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云财综〔2020〕41号)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印发的《云南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单位拟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A公司2008年10月至2011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B公司2009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目录代码:E1401,目录名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嵩明县审计局
三、购买事项
对A公司2008年10月至2011年12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及B公司2009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一)资格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资料递交:
1.时间:自本计划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
2.地点:嵩明县审计局(嵩明县嵩阳街道办兴云路106号)。
3.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审计实施方案;
(4)报价一览表;
(5)其他投标资料。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资料,不得参与本次项目购买服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40万元。
(二)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项目预算84000元。
其中:其中:高级财会人员:600元/人/天;
中级财会人员(含注册会计师):400元/人/天;
初级财会人员:300元/人/天。
六、目标要求
审查该公司财务收支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重点关注单位行政账、工会账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整改工作,促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嵩明县审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嵩明县审计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人:周亚榕 联系电话:0871-679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