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3年2月嵩明交运管罚【2023】5号—17号)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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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范*林 | 嵩明交运管罚[2023]5号 | 2022年02月20日16时25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杨林校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范*林)使用云A9W28N号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 | 2023/2/3 |
2 | 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旅游服务分公司 | 嵩明交运管罚[2023]6号 | 2023年02月01日10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嵩明服务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旅游服务分公司)驾驶员赵*使用云C28648号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 | 2023/2/3 |
3 | 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 | 嵩明交运管罚[2023]7号 | 2023年02月08日15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昆大道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驾驶员王*鑫使用云D88744号车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 | 2023/2/13 |
4 | 昆明市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城乡公交分公司 | 嵩明交运管罚[2023]8号 | 2023年02月09日13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杭瑞高速嵩明入口处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昆明市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城乡公交分公司)驾驶员王*明使用云AG0611号车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 | 2023/2/13 |
5 | 高安市江豪汽运有限公司 | 嵩明交运管罚[2023]9号 | 2023年02月10日11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昆大道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高安市江豪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汪*军驾驶使用擅自改装的拖头为赣C5698Z号桔红色的汕德卡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板为赣CDJ69挂号桔红色的华鲁业兴牌重型自卸半挂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 | 2023/2/17 |
6 | 曲靖振硕商贸有限公司 | 嵩明交运管罚[2023]10号 | 2023年02月10日11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昆大道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曲靖振硕商贸有限公司)驾驶员刘*驾驶使用擅自改装的拖车头为云D97686号红色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板为云D4511挂号红色的富恩牌重型自卸半挂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 | 2023/2/17 |
7 | 张*义 | 嵩明交运管罚[2023]11号 | 2023年02月16日14许,我局执法人员在213国道路段检查时发现(张*义)驾驶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云AH9285号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 | 2023/2/17 |
8 | 秦*能 | 嵩明交运管罚[2023]12号 | 2023年02月16日14许,我局执法人员在213国道路段检查时发现(秦*能)驾驶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云AK1953号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 | 2023/2/21 |
9 | 姜*坤 | 嵩明交运管罚[2023]13号 | 2023年2月17日13时24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杨林职教园区文博路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姜*坤)使用云AG921U号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 罚款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 | 2023/2/23 |
10 | 沈*昆 | 嵩明交运管罚[2023]14号 | 2023年02月22日13时5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杨林职教园区文博路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沈*昆)使用云AD19363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 | 2023/2/23 |
11 | 杨*伟 | 嵩明交运管罚[2023]15号 | 2023年02月26日12时28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高铁站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杨*伟)使用云AG558E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 | 2023/2/27 |
12 | 张*燕 | 嵩明交运管罚[2023]16号 | 2023年02月26日13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高铁站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张*燕)使用云A1E1D7号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 | 2023/2/27 |
13 | 杨*娟 | 嵩明交运管罚[2023]17号 | 2023年02月25日12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高铁站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杨*娟)使用云A0600V号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 | 2023/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