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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09-742114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13 10:05
名 称: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3年2月嵩明交运管罚【2023】5号—17号)
文号: 关键字: 罚款,嵩明,违法,法事,经营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3年2月嵩明交运管罚【2023】5号—17号)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5
字号:[ ]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处罚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
1范*林嵩明交运管罚[2023]5号2022年02月20日16时25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杨林校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范*林)使用云A9W28N号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罚款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0.52023/2/3
2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旅游服务分公司嵩明交运管罚[2023]6号2023年02月01日10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嵩明服务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旅游服务分公司)驾驶员赵*使用云C28648号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罚款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0.12023/2/3
3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嵩明交运管罚[2023]7号2023年02月08日15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昆大道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驾驶员王*鑫使用云D88744号车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罚款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0.12023/2/13
4昆明市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城乡公交分公司嵩明交运管罚[2023]8号2023年02月09日13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杭瑞高速嵩明入口处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昆明市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城乡公交分公司)驾驶员王*明使用云AG0611号车未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罚款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0.12023/2/13
5高安市江豪汽运有限公司嵩明交运管罚[2023]9号2023年02月10日11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昆大道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高安市江豪汽运有限公司)驾驶员汪*军驾驶使用擅自改装的拖头为赣C5698Z号桔红色的汕德卡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板为赣CDJ69挂号桔红色的华鲁业兴牌重型自卸半挂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罚款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0.12023/2/17
6曲靖振硕商贸有限公司嵩明交运管罚[2023]10号2023年02月10日11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昆大道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曲靖振硕商贸有限公司)驾驶员刘*驾驶使用擅自改装的拖车头为云D97686号红色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板为云D4511挂号红色的富恩牌重型自卸半挂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罚款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0.12023/2/17
7张*义嵩明交运管罚[2023]11号2023年02月16日14许,我局执法人员在213国道路段检查时发现(张*义)驾驶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云AH9285号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罚款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0.12023/2/17
8秦*能嵩明交运管罚[2023]12号2023年02月16日14许,我局执法人员在213国道路段检查时发现(秦*能)驾驶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云AK1953号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罚款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0.12023/2/21
9姜*坤嵩明交运管罚[2023]13号2023年2月17日13时24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杨林职教园区文博路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姜*坤)使用云AG921U号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罚款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12023/2/23
10沈*昆嵩明交运管罚[2023]14号2023年02月22日13时5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杨林职教园区文博路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沈*昆)使用云AD19363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0.52023/2/23
11杨*伟嵩明交运管罚[2023]15号2023年02月26日12时28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高铁站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杨*伟)使用云AG558E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0.52023/2/27
12张*燕嵩明交运管罚[2023]16号2023年02月26日13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高铁站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张*燕)使用云A1E1D7号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罚款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0.52023/2/27
13杨*娟嵩明交运管罚[2023]17号2023年02月25日12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高铁站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杨*娟)使用云A0600V号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罚款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0.5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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