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3年1月嵩明交运管罚【2023】1号—4号)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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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潘*芳 | 嵩明交运管罚[2023]1号 | 2023年1月7日14时31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县盟台路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潘*芳)使用云AD31544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0.3 | 2023/1/10 |
2 | 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 | 嵩明交运管罚[2023]2号 | 2023年01月06日10时44分,我局执法人员在G56杭瑞高速嵩明入口处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驾驶员刘*志使用云D44999号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 罚款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 | 2023/1/11 |
3 | 张*正 | 嵩明交运管罚[2023]3号 | 2023年1月7日11时47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县盟台路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正)使用云A2XS96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0.3 | 2023/1/13 |
4 | 王*明 | 嵩明交运管罚[2023]4号 | 2023年1月11日11时54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高铁站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王*明)使用云AD60665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 罚款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0.3 | 2023/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