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309-742109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13 10:05
名 称: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3年1月嵩明交运管罚【2023】1号—4号)
文号: 关键字: 罚款,嵩明县,行政处罚,嵩明,交通运输

嵩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3年1月嵩明交运管罚【2023】1号—4号)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5
字号:[ ]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处罚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
1潘*芳嵩明交运管罚[2023]1号2023年1月7日14时31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县盟台路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潘*芳)使用云AD31544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罚款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0.32023/1/10
2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嵩明交运管罚[2023]2号2023年01月06日10时44分,我局执法人员在G56杭瑞高速嵩明入口处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云南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宣威公司)驾驶员刘*志使用云D44999号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上、下旅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罚款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0.12023/1/11
3张*正嵩明交运管罚[2023]3号2023年1月7日11时47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县盟台路路段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张*正)使用云A2XS96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罚款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0.32023/1/13
4王*明嵩明交运管罚[2023]4号2023年1月11日11时54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嵩明高铁站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王*明)使用云AD60665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进行处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罚款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0.32023/1/17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