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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12-806385 主题分类: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04 10:41
名 称: 嵩明县2023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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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23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0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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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23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工作方案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认真做好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实现控辍保学全面清零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本着“对事实负责、对政策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抓实、抓细、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工作目标

依法保障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各项要求,做到应入尽入,应返尽返,应保尽保。实现我县辍学人数全面清零、动态归零,全部消除存量,杜绝增量,高标准、高质量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三、工作措施

镇(街道),各部门要落实好控辍保学“双线十人制”、“动态归零督查制”和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积极开展“四查三比对一到位”,精准把握控辍保学情况

春、秋两个学期开学后一周,镇(街道)、教体、公安、扶贫部门联合开展“四查三比对”行动,摸清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完成户籍和学籍的比对。县公安局、各镇(街道)和学校将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国网学籍进行比对,落实无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和残疾儿童缓学情况。

2.完成学籍与实际在校情况的比对。县体育体育局组织学校将国网学籍与实际在校生进行比对,掌握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情况。

3.完成疑似失辍学和辍学学生与建档立卡户信息比对。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县扶贫办将疑似辍学、辍学学生与建档立卡户子女数据进行比对,摸排出建档立卡户子女辍学或疑似辍学情况。

4.法治宣传到位。对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必须将义务教育相关法律宣传到位,增强法律意识;对不依法履行义务送孩子上学的家长,由县教育体育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在派出所对家长开展警示教育,宣传相关法律及强制执行义务教育案例。

(二)认真落实“四步法”,依法开展控辍工作

镇(街道)要加大依法控辍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针对拒不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监护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由镇(街道)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县法院等部门按照“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的顺序,依法执行“四步法”,确保劝得回。同时,要抓好“四步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提升依法控辍能力。

(三)强化分类安置,进一步做好保学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及学校要加强保学工作力度,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做细、做实分类安置工作,精准安置劝返学生,确保留得住、有收获。

1.对于因打工务工辍学的学生,设置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活动,采取普职融合、单独教育的方式安置学生。

2.对于因厌学辍学的学生,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学针对性,防止再次辍学。

3.对于因病因残辍学的学生,做好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符合休学或缓学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

4.对于因在家上学、入寺入教辍学的学生,对学生的学识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安置到相应的年级上学,同时,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做好家校共育工作。

5.对于早婚辍学的学生,采取单独教学、随班就读等方式安置学生。

其他原因辍学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科学研究安置方式。

(四)加强日常管理,做到信息动态精准

各级各部门加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书面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动态精准有效

(村)居委会要跟踪管理本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及时将辖区内疑似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情况报镇(街道)。

各学校要落实在校生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将疑似辍学学生情况向镇(街道)和县教育体育局报告。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初中三年完学率纳入对教师、班级的考核。

镇(街道)要加强部门沟通,准确掌握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情况;及时查清辍学学生去向,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

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与镇(街道)沟通,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及时将辍学的非户籍学生函告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五)建立包保责任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实行“双线四包”:县级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村民小组,村小组包户(由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包学校,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包保的领导、干部主要加强走访,摸清情况,掌握动态,及时做好片区内疑似辍学学生的劝返安置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六)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云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到“墙上有标语、报纸有图文、电视有音像、广播有声音、手机有信息”,让“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违法”的思想观念家喻户晓、让“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少年就业”成为社会共识,积极营造控辍保学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控辍保学工作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委办局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运用好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联防联控

1.县人民政府职责。履行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全面管理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做到零失学、零辍学。

2.镇(街道)职责。按照镇(街道)权责清单负责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负责组织和督促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3.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注重发挥村规民约作用,配合政府、督促家长做好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各地控辍保学工作,摸清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成户籍和学籍的比对、学籍与实际在校情况的比对、疑似失辍学和辍学学生与建档立卡户信息比对,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强对控辍的指导和保学的领导。

1.开展学籍核查。结合新学期学籍录入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对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籍学生开展专项学籍清查核实工作,按照“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组织各学校严格落实“四查三比对”,全面核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学生,坚决予以清退处理。要积极做好学生正常转出、转入事项办理,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学生,确保每一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未到校学生,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十人制”“四步法”相关工作要求,突出抓好六年级、八年级、九年级重点学生群体,突出抓好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特殊家庭、心里障碍重点监测学生,突出抓好暑假、寒假、春节等重点时段,把常规巡查和重点检查有效结合起来,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2.强化动态监测。要深刻认识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思想认识,全面落实校长包校、中层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教师包学生的控辍工作责任制,全面强化以教学班级为单位学校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管理覆盖。要严格落实每学期第一周、每周第一天、每天第一节课学生返校在校情况,建立更加严密的“清点—核对—上报—追踪—销号”工作机制,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未入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做到“未入校原因清楚、目前所在位置清楚、是否有效监护清楚”,同时督促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关请假报备手续。对未履行相关不到校手续或履行未到校手续但连续三天未到校的学生,学校除主动向学生家长跟踪落实情况外,要与学生实际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取得工作联系,按照“三个清楚”的要求,追踪学生校外活动情况。

(3)加强信息共享。要着力构建“学校—部门—社区—家庭”四方信息沟通机制,重点加强“学校—部门—社区”多向信息互换机制,建设“学校日常监管、部门工作发现、社区前沿哨点”控辍保学多渠道信息枢纽,全面掌握学生日常动态,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变被动处理为主动介入,提高先期干预的精准性。各义务教育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学生学习能力、行为习惯、家庭环境、交流沟通、心理状态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建立完善“一生一档”,并按照“特殊关注、重点关注、密切关注、一般关注”四种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并将特殊关注、重点关注、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实际居住地或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加强工作联系对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对发现或掌握的可能涉及未成年学生权益保护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综合运用社会治理成果,密切关注本社区义务教育学生家庭情况变化,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是发生重大困难的学生,要及时通报学生所在学校,并联动学校做好校内校外的学生全时段、全环境、全过程的关注疏导相关工作。

4.织密关爱网格。着力构建以“党委政府主责、家长学生主力、社会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和未成年健康发展工作格局,建立“1+N”重点学生帮扶机制。要着力提高党委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结合县处级领导挂钩包联学校工作改革,实行“一名县领导+一个牵头责任部门+ 多个责任部门、社区居委会”挂钩帮扶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持续深化“双线十人制”工作规定,结合未成年人发展关爱保护工作,组建帮扶工作小队,把控辍保学、法制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行为习惯矫正、家庭教育家访、经济困难帮扶等事关未成年关心关爱作为挂钩帮扶重要事项,原则上挂钩县领导每学期至少要到校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和研究学校未成年保护、控辍保学相关工作。要着力激发学生家长主体意识,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实施以及“普法强基”工作的深入开展,各职能部门以及社区居委会要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不履行相关规定的学生家长要严格按照“四步工作法”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各社区居委会要将保证未成年人入学读书权力、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事项写入村规民约,作为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项权利的重要依据;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落实非普惠性惠民惠企措施时,应当将保证未成年人入学读书权力、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纳入评估标准,对不履行相关要求或是违法雇佣未成年人的家庭、企业实行一票否决。要积极动员和大力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组织、爱心人士等广泛参与控辍保学和未成年人关爱相关工作,积极探索成立“教育发展关爱基金”类别的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基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与困难家庭学生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对口扶助管理,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源参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5.优化教学安排。要严格落实“双减”各项政策要求,小学、初中入校时间规范,有效控制学生在校时间;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要求,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挤占课时。严格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严禁赶进度、超难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两张课表”等违规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课外作业总量和考试次数,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消除学生厌学心理障碍,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科学制定课后服务课程开展,突出以体育运动、兴趣培养、互动活动等内容为主,减少作业辅导在课后服务的比重,突出以校内教师为主,减少非在校教师课程数量,有效调节和缓解学生学业压力和家长焦虑。要根据劝返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通过插班、单独编班、个别辅导等多种分层教学方式,切实做好教育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防止辍学反复反弹。

县民宗局负责加强对寺庙宗教场所的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对因入寺入教辍学的学生进行劝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理民族地区早婚早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配合县教育体育局开展“四查三比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牵头治理早婚早育现象,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指导镇(街道)依法开展“四步法”,树立典型案例;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依法治理非法使用童工、早婚早育等工作;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开展非法使用童工的治理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法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配合人社部门开展非法使用童工的治理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提供建档立卡户适龄子女情况,配合县教育体育局开展“四查三比对”及做好建档立卡户子女控辍保学工作。

县妇联负责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尤其是因早婚早育辍学女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基层力量,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县残联负责协助相关部门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配合教育、民政部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职责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做好学籍管理。健全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主动与镇(街道)、村(居)委会对接在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加强家校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职责履行法定义务,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家庭教育。

五、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执行周报月通报制度。自春季学期开学起,对控辍保学工作执行周报月通报制度。各学校每周五12:00以前将本周控辍保学情况报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各镇(街道)情况。

2.严格督导考核。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全县年终目标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街道)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3.严肃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统筹和领导,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纪律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到岗,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瞒报、谎报、漏报、缓报、错报等情况,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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