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应急预案汇编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应急预案汇编
目 录
第一篇 基本预案 2
第二篇 校园暴力事故应急预案 7
第三篇 学校防暴雨、雷击事故紧急预案 11
第四篇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2
第五篇 非常时刻应急预案 15
第六篇 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17
第七篇 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程序 20
第八篇 学生体育活动中意外受伤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2
第九篇 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 23
第十篇 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5
第十一篇 预防学生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29
第十二篇 预防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32
第十三篇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36
第十四篇 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应急预案 38
第一篇 基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防患于未然”的指示精神,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和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不断增强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机制和制度,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教育系统特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嵩明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快速反映,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加强合作,依法处置,措施有力,处理果断。
五、事件分类
教育体育系统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师生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学校安全、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成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危及师生安全、校舍安全的水灾、暴雨、冰雹、雪、雷击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造成师生伤亡、财产损失或危及师生安全的各种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火灾、校舍倒塌事故,校园环境污染、饮用水源污染、危险化学品丢失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师生中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急性职业病等和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师生中或校园内发生的集体上访、集体停课、非法集会、集体静坐、请愿、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集体到上级机关上访的群体性事件信息,杀人、爆炸、恐吓、绑架、抢劫、盗窃、攻击计算机网络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其它影响学校、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和犯罪案件。
六、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低到高分为:一般性突发事件(III级)、重大突发事件(II级)和特大突发事件(I级)。具体划分为:
(1)一般性突发事件(III级):指3级以下地震;50人以下群体性上访、故意堵塞交通、非法集会;一次死亡4人或重伤10人以下交通运输事故、火灾、自然灾害及其他安全事故;一次性死亡2人或重伤10人以下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10人以下中毒事件;一般疫情等。
(2)重大突发事件(II级):指3—5级地震;50—100人群体性上访、故意堵塞交通、非法集会;一次死亡5—15人或重伤10—30人交通运输事故、火灾、自然灾害及其他安全事故;一次性死亡3—10人或重伤10—30人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10人—50人中毒事件等。
(3)特大突发事件(I级):指5级以上地震;100人以上群体性上访、故意堵塞交通、非法集会;一次死亡15人以上或重伤30人以上交通运输事故、火灾、自然灾害及其他安全事故;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30人以上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50人以上中毒事件等。
七、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嵩明县教育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组 长:李云飞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海旭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金凤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莹聪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县教体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及各幼儿园园长。
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教体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负责指导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教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支援;承担县政府和县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工作机构与职责
1.各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负责全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主抓安全副校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教务主任
组 员:学校各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
2.应急责任制:
(1)各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抓安全工作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负责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应急预案指挥者。
(2)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副校长、行政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即行政值班、教职工值班、门卫值班。
(3)将安全责任列入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者一票否决。
(4)对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实施行政问责、经济上处罚、必要者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3.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
值班人员—校长(110、120、119)—教体局、街道或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事发学校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等。
4.应急救援通讯录
(1)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县教体局办公室:67911070
县教体局校园安全服务科:67922232
县教体局资助管理科:67948355
(2)相关单位求援电话:
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第二篇 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校园暴力事件,做好及时有效的抢救工作,制止事态的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原因
恐怖分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校园内行为不当学生的暴力行为等。
二、学校暴力事件预防措施
1.聘任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严格排查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2.利用校园红外、视频监视系统监控校园情况。
3.为保障师生在校正常生活于学习,学校要经常性联系辖区民警和社区做好校园周边有精神病或疑似症状人员的管理。
4.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要予以记录,并做好相关当事人矛盾的化解工作。
5.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和自救能力。
三、学校暴力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值班人员发现有可疑分子进入校园,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在学校领导赶来之前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出面制止,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人员发现精神病患者闯入校园,应迅速通知各班老师组织学生进入教室,关紧门窗,同时通知学校领导,并拨打110报警。
3.严把门卫关,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校内发生有绑架者,门卫及值日老师应迅速把门锁上,并立即向校领导汇报,拨打报警电话“110”或派出所值班电话。若是在校外发现有绑架者,还要想办法拖住绑架者,延长时间。
4.校园内一旦发生治安突发事件,在场人员应先判明事件发生的性质、意图和使用侵害的工具等情况,迅速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报警110或派出所值班电话。
(1)一般性事件。在场人员应立即报告门卫和学校领导,在安保人员的指挥下尽快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不能尽快就地解决的,应报“110”或派出所值班电话,并做好防护准备工作,防止矛盾激发,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
(2)持刀行凶突发事件。歹徒持刀进入校园时,在场人员应迅速判明歹徒行凶的意图和对象,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拨打“110”报警或派出所值班电话,并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进行先期处置,立即组织教职员工,将在公共活动区的学生迅速集中到教室,紧闭门窗,用课桌、木柜顶住门窗,防止歹徒破门窗而入。若歹徒强行进入教室,教职员工应用木椅等工具对其进行打击,对歹徒进行威慑,尽量拖延时间,等待公安人员到来。
(3)绑架学生突发事件。在场人员一旦发现学生被绑架时,应先判明歹徒绑架学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性别、年龄,逃跑方向和运输工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派出所值班电话,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同时进行先期处置,迅速组织教职员工对歹徒进行围追堵截。若歹徒被追到公共场所和公路时,应向在场的群众大声喊叫,说明情况,向群众求助。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向“110”报警,并组织教职员工做好校内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同时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增援先期处置的人员,对绑架学生的歹徒进行围追堵截,沉着、冷静地对歹徒进行劝导,防止歹徒情绪恶化危及被绑架学生的人身生命安全;并机智、勇敢地与歹徒进行周旋,等待公安民警到来。
(4)治安特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为爆炸性质,在场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拨打“110”报警或派出所值班电话,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同时进行先期处置,组织教职员工冷静、机智对歹徒进行有效劝说,尽量延长爆炸时间,并及时寻找可用水源作为防护工具。同时,组织部分教职员工将学生迅速疏散出教室,撤至安全地带。指挥人员接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个别人员冷静、机智、勇敢地对歹徒进行劝导,尽量延迟爆炸时间,等待公安民警的到来。劝说无效时,学生又未撤离危险地区,应将预备的自来水连续不断地泼向歹徒的炸药包和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点燃的香烟),浇湿炸药和火种,使其失去点燃机会,并与歹徒进行周旋,等待公安民警到来,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第三篇 学校防暴雨、雷击事故紧急预案
一、暴雨
1.值班人员要关注天气预报,一旦发布暴雨信息,及时告知师生、家长,同时根据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2.通知门卫和值班行政人员关好公共场所的所有门窗。
3.暴雨阶段,学校安全员和门卫加强巡视。
4.关注重点部位,及时发现情况。
5.如若漏电,立即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教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
6.如有积水,组织水电工疏通下水道,打开阴井盖,循序排除积水。
7.如放学时,通道积水深,应立即开辟临时通道,并有专人负责,在旁边搀扶和引导。
二、雷电
1.尽量不使用电器设备,并关掉电器设备电源。
2.人员尽量不到空旷地带,防止雷击。
3.做好排除、救护等救援准备。
第四篇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团委书记
成员:班主任、学校教师、保安
1.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2.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3.灭火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抢救、现场灭火工作。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灭火器材、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立即拉响警报(电铃长鸣,如遇停电则吹哨)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其他教师听到警报后相继拉响警报,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
2.发现火灾第一人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报警内容为:地点、火情、着火物质、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水电工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3.责任人迅速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4.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县教体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三、应急处置
1.疏散:警戒保卫组负责按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撤离火场到达安全地带,各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2.自救:校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令各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立即到位投入抢险。
(1)灭火救灾组立即组织学校消防员和老师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医疗救护组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3)警戒保卫组组织学生及无关人员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保安员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物资保障组准备车辆和有关用品,协助抢救受伤学生。
3.灭火:
(1)保安员引导消防车到达学校火灾现场。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向消防队指挥员说明情况。
(3)应急工作小组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保护现场:大火扑灭后,警戒保卫组拉警戒线,保护现场。
5.善后处理:按照预案善后处理组进行受伤学生及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学校领导和教师首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再救物”。
2.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学校教师职工使用灭火器、水桶等进行扑救。
3、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有条件的要迅速启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疏散或灭火。
6.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第五篇 非常时刻应急预案
一、发现和发生违法犯罪、盗窃、抢劫时刻
1.见到违法犯罪、盗窃、抢劫的第一人应第一时间向110报警,并立即通知值班教师或学校领导。
2.保持镇静,斗智斗勇,能制服立即制服,不能制服立即通知同事或号召群众的支援,设法制服罪犯。
3.犯罪分子逃逸时,尽量掌握其体貌特征,掌握罪证、人证、物证等,配合公安部门破案。
4.对已作案的,要保护好现场,不允许随便进入。
5.如有群众受伤,围观群众较多,要及时救治伤员,通知120救护。对围观群众知情者要记清姓名、单位、联系方法。
6.事件发生后,单位应当立即向县教体局汇报。
二、发现单位内可疑物品的时刻
1.单位内发现可疑物品,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值班教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主要指:形状、重量、气味、声音等有异常;且从没见过此物,不知从何而来,派何用处的物品。
2.学校领导组织拉起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禁止围观人员吸烟,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等。
3.学校组织具有专业知识和检验的人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否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的,应立即报警。
4.学校应当配合警方对危险物品的来源等进行调查。
5.事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县教体局报告。
三、发现校园内斗殴事件时刻
1.发现校园内斗殴事件的第一人应立即向值班人员或带班领导报告,事态严重立即报警。
2.学校领导应迅速组织人员(必要时携自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防止事态扩大。
3.分离斗殴双方,收缴所有斗殴器械,由政教处、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做好笔录。
4.若有学生受伤,立即救治,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5.如有校外人员参与,一律交警方处理。
6.视情节严重,对学生进行必要处分,引以为戒。
7.事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县教体局报告。
第六篇 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集体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交通事故、拥挤踩踏等环境或人为因素引起而造成师生人身伤亡的重大安全事件。
一、学生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中层、班主任组成)全面负责学生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指挥、疏散警戒、伤员救援、通讯联络、善后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1.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2.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3.思想工作组: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安抚慰问,保持情绪稳定。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现场急救所需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二)报告(警)程序
1.学生集体活动发生事故时,现场教师立即报告校集体活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应急指挥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0。
3.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到位,按照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4.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县教体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5.应急指挥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
(三)应急处置
1.现场负责人立即中止有关活动。
2.警戒保卫组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班级教师清点人数,上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学校校医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
4.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保护现场证据。
5.警戒保卫组疏通道路交通,维护现场秩序,劝退围观人员。保安员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导110、120等救助车辆到达指定地点。
6.应急指挥组及时与涉及事故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救治。在适当条件下以适当方式告知事故原因、处理结果等。
7.后勤保障组保障车辆和有关应急物品需要,协助抢救受伤学生。
8.思想工作组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安抚慰问,稳定现场或校园秩序。
9.善后处理组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相关调查,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七篇 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及
应急处理程序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等。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
1.通过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急处理程序
1.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通知家长,告之情况。
3.一般事故由政教处处理,并报校长备案。重大事故立即向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汇报。
4.重大事故发生时校园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介入事件的调查处理。
5.保护现场并进行调查取证。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因此调查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
6.由教师教学不当或因体罚、变相体罚引起的意外事故,要以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偏袒师生双方的任何一方,并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教师的作出处理。
7.联系学校法律顾问,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不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的分寸,并及时向县教育局联系和咨询。
8.事故处理解决后要与双方责任人签订好协议书,做好理赔等善后工作。
第八篇 学生体育活动中意外受伤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学校组织的各类运动比赛、课余训练中,对所组织学生的一切活动,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首位。在学生活动前,讲好安全要求,必要时要有示范动作,并配以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然后有序地组织学生活动。学生活动时注意控制学生的间距和密度,避免碰撞或其它伤害事故发生。掌握不适应某种运动的特异体质学生名单。
体育设施器械要经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体育器械的事故隐患,当时不能解决的事,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及时报修,修复前不得使用。
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受伤事故的处理步骤:
一、轻微伤害(简单明显的擦伤、流鼻血、中暑、运动过度等)
1.由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陪至医务室做简单处理。
2.事后了解情况。
二、较为严重的受伤。(不能判明情况的肢体、脏器损伤、昏迷、晕厥等)
1.由在场教师直接送医院救治;
2.如遇特别严重的情况,必须用最快速度(派校车或打120或叫出租车)送至医院救治。
3.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在受伤者送医院途中必须立即通知家长,并向校方领导汇报。
4.事后,以书面形式呈交情况说明,并做好学生证词(情况说明)。
第九篇 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
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教研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是学校仪器、设备比较集中的场所,为了对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作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减轻人员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应急方案。
一、可能引发实验室事故的原因:
学生做实验时不严格实验操作要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划伤、压伤、烫伤、烧伤、触电事故甚至引发火灾。
二、预警机制:
1.实验员和任课教师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出违例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2.实验员准备各类实验器材时,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
3.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应急原则:
按照“先人后物,先重点后一般” 及“先救治,后处理;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 的原则进行。
四、应急预案
(一)责任人:
实验员为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和课外实验的学生活动安全主要责任人;实验课期间由于教师、学生操作不规范等引起的突发事件,任课教师为责任人,实验员有义务协助处理。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电源突然断后,必须报维修部门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接通电源不准私自推闸。
2.发生易燃、易爆药品的燃烧、爆炸时,应马上采取紧急扑救措施,重大险情立即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3.发现实验室有财产失窃等异常情况,立即报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4.教学活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划伤、压伤、烫伤、烧伤等,立即送校医务室处理,如情况较严重,应立即送医院处置;发生学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如发生触电休克,应设法施以人口呼吸并报“120”急救。同时上报学校领导,并通知其家长,做好抚慰工作。
5.学生实验不慎发生火灾,一般不必惊慌,可立即用各种消防设施及时扑灭;若火势较大,则按“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第十篇 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处置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的和谐稳定,现结合县教育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嵩明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嵩明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县教体局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教育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指导和督促工作。教育体育局成立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负责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各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初级中学校长、县直学校校长是防震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和督促工作。民办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防震减灾工作小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制订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必须完善工作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立足防范,强化应急预案对日常预防工作的指导作用。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地震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加强宣传,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从细节抓起,适时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水平;二是地震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紧急疏散,及时上报,注意方法,果断处置,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和教学秩序恢复工作。
(四)落实应急预案保障措施。从制度、组织、物质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案一旦启动即能有效实施。
四、发生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一)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信号是警报声)。
(二)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三)课任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防震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四)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五)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所有大门,政教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六)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七)在求救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映指挥成立疏散引导小组、通信联络小组、应急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疏散引导小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班主任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通信联络小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局和街道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营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应急救护小组: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后勤保障小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八)校医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九)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第十一篇 预防学生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时人身安全,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拥挤和踩踏事故,积极做好有序的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责任人:各学校校长
成 员: 副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校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局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如发生安全事故,参与调查处理等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安全事故发生时的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检查等工作。
三、学校课间操后学生队伍的疏散
第一责任人:当天领操的体育老师
体育组要事先规定好疏散行走路线和顺序,当天领操老师在课间操结束后,按预先制定的疏散行走路线和顺序下达收操口令,指挥学生以班为单位依次进入教学楼,防止学生同时进入,发生拥挤,造成踩踏。
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班主任要教育和管理本班学生,按体育组事先规定的学生疏散顺序和路线,有序进入教学楼,并做好上楼的组织工作,跟随学生回班。
四、停电及其它意外事件的紧急疏散
(一)如遇停电或不可抗的意外(如地震)发生时,由校领导统一指挥,校长不在时由当日值班的校领导指挥;
(二)在教室上课时,任课老师为第一责任人,如班主任不上课时,应及时回到班中,组织学生安静等待,并紧急避险,接到疏散命令后,方可按规定路线和疏散通道口有序疏散,严防拥挤造成踩踏,更不准从窗口跳下,当课老师如班主任不准擅离职守。
(三)各校要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应急措施
(一)一旦获悉学校发生踩踏事故,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组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协助学校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向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应急工作,现场及时听取、了解情况,研究抢救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三)在全力抢救学生的同时,协调公安等部门及时控制现场,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避免事态扩大。
五、善后处置
(一)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学校已采取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态发生变化等,事故调查组听取有关方面事故报告,对事故做出结论,对责任事故做出处理。在第一时间向局应急工作领导组汇报。
(二)善后处理组:发生事故后,积极主动做好家长的解释、抚慰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及事件的处理工作,消除分歧,妥善解决问题。善后处理组协助保险部门为投保学生做好补偿赔付工作。
第十二篇 预防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县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体育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责任人:各学校校长
成 员: 副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交通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校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局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如发生交通事故,参与调查处理等工作。
领导组各成员具体负责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检查等工作。
三、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
(一)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检查,做到领导检查有记录,分工明确,严格考核。校长负责交通安全的全面工作,负责对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的考核、检查;提出对工作人员的奖惩意见,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师生学习交通法规,并进行交通法规的考试。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履行好责任;
(二)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利用班会时间进行讨论,利用板报进行宣传。开展交通法规征文和演讲赛活动,多形式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
(三)学校的各种机动车辆,都应加强保养和维护,杜绝病车上路,要教育司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
(四)学校的机动车必须限定出入时间,不允许与学生同一时间进出。机动车辆停放后,驾驶人员应当检查车辆制动系统是否处于工作状态,避免机动车辆滑行。
(五)学校大型活动统一乘车外出时,所乘车辆车况良好,必须有当地交警部门的审核手续。学生所乘坐车辆,要保证一生一座,严禁超载。
(六)学校不允许有校车接送学生,确实需要购买校车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必须按照国家校车标准所列的技术规范购买,报交管部门审批,并且要建立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要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责任险和乘坐险。要聘请具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体心理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要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七)各校向家长宣传《致家长一封信》,让家长协助学校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四、应急措施
(一)一旦获悉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教体局应急工作领导组有关人员立即到现场,协助学校处理相关问题,并及时向教育局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二)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应急工作,现场及时听取、了解情况,研究抢救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三)在全力抢救学生的同时,协调公安等部门及时控制现场,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避免事态扩大。
(四)做好受伤害学生医院的急诊抢救工作和家长的安抚工作。
(五)善后处理组协调保险部门为投保学生做好补偿赔付工作。
(六)事故调查组听取有关方面事故报告,对事故做出结论,对责任事故做出处理。
五、善后处置
(一)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学校已采取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态发生变化等,事故调查组听取有关方面事故报告,对事故做出结论,对责任事故做出处理。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应急工作领导组汇报。
(二)善后处理组:发生事故后,积极主动做好家长的解释、抚慰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及事件的处理工作,消除分歧,妥善解决问题。善后处理组协助保险部门为投保学生做好补偿赔付工作。
第十三篇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实际,在加强对学校配餐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力度的同时,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维护校园稳定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协调
1.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明确分工,明确任务。在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预案,学校领导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争取时间,积极救治患者,统一协调,实施“事件”处理。
2.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总务主任
成员:由班主任、配餐公司、配餐管理人员组成
3.各成员职务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协调处理“事件”的一切事务 。
(2)副组长:协调组长处理事件;负责组织联络和传递信息工作;根据“事件”态势,如实向有关部门汇报。
(3)配餐管理员: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必要时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临时控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学生及家长的稳定工作;维持校园稳定等。
(4)校医: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初步的抢救工作;收集“事件”发生的可疑中毒食物,并将可疑食物送医院化验检查,以便确定中毒原因;联系相关的救治医院;统计患者人数及病情,及时向领导汇报事件动态情况;向卫生执法部门公布事件的真实情况等。
(5)总务主任:及时调动交通工具接送患者去医院救治;做好患者家长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在校学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及时与中毒学生家长联系;必要时可进行心理辅导;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汇报情况,配合这些部门的处理工作。
二、处理流程
学校有关人员和食堂主管在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应保护好现场,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情况未判明前,禁止继续食用和销毁剩余的可疑食物;对可疑食物进行现场封存。
2.进行现场初步急救处理。
3.联系救治医院并及时转送。
4.搜集可疑食品及中毒者排泄物交调查人员检验。
5.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三、报告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小组应坚持不夸大,不隐瞒,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篇 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应急预案
一、传染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1.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2.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县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3.思想工作组: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安抚慰问,保持情绪稳定。
4.医疗救护组:负责对感染或疑似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防疫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隔离学生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 报告程序
1.发现教师或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后,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校领导,由校领导拨打传染病医院电话;
2.校领导立即刻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向校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县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4.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到位,进入应急状态。
5.通讯联络组立即与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联系。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学校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禽流感、甲流等传染性疾病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治排除传染病并经校医确认后方可返校上课、上班。
2.学校发生传染病后,医疗救护组迅速对感染人员采取隔离措施,让传染病患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观察病情,对症处理,或根据需要采取急救措施(医护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3.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迅速切断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4.警戒保卫组划定警戒区域,疏通学校道路,劝离无关人员。指定保安员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导救护车辆。
5.保安员引导救护车到达学校隔离室。家长或班主任老师护送学生去传染病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6.医疗救护组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场所进行消毒。
7.思想工作组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接待和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事宜。
8.如传染病烈性感染,立即请示教育局决定是否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迅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领导已隔离,由中层干部等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②疫点消毒。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9.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发现传染病人后,要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疫情、感染源及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10.善后处理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