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推荐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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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自下而上开展推荐评审,并向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报送推荐评审材料。经嵩明县教育体育局评审组评审,推荐出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2名。经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初审,推荐出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2名。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拟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一、昆明市嵩明县第一中学 李红军
基本情况:李红军,男,汉族。2003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高中物理教学工作20年,中学一级教师。先后担任班主任19年,年级教研员9年,物理教研组长3年,政教副主任2年,年级主任3年。
主要事迹:
1.勤业爱教,成果丰硕。担任班主任工作,所任班级班风优,学风正,学生学习成绩突出,深受学生的尊重和信任,得到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好评。2013年被评为嵩明县“优秀班主任”,昆明市“优秀班主任”。2020年9月—2023年7月担任2023届年级主任工作,高考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开创了嵩明一中历史最好成绩,创造了低进高出的教育奇迹。担任物理课教学期间,县市统考,学生成绩均居本地同年级第一名。2023年高考,411班一本人数20人,本科率100%。担任七届高三班主任和物理教学工作,每届县级理科状元均出自所教班级,实现了低进优出的跨越。2018年评为嵩明县高中物理骨干教师,2019年获得昆明市高三复习课赛一等奖。撰写校本课程《趣味物理实验开展》,撰写了论文《 关于高中物理教学中问题情景创设分析》,并在县物理教学教研会上作交流。2.育人育德,教管相融。2019年到2021年,兼任了两年的政教副主任工作,期间学校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学生违纪得到有效处理。狠抓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章制度,做到有令要有禁,一切行动听指挥,并能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端正的学习态度,良好的学习环境是搞好学习的基本保障。在担任年级主任期间,为确保整个年级正常、高效运转。利用多种渠道、不同方式进行交流、沟通,及时协调组内的工作及具体的落实措施,每周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教育和教学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使组内形成和谐、愉快、合作的工作作风。3.经验辐射,培养教师。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师徒对,青蓝工程。将自己班级管理,教学心得等工作经验分享给新教师,耐心的帮助新老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李红军的一路引领和指导下,学校涌现出马发灿、韩宇佳等一批青年优秀班主任,为学校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备力量。二、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第二初级中学 胡树国
基本情况:男,汉族,云南嵩明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教师。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在嵩明县牛栏江镇荒田小学任教;2008年8月至今在嵩明县牛栏镇第二初级中学任教,现任嵩明县牛栏镇第二初级中学副校长,兼任班主任。从教16年来,一直扎根乡村,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关心爱护学生,工作认真负责,本着教育工作者一贯的“求实、开拓、创新、奉献”的精神,在工作中勤勉,踏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学生家长和同行们的认可和赞扬。
主要事迹: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勇挑重担,顾全大局,默默耕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教育工作以来未发生师德师风和违规违纪问题。讲师德首先是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敬业奉献,教书育人。教书育人的理念是严在当严处,爱在细微中。2.从教16年来,用自己的坚韧与执著、用自己的敬业与奉献,不断诠释着新时代的教师精神。一是不断增强业务素养,更新教育理念,深入钻研教材,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牢记因材施教的原则,始终把学生的“学”放在教学的重心位置上,把学生的个性体验放在教学的核心位置上,让学生在快乐的探究学习活动中健康发展。二是班主任及其他工作。对班主任工作任劳任怨,总是以最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每天早起晚睡,周末加班成了常态。经常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家访,深入了解学生及家庭情况,走遍了小新街片区的每一个自然村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家访,这一点深得家长、学生和学校的认可。三是团总支书记工作。工作期间,坚持用能吃苦、必须吃苦的工作态度,对工作没有一丝懈怠。把学校的团队工作带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工作得到了校领导、学生、同事的肯定和支持。总务主任工作。注重后勤工作的服务性、细节性、常规性。在平时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要以为全体师生提供优质后勤的服务,给他们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3.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缺勤和空岗等情况,历年考核均为优秀或合格。 4.从教以来,所教班级成绩县、校排名均居中上水平,所教学生考取昆一中4人,考取其它一级一类完中多人。以上推荐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3日—8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嵩明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6792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