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9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马*猛委员:
您在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嵩明县120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医疗资源配置情况。2022年12月,全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07所。一是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90所,其中县级医疗机构3所(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中心卫生院2所(小街镇中心卫生院、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4所(嵩阳卫生院、杨林镇卫生院、小新街卫生院、杨桥卫生院);村卫生所75所;卫生单位3所(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监狱医院2所(嵩明监狱医院、杨林监狱医院),单位内设医务室1所(看守所卫生所)。二是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117所,其中民营医院11所,门诊部5所,诊所91所,社会办单位内设医务室10所。全县实有医疗床位2167张(编制床位2259张)。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167张(编制床位1220张),民营医院634张(编制床位607张)、监狱医院45张(编制床位45张)、卫生院321张(编制床位357张),千人拥有公立医院床位数3.87张,千人拥有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1.03张。全县千人拥有床位数6.92张(按常住人口为5.28)。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03人(执业医师808人,执业助理医师195人),注册护士 1924人。
二、办理情况
(一)急救站建设及运行情况。按照省、市卫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3月我县院前医疗急救统一纳入省急救中心调派。目前日常可调用急救单元2车次,主要由嵩明县人民医院和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院前急救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嵩明县院前呼救和出诊平均每天15车次,但仅有两辆值班车辆(县人民医院一辆、县二院一辆)若同时有两起呼救,第三起呼救,无法满足要求。
(二)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昆明市2023-2025年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我县制定了《嵩明县2023-2025年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力争达到每10万服务人口至少设置1个急救站(点)的标准,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城市地区从接听电话到救护车抵达现场的急救平均反应时间<15分钟,农村地区急救平均反应时间<30 分钟。2023年规划建设3个急救站点,嵩阳街道片区(含杨桥街道、小街镇)、杨林片区(含职教新城、杨林经开区)、牛栏江镇片区(含小街镇、花卉园区),目前建成2个急救站点,牛栏江镇片区急救站点正在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院前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医教协同培养急救人才,提升住院医师的院前急救能力。合理配置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积极争取县委编办优先给予编制进行人员保障。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医师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医院的执业类别可为中医。由政府主导,给予编内、编外聘用人员和购买服务人员经费保障;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合理核定院前急救人员的绩效工资。创新院前医疗急救医师招聘引进举措,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探索建立院前急救医师转岗机制。在各网络急救站工作满一年的急救人员视为基层工作满一年的经历。
(二)积极与省急救中心对接,选派乡镇卫生院的从事院前救急的工作人员到省急救中心参加培训或者锻炼,提升院前急救能力。
(三)依托AED建设,做好公众救护员培训。我县安装AED30台,为确保配备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暨正确使用AED急救设备,让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工程发挥作用,县卫生健康局每年均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心脏急救设施配备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公众救护员的应急救治技能。
(四)合理配置急救中心(站)救护车数量。按照填平补齐、遵循合理的原则,根据县域人口的 300% 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救护车的标准,争取县财政支持,逐步补充、完善救护车配置。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加强对特种救护车辆的投入,结合实际合理配备应急救援指挥车、母婴救护车、涉水越野型救护车、医疗救援车等特种救护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