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脱贫劳动力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开始了!
为鼓励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促进稳岗就业,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3〕140号)及2023年省、市就业帮扶有关政策,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可申报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23年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
二、 补助标准
对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按照跨省务工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凭劳动合同、务工收入等证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
三、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
四、 申报方式
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补助,并提供以下材料:
1. 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已激活银行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复印件;
4. 用人单位出具的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工资收入证明;
5. 《嵩明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经县乡相关部门受理审核后,相关补贴拨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
附件2:嵩明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扫码下载)
附件3:外出务工工资收入证明
(扫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