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5.5%
发布时间:2023-07-2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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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上半年嵩明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嵩明县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5.5%,较一季度(57.6%)下降2.1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增加值第一、二、三产占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二、三产的比重分别为96.3%、75.1%和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