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购买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数据分析工作的计划
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购买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数据分析工作的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2020年云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云财综〔2020〕41号)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印发的《云南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单位拟聘请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数据分析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购买主体
嵩明县审计局
二、购买事项
审计数据分析服务
三、 承接标准
具备软件开发及审计数据分析经验的计算机公司。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能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 供应商和派出人员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提交材料
(一)计算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计算机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人员构成、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信用证明等);
(三)资质业绩类文件(相关从业经验、主要业绩、荣誉获得情况、拟派出人员情况介绍等);
(四)数据采集分析服务方案(报价、服务进度计划安排,各项管理规范,明确服务要求的工作任务及分析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难点,并提供详细的实施计划,针对可能出现的重难点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的,且措施及方案合理);
(五)其他能证明符合购买服务的材料。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万元。
(二)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资金。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嵩明县审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嵩明县审计局法规科
联系电话:0871-67910056
嵩明县审计局
2023年07月20日
报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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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