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报告公示02
嵩明县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的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嵩明县审计局于于2023年1月9日至3月17日对嵩明县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嵩明县目前共有两所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嵩明县职中为公办学校,昆明市卫生学校为民办学校。2020年至2022年3年来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奖助学金及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下达共5 476.74万元,其中:中央下达共计4 210.68万元,省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355.66万元,市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484.92万元,县级下达专项资金共计425.48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到位共5 476.74万元,其中:中央4 210.68万元,省级355.66万元,市级484.92万元,县级425.48万元。
2020年至2022年,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共支付两所学校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共计5 018.4万元,其中:国家免学费专项资金补助支付3 368.71万元,国家助学金专项资金支付1 435.09万元,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支付22.6万元,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支付157万元,县级教育费附加支付3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为全县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但审计调查也发现,部分学校还存在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坐支非税收入、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补助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1.13万元。
(二)坐支非税收入23.6万元。
(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64.83万元。
(四)免学费补助资金307.4万元未作为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管理。
(五)免学费补助资金9.51万元管理使用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嵩明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上述问题要求嵩明县教育体育局进行整改。
嵩明县审计局建议: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应从严从紧,强化对学校教师职工监管;应督促嵩明县职中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规范会计业务核算,优化专业设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用人需求,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对校企合作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应协调捋顺普职融合相关经济事项,并做好监督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已整改。
(一)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非税收入11.13万元已上缴。
(二)对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已进行清查盘点,并补记漏记的固定资产账64.83万元。
(四)对免学费补助资金未作为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问题,已将免学费补助资金收入纳入学校预算。
(五)对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调整了相关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