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嵩明县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嵩明县委员会提案答复清单
关于对政协嵩明县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 |||||
尊敬的薛*委员: 关于第19号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 |||||
办 理 结 果 清 单 | 建议一 | 转变治理观念,统一各部门的治理思路、内容、举措的整体性和针对性,深刻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助推经济发展为前提,提高管理效率,体现管理水平。 | |||
当年完成事项 | 自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对县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及其发展目标作出明确的战略部署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文件精神,转变治理观念,结合嵩明实际积极组织编制《嵩明县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经过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60会议讨论,2022年12月19日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嵩明县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嵩办发〔2022〕21 号),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顺应嵩明城镇化加速发展趋势,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提升县城规划建设品质,发挥资源、交通等优势,全面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以城带乡、融合发展,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建设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新嵩明。 | ||||
当年推动工作 | 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会,并建立月报、季报制度。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 | ||||
不能采纳原因 | / | ||||
建议二 | 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步伐,加强县市协同联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各项要素保障,以大项目、好项目推动区域性发展建设,带动周边环境改善、品质升级、颜值提升,焕发老城区高质量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 ||||
当年完成事项 | 1. 目前我县已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涉及成8个老旧小区117栋,惠及742户居民。 2. 强化“一把手”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全产业链招商。实行“点对点、一对一”精准招商和宣传推介,建立统筹协调精准招商工作机制、精心谋划合作项目、精准选择合作对象、精细组织对接洽谈、精致搭建承接平台。着力招引龙头引领项目,力促项目签约、落地,2022年签订正式投资协议项目44个,协议投资总额 281.43亿元,引进世界 500 强企业1家(华润),落地亿元以上项目31个(签约),实际到位内资 116.92亿元。 | ||||
当年推动工作 | 1. 2023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个,涉及18个老旧小区37栋,683户。 2. 2023年截至5月,全县重点在谈项目38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26个,协议投资总额72.25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5个,引进世界500强企业1家(通用技术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到位内资27.22亿元。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2024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0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保障项目促发展,带动环境改善、提升城市品质、颜值,焕发老城区生机活力。 | ||||
不能采纳原因 | / | ||||
建议三 | 对城市整体发展进行提前、完善的整体规划,充分考虑城市面貌、道路规划、城市生活、文化体验的有机结合,因地制宜推动老旧小区微改造,同时保留城市记忆,挖掘文化传统,打造有独特辨识度的城市。 | ||||
当年完成事项 | 嵩明县深入挖掘自然山水、民族风情、历史文化特色,突出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定位,修订完善《嵩明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嵩明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嵩明县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整体规划,编制了《嵩明县城主题街区规划》《嵩明县城灯光亮化规划》《嵩明县城特色风貌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和若干个城市小品规划,统筹山、水、街、路、光、景等多要素共同发展,形成丰富多样、有机统一的发展格局,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高质量指引城市建设。 打造县城特色风貌,传承延续历史文脉。城市建设时,严控建筑高度,强化重点景观界面的高度,建筑空间留出视线通廊,保障滨河界面和公共空间的视线共享和开放性,形成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在老城区控规中,重点围绕“葫芦城”建设慢行步道,与东西南北老街串联四大核心公园,形成绿地生态系统,连通重要文保建筑、历史街巷形成嵩明历史文化游览环线。实施门户节点、公园广场、夜景照明等升级工程,完成特色风貌打造项目(一期)、滨河公园夜景亮化整修项目(一期)、“U型立面”提升改造工程。修复诸葛武侯祠、古盟台,打造洞经礼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完成兰茂广场雕塑文化提升(一期),彰显厚重历史和民族团结文化。结合“花灯之乡”“兰茂故里”“银杏风景”“传统建筑”等特色文化元素修复传统民居。以西山大湾苗族村为代表,注重在新建、迁建村落民居时彰显地域、民族特色 | ||||
当年推动工作 | 2023年谋划实施嵩明黄龙山景观改造、旧城片区学海公园改扩建、兰茂广场雕塑文化提升(二期)等特色风貌项目。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2024年计划实施黄龙山公园扩建(一期)、黄龙山景观改造项目、学海公园等项目建设,实施园区、各镇属地市政公园建设等,持续开展县城公园建设,不断提高公园绿地面积,打造有独特辨识度的城市风貌。 | ||||
不能采纳原因 | / | ||||
建议四 | 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必须的基础配套,例如提高县级医院发展水平,加强学科结构、诊疗能力、人才培养,对接省市专科医院,实体化运行远程多学科专家会诊,提高患者救治的时间效率和救治水平,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采取多种模式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学校教学水平,以此增强吸引力,留住更多人才参与嵩明的建设。 | ||||
当年完成事项 | 推进县级医院提标改造,建成省市级重点专科(专病)27个,县人民医院完成5大中心建设,县人民医院、嵩明县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切实加强了薄弱领域建设提高疫病诊疗水平。截至目前共有公共卫生人员598人、注册全科医生99人、开放性床位2194张,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14.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2.4名、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约为5.4张,有效满足社会民生需求。 不断优化学校布局,通过学前教育扩容提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配比优质师资等,解决学位不足、进优质学校难等问题,全面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鼓励发展职业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目前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县域内拥有普通高中3所、省级高中1所、职业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持续巩固达到国家、省监测要求,2017年成功创建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优质均衡发展推进符合并快于规划进度要求。 实施嵩明县民政事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等工程,切实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扩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7%,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实现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均达100%。 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 2 至 3 岁幼儿。嵩明县现有托育服务机构家4家,托幼一体机构9家,设置托位725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78个。 实施嵩明县民政事务中心工程,建成嵩明县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部、嵩明县社会福利院、嵩明县救助管理站,完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康复托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供服务。 围绕县城现有河流、绿地等因地制宜布局文化体育设施,拥有国家三级文化馆、图书馆各1座,完成文庙魁星阁、古盟台展馆建设,打造市级新型公共文化空间8个。新建公园绿地和景观小品52个、体育健身工程点4个、健身路径11条,县城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解决群众活动去哪里的问题。 | ||||
当年推动工作 | 将持续谋划实施一批医疗、教育、养老、托育、福利、文化、体育等设施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基础配套,以此增强吸引力,留住更多人才参与嵩明建设。 | ||||
明年待落实事项 | 将持续谋划实施一批医疗、教育、养老、托育、福利、文化、体育等设施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基础配套,以此增强吸引力,留住更多人才参与嵩明建设。 | ||||
不能采纳原因 | / | ||||
附件清单:(现场协商照片、相关答复文件等) | |||||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办理单位: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 间:2023年6月28日 | |||||
提案办理结果:A | |||||
联系人 | 廖江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