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 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市级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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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下达市级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0万元中的53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按照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嵩明县关于下达市级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5月29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嵩明县财政局 嵩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市级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嵩财农〔2023〕6号)
联系电话:0871—67911175 12317
嵩明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