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购买第二批保交楼预售资金检查服务的计划
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购买第二批保交楼预售资金检查服务的计划
为开展好第二批保交楼预售资金检查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第二批保交楼预售资金检查服务购买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批保交楼预售资金专项检查(目录代码:E1401,目录名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嵩明县审计局
三、主要内容
对嵩明县第二批保交楼预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6.00万元。
(二)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项目预算160000元(项目数量:5)
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2000元(600元×20天×1人)
中级职称人员:8000元(400元×20天×1人);
初级会计师:12000元(300元×20天×2人)
六、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检查掌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余额及预售资金的流向,发现预售资金是否存在转移、抽逃、挪用的情况存在,并及时将所发现的情况向县保交楼领导小组报告,为保交楼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嵩明县审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嵩明县审计局
2023年5月16日
(联系人:周亚榕 联系电话:0871-679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