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流动资产)管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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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流动资产)管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摘要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嵩明县财政局的委托,于2022年11月3日,对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固定资产管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制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防范和管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活动风险,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以保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资产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为目标,实现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二)项目组织及管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办公室和使用科室各司其职、共同保障资产的完整与有效利用。
1. 办公室负责实物资产管理,主要职责为: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资产记录;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购置、领用记录;提供资产增减变动和存量信息,负责资产配置、处置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各科室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2. 财务室负责货币资产管理和资产核算,主要职责为:负责建立健全资产核算制度,保证货币资金的保管、使用与安全完整;对国有资产的购置、处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参与并配合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核对资产盘点情况是否与账务账实相符。
3. 各科室作为资产日常使用与保管的直接责任科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本科室占有、使用资产的保管与维护等,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积极参与并配合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移交等工作;建立本科室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并定期对本科室固定资产的账、物进行核对,确保账、物相符;职工调离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三)项目绩效目标
1. 产出指标
固定资产闲置率=固定资产使用率=(未使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0;
固定资产成新率=期末固定资产净值/期末固定资产原值≥80%;
2. 效益指标
资产承租人满意度≥95%;
固定资产使用人满意度≥95%。
二、 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经综合评价分析,项目综合得分84.16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 存在问题
(一)资产有偿使用方面
存在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未列入预算的情况。
(二)权属管理方面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房产未取得产权证。
(三)管理责任方面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固定资产未贴标;办公设备、家具用具没有明确的使用人;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无法区分辨认部分专业设备的情况,专业设备管理不到位。
(四)固定资产使用方面
1. 固定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程序,未经过评估程序,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 固定资产闲置率为10.84%;经现场监盘,存在部分专业化设备在实际使用时需要临聘社会人员进行管理操作的情况。
3. 固定资产成新率较低,为62.61%。
四、 建议
(一)定期清理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明确资产管理使用责任人,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对部分未贴标的资产,及时清理并完成贴标。
(三)出租资产收入列入预算,按程序报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流动资产)管理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嵩明县财政局的委托,于2022年11月3日,对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国有资产(非流动资产)管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制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防范和管控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活动风险,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以保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资产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为目标,实现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二)项目组织及管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办公室和使用科室各司其职、共同保障资产的完整与有效利用。
办公室负责实物资产管理,主要职责为: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资产记录;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购置、领用记录;提供资产增减变动和存量信息,负责资产配置、处置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各科室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财务室负责货币资产管理和资产核算,主要职责为:负责建立健全资产核算制度,保证货币资金的保管、使用与安全完整;对国有资产的购置、处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参与并配合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核对资产盘点情况是否与账务账实相符。
各科室作为资产日常使用与保管的直接责任科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本科室占有、使用资产的保管与维护等,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积极参与并配合资产的验收、清查盘点、移交等工作;建立本科室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并定期对本科室固定资产的账、物进行核对,确保账、物相符;职工调离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三)项目绩效目标
1. 产出指标
固定资产闲置率=固定资产使用率=(未使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0;
固定资产成新率=期末固定资产净值/期末固定资产原值≥80%;
3. 效益指标
资产承租人满意度≥95%;
固定资产使用人满意度≥95%。
二、 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
嵩明县财政局为确保评价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成立由县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绩效工作的局领导、各资金科室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资金科室科长、主要责任科室科长、被评价单位负责人及各资金科室、被评价单位、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保障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2022年10月10日嵩明县财政局召开了项目现场会议,组织被评价单位和事务所有关人员现场见面。
会后,根据评价需求,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被评价单位对接,向各单位发放了绩效评价资料清单。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事务所初步设定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方案,报嵩明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审定。
为做好评价工作,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到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调查了解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出租情况及采购情况。
2022年11月3日,对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含无形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调查了解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固定资产采购支出情况,查看了相关台账,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了现场沟通交流,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了盘点,对资产使用人及承租人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方式为发放调查问卷,测评人数25人,满意度100%。
2022年11月7日起,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确保各项评分依据充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 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嵩明县市场监管局提交了《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和《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自评分表》,对2021年项目绩效工作进行了自评打分,自评分94分。
嵩明县市场监管局存在房产未取得产权证,资产使用人和实物管理责任人不明确,部分资产未贴标等问题。
四、 绩效评价目的和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嵩明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协同配合,在各单位自评自查的基础上,由云南卓尔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评价工作。
(一)评价目的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开展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流动资产)管理项目绩效评价。
(二)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
8. 《中共嵩明县委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嵩发〔2020〕6号);
9. 《政府会计制度》;
10.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11.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
(三)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特点,根据考核内容和目标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实地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对项目资金构成及使用情况、预期收入及效益情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计划完成时效性等进行对比,并通过现场调查、座谈、随机访谈等方式,了解项目存在的问题、满意程度,收集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管理特点、项目实施内容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进行全过程评价,分解出绩效目标、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基础管理、财务管理资产使用与处置、社会效益满意度6个二级指标,从二级指标分解出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管理、制度完整性、权属管理、资金管理等三级指标。
结合项目实施背景、绩效目标综合判断各评价指标对实现绩效目标的关键程度,确定各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具体为决策指标权重为17%;过程指标权重为55%;产出指标权重为20%;效益指标权重为8%。
五、 项目绩效评价意见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经综合评价分析,项目综合得分84.16分,评价等次为良好。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评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 | 评分说明 |
决策 (17分) | 绩效管理 | 3 | 绩效目标设定 | 3 | 3 | 绩效目标合理 |
预算管理 | 6 | 资产购置预算 | 4 | 4 | 按预算购置固定资产 | |
资产有偿使用预算 | 2 | 0 |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未列入预算 | |||
制度建设 | 8 | 制度完整性 | 4 | 4 | 有管理制度 | |
制度规范性 | 4 | 4 | 管理制度规范 | |||
过程 (55分) | 基础管理 | 38 | 核算入账 | 8 | 8 | 设置账簿、账卡相符 |
登记管理 | 4 | 4 | 登记固定资产卡片账 | |||
清查盘点 | 8 | 8 | 有清查盘点表 | |||
权属管理 | 8 | 6 | 四项房产未取得产权证 | |||
管理责任 | 10 | 5 | 经现场抽盘,发现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未贴标的情况;办公设备、家具用具没有明确的使用人;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无法区分辨认部分专业设备的情况,专业设备管理不到位。 | |||
财务管理 | 17 | 资金管理 | 8 | 8 | 资金支出符合预算规定,账务处理规范 | |
资产动态管理 | 4 | 4 | 按规定计提折旧 | |||
资产采购 | 3 | 3 | 采购流程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 |||
合同管理 | 2 | 2 | 合同管理规范 | |||
产出 (20分) | 资产使用效率 | 20 | 资产使用合规性 | 6 | 4 | 固定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程序,未经过评估程序 |
固定资产闲置率 | 10 | 6. 9 | 固定资产闲置率=10.84%;经现场监盘,存在部分专业化设备在实际使用时需要临聘社会人员进行管理操作的情况 | |||
固定资产成新率 | 4 | 2. 26 | 固定资产成新率=62.61% | |||
效益 (8分) | 社会效益 | 8 | 满意度测评 | 8 | 8 | 经抽查25人(承租人1人,单位资产使用人24人),满意度100% |
合计 | 100 | 100 | 84.16 |
(二)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本着操作性强的原则,选择取数相对容易的指标构成指标体系,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指标对绩效目标的反映情况。
(三)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1. 有效性
建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细账台账,并对每月发生资产增减变动及时登记;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无形资产台账,每月对接资产采购人员获取采购单据及时登记台账;每年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每月对资产计提折旧及摊销进行对账;产权清晰,证权基本齐全,但存在部分房屋因历史原因形成未办理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共4项;对单位办公设备、家具用具装具资产贴标签,但存在部分标签脱落,监盘时未见固定资产标签和一辆电动巡逻车辆未登记上牌管理的情况。
2. 效率性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逐步推进资产管理动态化和信息化管理:
(1)每月按时计提折旧和摊销,及时更新资产系统卡片信息,经现场抽盘,未见盘盈、盘亏的情况。
(2)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按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并及时更新资产系统卡片信息,
(3)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按时报送资产月报表,年终按要求报送资产年度报表、报告。
3. 效益性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委托第三方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后对单位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贴标签,标签标明了资产类别、设备名称、资产编号,因未明确使用对象;请第三方机构完善了内控制度,制定了《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制定了国有资管理办法,从资产管理、配置、使用、处置、核算和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闲置率为10.84%,主要为房屋闲置。原因为机构改革合并办公后,房屋部分闲置,整改措施已上报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4. 持续性
固定资产是保障单位运转的基础,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执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不断优化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及时、准确、全面和动态地反应固定资产使用的全过程,盘活闲置固定资产。但目前存在固定资产的直接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和使用者之间职责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甚至存在部分专业化设备需要临聘社会人员进行管理操作的现象。
六、 存在问题
(一)资产有偿使用方面
存在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未列入预算的情况。
(二)权属管理方面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房产未取得产权证。
(三)管理责任方面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固定资产未贴标;办公设备、家具用具没有明确的使用人;单位内部管理人员无法区分辨认部分专业设备的情况,专业设备管理不到位。
(四)固定资产使用方面
1. 固定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程序,未经过评估程序,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 固定资产闲置率为10.84%;经现场监盘,存在部分专业化设备在实际使用时需要临聘社会人员进行管理操作的情况。
3. 固定资产成新率较低,为62.61%。
七、 建议
(一)定期清理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明确资产管理使用责任人,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对部分未贴标的资产,及时清理并完成贴标。
(三)出租资产收入列入预算,按程序报批。
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