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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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嵩明县财政局的委托,于2022年11月2日,对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为贯彻《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二)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的通知》(昆财社基〔2021〕24号),昆明市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8,48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拨付,资金到位率100%。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按《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要求,到2021年底,力争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50万人,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努力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就业人员技能,为我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四)项目组织及管理
嵩明县成立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人社部门负责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分解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国资、商务、民政、审计、扶贫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五)项目绩效目标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农村劳动力(万人次)=0.21;
质量指标:按标准补助率=100%;
数量指标: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0.7;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精确率≥90%;
3. 满意指标
服务对象人数指标:被登记对象人员满意度≥90%;
服务对象人员满意指标:社会问卷调查受益程度满意度≥95%;
服务对象人员满意指标:被扶持对象满意度登记对象人员满意度≥90%。
二、 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认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定目标明确、合理,项目在促进农村劳动力提高素质,增加技能,提升大学生就业培训覆盖面,提升企业员工整体劳动技能方面产生了一定的效果,经综合评价分析,项目综合得分86.54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三、 存在问题
(一)政府采购规范性方面
除农村劳动力培训公开招投标外,企业及大学生培训项目未见招投标记录。
(二)产出数量方面
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未达到指标任务数。2021年企业职工培训任务指标为7,000人次,实际全年培训人次为2,467人次,完成率35.24%,未达到指标要求。
(三)产出时效方面
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的情况。2021年应付未付资金金额129,360元,在2022年8月23日才支付,占2021年应支付资金总额的0.97%。
(四)社会效益方面
根据抽查资料,农村转移劳动者这部分人均未从事培训相关工作。
四、 建议
(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程序。
(二)加大企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效益有效发挥。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嵩明县财政局的委托,于2022年11月2日,对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为贯彻《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二)项目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的通知》(昆财社基〔2021〕24号),昆明市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8,48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拨付,资金到位率100%。
(三)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按《昆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2019-2021年)》要求,到2021年底,力争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50万人,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努力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就业人员技能,为我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四)项目组织及管理
嵩明县成立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人社部门负责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分解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国资、商务、民政、审计、扶贫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五)项目绩效目标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农村劳动力(万人次)=0.21;
质量指标:按标准补助率=100%;
数量指标: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0.7;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精确率≥90%;
5. 满意指标
服务对象人数指标:被登记对象人员满意度≥90%;
服务对象人员满意指标:社会问卷调查受益程度满意度≥95%;
服务对象人员满意指标:被扶持对象满意度登记对象人员满意度≥90%。
二、 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
嵩明县财政局为确保评价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成立由县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绩效工作的局领导、各资金科室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资金科室科长、主要责任科室科长、被评价单位负责人及各资金科室、被评价单位、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评价工作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保障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2022年10月10日嵩明县财政局召开了项目现场会议,组织被评价单位和事务所有关人员现场见面。
会后,根据评价需求,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被评价单位对接,向各单位发放了绩效评价资料清单。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事务所初步设定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方案,报嵩明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审定。
为做好评价工作,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到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实地调查了解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成本控制情况,项目投入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社会经济效益的促进和改善情况,分析项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和项目的可持续性。
2022年11月2日,对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调查了解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项目支出情况,查看了相关台账,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了现场沟通交流,同时按照培训类别,分别对企业职工、大学生、贫困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四类培训对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方式为电话回访,测评人数25人,满意度100%。
2022年11月7日起,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部门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确保各项评分依据充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 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绩效评价自评表》,自评分100分。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绩效评价指标和效益指标做了分析,但企业培训人数未完成目标任务,资金预拨比例不符合规定,除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外的其他培训项目未执行招标采购。
四、 绩效评价目的和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嵩明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协同配合,在各单位自评自查的基础上,由云南卓尔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评价工作。
(一)评价目的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开展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二)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
8. 《中共嵩明县委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嵩发〔2020〕6号);
9. 《政府会计制度》;
10.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11. 项目资金下达文件。
(三)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特点,根据考核内容和目标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实地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对项目资金构成及使用情况、预期收入及效益情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计划完成时效性等进行对比,并通过现场调查、座谈、随机访谈等方式,了解项目存在的问题、满意程度,收集相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五)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管理特点、项目实施内容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进行全过程评价,分解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13个二级指标,从二级指标分解出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等三级指标。
结合项目实施背景、绩效目标综合判断各评价指标对实现绩效目标的关键程度,确定各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具体为决策指标权重为12%;过程指标权重为30%;产出指标权重为32%;效益指标权重为26%。
五、 项目绩效评价意见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认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定目标明确、合理,项目在促进农村劳动力提高素质,增加技能,提升大学生就业培训覆盖面,提升企业员工整体劳动技能方面产生了一定的效果,经综合评价分析,项目综合得分86.54分,评价等次为良好。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评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评分说明 |
项目决策(12分) | 项目立项 | 6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3 | 3 | 立项依据充分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 | 3 | 立项程序规范 | |||
绩效目标 | 6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3 | 绩效目标合理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3 | 绩效目标明确 | |||
项目过程(30分) | 资金管理 | 11 | 预算执行率 | 5 | 5 | 预算执行率100%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6 | 未见资金使用不合规的事项 | |||
项目管理 | 19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3 | 2 | 除农村劳动力培训公开招投标外,企业及大学生培训项目未见招投标记录。 |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 2 | 2 | 财务制度健全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 2 | 2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 |||
合同管理规范性 | 4 | 4 | 合同管理规范 | |||
项目实施方案健全性 | 2 | 2 | 制定实施方案 | |||
监管机制执行有效性 | 6 | 6 | 监管机制健全 | |||
项目产出(32分) | 产出数量 | 16 | 农村劳动力转移实际完成率 | 8 | 8 |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次2,104人,完成率>100% |
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实际完成率 | 8 | 2.82 | 企业职工技能培训0.7万人次,实际完成2,467人次,完成率35.24% | |||
产出质量 | 8 | 资金兑现达标率 | 8 | 8 | 根据《2019-2021年期间职工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收支及使用情况统计表》,本年使用资金10,591,970.00元,当年拨付资金848万元。 | |
产出时效 | 8 | 完成及时率 | 8 | 7.92 | 2021年应付未付金额129,360元,在2022年8月23日才支付,占2021年应支付资金总额的0.97% | |
项目效益(26分) | 社会效益 | 16 | 项目影响 | 16 | 8.8 | 2021年培训支出10,591,970.00元,根据现有材料,其中农村转移劳动者1,907,460.00元,占比18%,根据抽查资料这部分人均未从事培训相关工作。 |
满意度 | 10 |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 10 | 10 | 抽查人数25人,满意度为100% | |
合计 | 100 | 100 | 86.54 |
(二)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本着操作性强的原则,选择取数相对容易的指标构成指标体系,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指标对绩效目标的反映情况。
(三)项目绩效分析
1. 有效性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9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18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全县企业职工、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两后生”等就业重点人群,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 效率性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共完成培训6252人,其中:企业职工2467人(含企业新型学徒制503人),农村劳动力2104人(含脱贫人口300人),毕业年度大学生1181人、青年高端200人,创业、网创培训300人。拨付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1059.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支出2,617,800元,农村转移劳动者培训补贴支出1,907,500元,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支出3,897,600元,脱贫人口培训补贴支出314,600元,其他培训支出1,854,500元。
3. 效益性
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两后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提供了育婴员、焊工、电工、护工、种植技术培训、厨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汽车维修工、MySQL中级证书和0racle(认证数据库专家)等职业培训,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具备一定技能的人才。但由于农村的劳动力中文化程度较低,对于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方面带来的效益认识方面会出现很大程度的欠缺,认识不到提高自身技能的重要性。导致在职业技能培训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大程度的抵触情绪,同时受到传统保守观念的影响,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和理解能力较差,在培训过程中情绪化严重,最终的达到的培训效果与预期差距过大且缺乏培训缺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导致最终培训出的劳动力无法直接进入劳动市场。
4. 可持续性
(1)提高了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了就业压力。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部分劳动者获得了工作技能,提高了就业或自主创业的能力,增加了劳动者收入。
(2)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如云南云内动力制造有限公司通过开展新型学徙制培养,为企业储备了一批技术骨干,形成了以企业师傅院校导师“双师”培养模式,凝聚了团队活力。
(3)解决了劳动者素质能力和就业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对于在职职工来说,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让员工获得了更高技术等级或一专多能,既可增加岗位补贴,又提高了适应岗位变化的能力,激发了创新能力,增加了转岗机会,提高了就业的稳定性。
六、 存在问题
(一)政府采购规范性方面
除农村劳动力培训公开招投标外,企业及大学生培训项目未见招投标记录。
(二)产出数量方面
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未达到指标任务数。2021年企业职工培训任务指标为7,000人次,实际全年培训人次为2,467人次,完成率35.24%,未达到指标要求。
(三)产出时效方面
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的情况。2021年应付未付资金金额12.936万元,在2022年8月23日才支付,占2021年应支付资金总额的0.97%。
(四)社会效益方面
根据抽查资料,农村转移劳动者这部分人均未从事培训相关工作。
七、 建议
(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程序。
(二)加大企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效益有效发挥。
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