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目 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等级和评价抽样
摘 要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意见》(建城〔2003〕188号)、《嵩明县“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关于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发改复〔2019〕55号)、《关于对昆明市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环保意见》(嵩生环复〔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嵩明县开展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嵩明县县城供水现状,从根本上改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片区供水能力,改善供水水质,保障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全面提高嵩明县综合实力,为嵩明县的建设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明县财政局制定并下发《昆明市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要求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该项目的主管单位,并负责盟台路新建工程供水管网项目建设;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深公司”)负责玉明路二期新建工程供水管网、兰茂路北段新建工程供水管网项目工程建设;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负责老城片区供水设施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6,6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3,615万元,占总投资的54.65%,专项债券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45.35%。3,000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包括支付玉明路二期新建工程供水管网专项资金270万元、兰茂路北段新建工程供水管网专项资金518万元、盟台路新建工程供水管网专项资金50万元、老城片区供水设施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资金2,162万元。
二、 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价,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3.79分,评价等级为“良”。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有效的缓解了由于供水管网老化、破损造成的水资源丢失和供水压力不足等问题,提高了供水能力,改善了供水水质,保障了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但也存在自来水厂二期建设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按时完工;信息公示力度有待提高,居民满意度低;部分项目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性待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绩效管理工作不够完善等问题。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按时完工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子项目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按时完工,延期187天,其主要原因为在施工过程中经过实地评估,需要增加深基坑支护工程,保障后续建造工程兼顾安全性高效性,在新增深基坑支护工程项目要经过两轮专家论证,又恰逢雨季、疫情影响设备发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二)信息公示力度有待提高,居民满意度低
通过对嵩明县盟台路、玉明路、兰茂路抽样点进行现场评价时对224位居民进行了入户访谈,22人非常满意、97人满意、96人一般、9人不满意,综合满意度为74.82%,居民满意度低。主要因居民对收取的水费除包含用水基本水费,还包含代收的污水费、垃圾清运费等规定,及对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超计划用水加价收取标准知晓率低,导致综合满意度低。实地调查部分居民反映水费收费约4元左右,但不清楚收取的水费包含哪些费用,也不清楚阶梯水价收费标准。
(三)部分项目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子项目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嵩明县建筑勘察规划设计院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合同价182.7万元。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第七条中:(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严格进行招投标; 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未实行严格公开招投标,与该规定不符。
(四)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性待加强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子项目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荣深公司未指派专人对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导致项目招投标文件丢失,未做到资料清晰可查。
(五)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绩效管理工作不够完善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未设定绩效指标,只编制了专项债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分数100分,但是由于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设置过于分散、未细化、难以衡量,所设置的自评指标未能与该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四、 建议
(一)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动项目实施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前期调研,开展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工作,确保实地勘测精细化。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应采取绩效跟踪、数据核查和实地调研等动态监控方式,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以保证项目绩效目标如期达成。
(二)多渠道深化信息公示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收取水费时跟居民解释清楚收取的水费除包含用水基本水费、还包含代收的污水费、垃圾清运费等。可采取政府网站公示、公众号公示、张贴业主小区公示栏、业主群等多渠道深化信息公示力度,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同时深入市场调研,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协同发力,以促进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探索实行分类用水价格政策,提高居民满意度。
(三)加强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管理,杜绝应当招标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现象发生。同时按规定签订相关合同,杜绝合同与招标文件相互违背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性
建议荣深公司构建规范化与科学化的制度,对档案资料进行详细的分类、编号排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排版,提高档案资料使用效率。指定专业工作人员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和归集,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离职培训等,工作人员离职前必须对完成交接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性。
(五)建立健全全面绩效管理体系
建议地方财政部门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必备条件。同时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嵩政发〔2017〕42号)、《中共嵩明县委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嵩发〔2020〕6号)、《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22〕15号)和《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嵩财预〔2022〕17号)的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嵩明县财政局的委托,于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对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按嵩明县财政局的要求,本次资金评价范围为政府专项债券。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意见》(建城〔2003〕188号)、《关于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发改复〔2019〕55号)、《关于对昆明市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环保意见》(嵩生环复〔2020〕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目标和任务,加大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改造投资力度;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有效解决县城片区新开发地块自来水供水问题,改善老城片区供水管网旧损渗漏情况,有效提高县城供水能力。
(二)预算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
1. 预算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发改复〔2019〕55号)要求,下达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地方专项债券3,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 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6,6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3,615万元,占总投资的54.65%;专项债券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45.35%。按嵩明县财政局的要求,本次资金评价范围为政府专项债券绩效评价。
专项债券资金共支出3,0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包括支付玉明路二期新建工程供水管网专项资金270万元、兰茂路北段新建工程供水管网专项资金518万元、盟台路新建工程供水管网专项资金50万元、老城片区供水设施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资金2,1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1 资金使用明细表 单位:元
抽样点 | 下达专项债券资金 | 到位专项债券资金 | 实际使用专项债券资金 |
玉明路二期新建工程 | 30,000,000.00 | 2,700,000.00 | 2,700,000.00 |
兰茂路北段新建工程 | 5,180,000.00 | 5,180,000.00 | |
盟台路新建工程 | 500,000.00 | 500,000.00 | |
老城片区供水设施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 | 21,620,000.00 | 21,62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三)实施内容
根据《昆明市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为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单位为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2020年1月:开展兰茂路南段、兰茂路北段、学海路二期项目、盟台路、玉明路二期、河滨南路项目供水管网施工建设。年底前完成兰茂路南段、兰茂路北段、学海路二期项目供水管网主体建设。
(2)2020年9月:完成盟台路、玉明路二期项目供水管网主体建设。启动学海路三期项目设计及开工建设。
(3)2020年11月:完成学海路三期项目供水管网主体建设。完成河滨南路项目上段供水管网主体建设相关工作。
(4)2021年2月:完成河滨南路项目全段供水管网主体建设,启动老城改造区东街、西街、秀嵩街等供水管项目。
(5)2021年12月:完成老城改造片区内各供水项目主体工程。
(6)2022年1月:新管网投入使用,有效改善旧网渗漏严重及供水率低下的问题。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 批复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为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项目申报相关的绩效管理要求,部门需要设立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为绩效指标。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设定绩效指标,只编制了专项债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分数100分。具体情况如下:
(1)专项债券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发改复〔2019〕55号)、《昆明市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绩效目标为:
①总目标:保障嵩明县城长远规划的实现及可持续发展,解决城市生活用水等问题。有效解决县城片区新开发地块自来水供水问题,改善老城片区已供水管网旧损渗漏情况,有效提高县城供水能力。
②年度目标:完成嵩明县城盟台路改扩建供水管网、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玉明路二期供水管网、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
2. 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发改复〔2019〕55号),评价组通过对实施内容进行梳理后,设置了绩效评价目标及绩效指标。
(1)调整后绩效目标:完成玉明路二期新建工程供水管网、兰茂路北段新建工程供水管网、盟台路新建工程供水管网、老城片区供水设施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的建设,解决嵩明县城片区供水不足和自来水水质差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嵩明县城片区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2)绩效指标:
①产出数量指标:盟台路改扩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玉明路二期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率、嵩明县城片区“一户一表”改造完成率;
②产出质量指标: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③产出时效指标:及时性;
④社会效益指标:改善自来水水质情况、投诉举报案件量下降、改善城乡供水情况;
⑤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有效性;
⑥满意度指标:社会群众满意度。
具体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五)组织管理情况
1. 职责分工
根据有关管理规定,该项目由县住建局统一领导,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负责工程的日常经营管理。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主要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实施中主要问题及外部事务。自来水厂下设计划部和工程部等职能部门,其中:计划部负责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征地、拆迁、三通一平等;工程部负责项目实施中具体施工问题;财务部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管理部负责竣工验收后的运营及日常管理。
2. 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意见》(建城〔2003〕188号)、《关于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发改复〔2019〕55号)、《关于对昆明市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环保意见》(嵩生环复〔2020〕12号)等文件,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接受嵩明县政府统一领导,在项目筹建、建设至建成运行阶段,均建立项目责任制,指定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主管单位,并负责盟台路新建工程供水管网项目建设;荣深公司负责玉明路二期新建工程供水管网、兰茂路北段新建工程供水管网项目工程建设;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负责老城片区供水设施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内容,完成目标任务,解决嵩明县城片区供水不足的问题。
二、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 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及时了解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和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项目提质增效,强化项目支出责任,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2.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为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评价范围为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评价的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券。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等级和评价抽样
1. 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2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27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关键评价问题,将决策指标分解为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反映贯彻落实绩效目标设立的充分性、明确性、合理性以及细化程度,绩效目标的设立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与部门履职相一致,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主要考核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立项程序的规范性、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等。
过程:反映项目过程管理是否制定实施方案、是否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按要求组织验收、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及时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结合项目特点及评价要点,将过程指标分解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3个二级指标,设置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政府采购规范性、档案管理规范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会计核算规范性8个三级指标。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考核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得到落实,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项目实施的各环节所涉及的关键点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并对指标予以解释说明。“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分解为8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盟台路改扩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玉明路二期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率、嵩明县城片区“一户一表”改造完成率、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及时性。
效益:反映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效益”指标由“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改善自来水水质情况、投诉举报案件量下降、改善城乡供水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有效性、社会群众满意度。
3. 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的规定,本着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地测量、分析和评判。评价时采取的方法主要包括综合评价法、对比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等。具体方式方法如下:
(1)综合评价法
从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出发,结合项目特点与重点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并设置相应的指标权重与评分标准,评价时根据评价标准对每一指标分别打分,最后累计算出总分。
(2)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比项目预定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益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益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3)实地调查法
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研究案卷、统计服务成果、查验数据、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考核内容和项目目标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础数据采集表,拟定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调查地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或进行现场随机访谈。
(4)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及嵩明县居民进行调查,了解受益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根据有效问卷分析受益群众满意度。问卷设计的问题与项目紧密相关且简单、清晰明了,通过问卷调查采集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本次评价采用线上结合实地访问方式发放问卷,共发放问卷224份,回收有效问卷224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
4. 绩效评价等级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等级分为: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现场评价阶段和出具成果阶段。
1. 前期准备阶段
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评价工作组与被评价单位至嵩明县财政局参加见面会,了解本次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并与评价实施科室、项目主管部门对接,详细了解评价项目概况。
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评价组进行前期调研,完成资料收集,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并提交评工作小组征求意见。
2. 组织实施现场评价阶段
2022年10月23日至11月9日,财政局下达绩效评价通知,组织各被评价单位准备资料、开展项目自评。评价工作组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到抽查项目点开展现场评价,一是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的立项、管理和绩效情况,探讨总结项目亮点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思路;二是查阅和收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及执行的有关文件等资料,核实资金落实、使用和管理情况;三是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四是记录调研工作底稿,完整、准确地记录所有原始数据和了解到的情况,对重要数据和资料,通过复印、拍照、收集原件或电子版等方式留存,并对相关的重要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以备复核。
3. 出具成果阶段
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8日,评价工作组汇总各项目现场评价资料,形成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问题汇总表等,对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进行汇总、分析,提交报告初稿。根据工作小组意见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按要求提交至嵩明县财政局。
三、 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该项目本次绩效评价得分83.79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00 | 12.00 | 80.00% |
过程 | 20.00 | 18.00 | 90.00% |
产出 | 35.00 | 32.80 | 93.71% |
效益 | 30.00 | 20.99 | 69.97% |
合 计 | 100.00 | 83.79 | 83.79% |
通过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展,有效地缓解了由于供水管网老化、破损造成的水资源丢失,供水压力不足等问题,提高了供水能力,改善了供水水质,保障了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但在绩效评价的过程中发现自来水厂二期建设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按时完工;信息公示力度有待提高,居民满意度低;部分项目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性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绩效管理工作不够完善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设置的13个绩效指标中,盟台路改扩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玉明路二期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等9个绩效指标完成,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及时性2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改善自来水水质情况、社会群众满意度2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详见下表:
表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完成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盟台路改扩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 | 100% | 完成 | 经评价,盟台路改扩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全部按实施方案完成 |
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 | 100% | 完成 | 经评价,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全部按实施方案完成 | ||
玉明路二期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 | 100% | 完成 | 经评价,玉明路二期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全部按实施方案完成 | ||
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率 | 100% | 完成 | 经评价,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全部按实施方案完成 | ||
嵩明县城片区“一户一表”改造完成率 | 100% | 完成 | 经查验资料、实地评价,嵩明县城片区“一户一表”改造全部完成 | ||
产出质量 | 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完成 | 经查阅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验收合格 | |
产出质量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9% | 部分完成 |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2.9 | |
产出时效 | 及时性 | 按时完成 | 部分完成 | 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未按合同按时完工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改善自来水水质情况 | 100% | 未完成 | 经调查问卷统计,共收到居民调查问卷224份,对水质总体满意度得分:1.79%*5+61.61%*4+21.88%*2=2.99分,扣2.01分 |
投诉举报案件量下降 | 有所下降 | 完成 | 经评价,2021年未出现投诉举报案件 | ||
改善城乡供水情况 | 有所改善 | 完成 |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维修次数<2020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维修次数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有效性 | 长效健全 | 完成 | 项目单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要求等情况变化,及时调整长效的管理机制 | |
满意度 | 社会群众满意度 | 95% | 未完成 | 经调查问卷统计,共收到居民调查问卷224份,满意度得分为74.82分,满意度为74.82%,得3分 | |
四、 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总分15.00分,绩效评价得分12.00分,得分率80.00%。具体分析如下:
1. 项目立项
(1)立项依据充分性:经评价,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2)立项程序规范:根据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发改复〔2019〕55号)、《关于对昆明市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环保意见》(嵩生环复〔2020〕12号)、《昆明市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等文件,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立项,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有相关法律、政策、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依据。
2. 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主管单位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未提供年初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只提供了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自评指标设置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
(2)绩效指标明确性:经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指标设置过于分散、未细化、难以衡量,所设置的绩效指标未能与该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3. 资金投入
(1)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经评价,该项目预算编制与项目内容基本匹配,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依据较充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20.00分,绩效评价得分18.00分,得分率90.00%,具体分析如下:
1. 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根据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嵩明县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发改复〔2019〕55号)要求,下达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地方专项债券3,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661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3615万元,占总投资的54.65%;专项债券3000万元,占总投资的45.35%。使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3000万元,包括支付玉明路二期新建工程供水管网专项资金270万元、兰茂路北段新建工程供水管网专项资金518万元、盟台路新建工程供水管网专项资金50万元、老城片区供水设施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资金2162万元。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100%,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经评价,该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绩效评价时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 项目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经现场评价及查阅资料后发现,该项目实施单位都制定了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嵩明县住建局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执行。
(2)政府采购规范性:经评价,项目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公式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采〔2014〕3号)文件执行,各子项目招投标文件规范、资料齐全。
(3)档案管理规范性: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性待加强,经实地评价发现,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子项目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荣深公司未指派专人对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导致项目招投标文件丢失,未做到资料清晰可查。
3. 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评价,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嵩明县住建局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全面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2)会计核算规范性:通过对项目会计核算规范性进行评价,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5.00分,绩效评价得分32.80分,得分率93.71%,具体分析如下:
1. 产出数量
(1)盟台路改扩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经现场评价和查阅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嵩明县城盟台路(河滨南路至玉带路)改扩建工程的批复》文件要求、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月报等,盟台路改扩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全部按照要求完成。
(2)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经现场评价和查阅资料,该项目于2016年10月9日获批开工建设,至2019年12月26日完工,2020年9月8日由代建单位组织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对该项目进行初验,初验结果为项目全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
(3)玉明路二期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率:经现场评价和查阅资料,玉明路二期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全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
(4)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率:经现场评价和查阅资料,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全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
(5)嵩明县城片区“一户一表”改造完成率:经评价,该项目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流量计量设备、阀门、水压水质监测设备和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全部实施“一户一表”改造。
2. 产出质量
(1)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截止2021年底,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子项目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已完工验收,项目验收完成率为100%。
(2)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
(建办城〔2022〕2号),2025年城市和县城供水管网设施要进一步完善,管网压力调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项目工作人员提供的专家测定数据显示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2.9%。 2018 年和 2019 年的供水的基本漏损率在40%以上,修正后的漏损率在36%-40%左右;供水的基本漏损率在 20%-30%左右,修正后的漏损率在 25.68%-12.96%之间。根据数据分析,项目实施单位在控制漏损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项目工作还有待加强。
4. 产出时效:考察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及时情况。通过查阅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资料评价,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实现工程进度的目标。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20.99分,得分率69.97%,具体分析如下:
1. 社会效益
(1)改善自来水水质情况:考察通过项目实施,更换供水管网,解决了管网锈蚀问题,降低了供水的二次污染,提高了供水水质,保障了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经调查问卷统计,共收到居民调查问卷224份,对嵩明县自来水水质总体满意度:1.79%*100+61.61%*80+21.88%*60=64.21%,居民对水质总体满意度比较低,原因是一些居民反映自来水水质差,只能用于日常生产、清洁用水,不能正常饮用。特别每次停水维修之后,水质浑浊,无法正常饮用。
(2)投诉举报案件量下降:通过项目的实施,群众用水权利得到保障,社会对供水的满意度提高。通过查阅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资料评价,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未出现投诉举报的情况。
(3)改善城乡供水情况:根据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维修次数明显少于2020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维修次数。更新了原有严重腐蚀、老化的配水管线,解决了供水管网频繁爆管的问题,供水压力明显提高,爆管扰民的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用水安全得到了保障。
2. 可持续影响:考察项目主管和实施单位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管理机制并严格执行。经评价,该项目主管和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和社会等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昆明市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水土保持方案》,保证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3. 满意度:通过对嵩明县盟台路、玉明路、兰茂路抽样点进行现场评价时对224位居民进行了入户访谈,平均结果是22人非常满意、97人满意、96人一般、9人不满意,综合满意度为74.82%。(100*9.82%+90*21.43%+80*21.88%+70*12.05%+60*30.8%+50*2.23%+30*0.45%+10*0.45%=74.82%),满意度低主要原因为居民反映水费价格偏高,实地调查发现嵩明县城片区的水费价格约4元左右,根据嵩明县改革和发展局《关于调整第一自来水厂供水价格的通知》(嵩发改通〔2014〕1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①居民生活用水:2.4元/立方米;②非居民生活用水:3.2元/立方米,居民实际缴纳水费价格比文件规定的居民用水和非居民用水收费标准高,但不清楚收取的水费包含哪些费用,也不清楚阶梯水价收费标准,导致满意度低。但通过项目建设有效的解决了嵩明县城片区供水问题,主要包括①管网漏损减少,供水效率提高,节水效果明显。通过对城片区供水管网改造,有效解决供水管网的“跑、冒、滴、漏”及卡脖管问题,管网漏失率明显降低,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提高了供水企业效益。②管网承压能力增强,输配水能力提高,保障了安全供水。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更新了原有严重腐蚀、老化的配水管线,解决了供水管网频繁爆管的问题,供水压力明显提高,爆管扰民的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用水安全得到了保障。③居民用水权利得到保障,社会对供水的满意度提高。改造前,管网老化、锈蚀甚至破损,通过更换供水管网,解决了管网锈蚀问题,降低了供水的二次污染,提高了供水水质,让群众吃上了卫生水,该项目实施解决长期困扰这些群众“吃水难”的问题。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按时完工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子项目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未按合同进度按时完工,延期187天,其主要原因为在施工过程中经过实地评估,需要增加深基坑支护工程,保障后续建造工程兼顾安全性高效性,在新增深基坑支护工程项目要经过两轮专家论证,又恰逢雨季、疫情影响设备发货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如①新建配水井、新建气水反冲房及鼓风机房位置上原有一栋建筑需拆除,建筑方才能进行配水井及其他建筑物施工,工程量增加导致工程延期;②新建絮凝沉淀池位置下有原输水管道,为保障供水不停,需提前改原木管道,因此待新改管道完成后,计划停水时间合并管道,增加总工量导致项目项目工程延期;③由于配水井按设计要求高,报验地勘、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现场验槽,现场地基验槽存在基底持力层存在软弱土质不能作为持力层,需全部挖除,超深部分进行换填,由此地基处理导致发生工程量及施工工序增加;④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对污泥脱水机房地基处理意见及设计变更较长时间未回复工期延误,设计变更回复后增加人工控孔桩工程量、污泥脱水机房十建工程完工滞后,影响后继的设备安装工程及总图室外工艺管道工程施工,导致总工期延长。
(二)信息公示力度有待提高,居民满意度低
通过对嵩明县盟台路、玉明路、兰茂路抽样点进行现场评价时对224位居民进行了入户访谈,22人非常满意、97人满意、96人一般、9人不满意,综合满意度为74.82%,居民满意度低。主要因居民对收取的水费除包含用水基本水费,还包含代收的污水费、垃圾清运费等规定,及对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超计划用水加价收取标准知晓率低,导致综合满意度低。根据嵩明县改革和发展局《关于调整第一自来水厂供水价格的通知》(嵩发改通〔2014〕11号)文件规定,水费收费标准如下:①居民生活用水:2.4元/立方米;②非居民生活用水:3.2元/立方米;③特种行业用水:10元/立方米。根据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的通知》(嵩发改通〔2016〕23号)文件规定,污水处理费标准:①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1.1元/立方米;②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1.4元/立方米;③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1.6元/立方米。实地调查部分居民反映水费收费约4元左右,但不清楚收取的水费包含哪些费用,也不清楚阶梯水价收费标准。
(三)部分项目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子项目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由原嵩明县规划建设局直接委托嵩明县建筑勘察规划设计院负责实施,合同价182.7万元(其中设计费156.6万元,拦标价编制费26.1万元)。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第七条“本规定第二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未实行严格公开招投标,与该规定不符。
(四)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性待加强
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子项目兰茂路北段供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负责单位未指派专人对项目招投标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导致项目招投标文件丢失,未做到资料清晰可查。其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在2010年已初步开展,项目持续时间比较久远,相关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出现人事变动,可能存在项目交接过程中资料遗失、损毁等情况。
(五)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绩效管理工作不够完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文件精神,项目单位在申请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时,要同步设定绩效目标,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绩效目标要尽可能细化量化,能有效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融资成本、偿债风险等。2021年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未设定绩效指标,只编制了专项债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分数100分,但是由于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设置过于分散、未细化、难以衡量,所设置的自评指标未能与该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六、 建议
(一)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动项目实施
建议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加强前期调研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考虑老城片区供水设施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和限制因素,提前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精细规划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重点环节内容必要时应开展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工作,针对限制因素应考虑时间影响、资金需求量影响。同时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应采取绩效跟踪、数据核查和实地调研等动态监控方式,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以保证项目绩效目标如期达成。
(二)多渠道深化信息公示力度,提高居民满意度
建议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严格按照嵩明县改革和发展局《关于调整第一自来水厂供水价格的通知》(嵩发改通〔2014〕11号)文件规定收水费,深入市场调研,收取水费时跟居民解释清楚收取的水费除包含用水基本水费、还包含代收的污水费、垃圾清运费等。可采取政府网站公示、公众号公示、张贴业主小区公示栏、业主群等多渠道深化信息公示力度,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同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协同发力,以促进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探索实行分类用水价格政策,提高居民满意度。
(三)加强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管理,认真落实合法性和公平竞争要求,杜绝应当招标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现象发生。同时按规定签订相关合同,杜绝合同与招标文件相互违背的现象发生。
(四)提高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性
建议荣深公司构建齐全的规范化与科学化的制度。比如在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中,对档案资料进行详细的分类,进行编号排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排版,这样不但清晰明了的把档案资料进行了分类,也为档案资料的利用提供了便利条件。在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借阅上,要有一定的规章制度,这样既能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又能提升档案资料的利用效率。指定专业工作人员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和归集,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离职培训等,工作人员离职前必须对完成交接工作,避免在交接过程中档案资料遗失损毁,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性。
(五)建立健全全面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建议地方财政部门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进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的必备条件。二是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监测机制,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发现及时纠正并告知同级财政部门,提高专项债券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七、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