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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03-67613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08 10:10
名 称: 嵩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8 10:10
字号:[ ]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0720398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0000

嵩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文件。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

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优抚服务和权益维护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为:

1.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2.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军人之家”融合发展。二是围绕提升运行管理、组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业务和政策培训。三是规范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

2.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包括: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退役士兵专场招聘等

3.扎实落实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一是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印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提高优待证申领发放政策知晓率、普及率。二是制定印发《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细化措施,做好信访接待。共接待退役军人来访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一般问题不出乡镇(街道),绝大部分问题在县域内得到了解决三是积极开展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军人节日慰问活动。及时准确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定期补助等资金,积极开展优抚对象帮扶帮困工作。及时发放临时救助、六级以上伤残人员报销医疗费、一至四级伤残军人门诊包干及护理费。六是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工作,15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完成健康体检。全面落实非嵩明籍入伍大学生优抚政策,对从嵩明县所在地学校入伍的非嵩明籍大学生,发函告知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落实家庭悬挂光荣牌、发放春节慰问信等相关优待政策

4.推进军休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做好春节”“八一期间的慰问工作,慰问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二是做好无军纪职工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及慰问金的发放工作,组织好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开展活动。

5.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一是开展驻嵩部队节日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嵩部队13家,做好慰问物资的发放工作二是做好对2023年新入伍军人的走访慰问工作三是完成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整修,浮雕墙提升改造,完烈士墓就地修缮。

7.其他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统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每周五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持续巩固“三清洁”成效,推进“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2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08.6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9.11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6.48万元,减少27.23%,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放缓,县级财政紧张,减少了适应性培训补助经费、昆明市成立军人之家一至四级购(建)房补助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保障体系补助经费等,所有本年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08.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8.6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8.6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6.48万元,减少30.00%,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放缓,县级财政紧张,减少了适应性培训补助经费、昆明市成立军人之家一至四级购(建)房补助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保障体系补助经费等,所有本年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7.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66万元,与上年343.84万元对比增加28.82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有新增人员故相应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136.00万元,与上年1811.30万元对比减少675.30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退役士兵技能教适应性培训补助经费,昆明市成立军人之家一至四级购(建)房补助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保障体系补助经费等。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 20828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工伤生育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专项工作的开展经费支出为222.03万元。

2.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单位退休人员工伤生育保险支出为2.30万元。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28.84万元。

4. 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为27.39万元。

5.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的发放支出为93.20万元。

6. 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支出为10.00万元。

7.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经费支出为25.00万元。

8.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主要用于“两保”接续补助经费的支出为20.00万元。

9.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金补助经费、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支出为349.00万元。

10.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经费、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经费支出为173.00万元。

11. 2080805义务兵优待”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为320.00万元。

12. 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主要用于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支出为18.00万元。

13. 2080808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主要用于灵云山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为100.00万元。

14. 2082804 拥军优属”主要用于双拥工作开展及双拥公园建设支出为74.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150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66万元,项目支出1136.0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300.77万元(基本支出300.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33.6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55.8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19.5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50.7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8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7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72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

30113住房公积金27.3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7.49万元(基本支出23.49万元,项目支出184.0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3.16万元(基本支出3.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等支出。

30205水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水费开支。

30206电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电费开支。

30207邮电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邮电费开支。

30209物业管理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

302011差旅费1.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人员出差经费支出。

302013维修费1.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维修费开支。

30216培训费12.89万元为(基础支出2.89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教育培训及党组织建设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用等支出。

30229福利费4.0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27委托业务费174.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烈士陵园改造升级,双拥公园后续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9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单位的公务交通补贴。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合计100.40万元(基本支出48.40万元,项目支出952.00万元),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46.2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军队无军籍职工和军队退休干部相关生活补贴的发放。

30305生活补助736.20万元(基本支出2.20万元,项目支出734.00万元),主要用于无军籍职工津贴补贴47.00万元,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经费41.00万元,用于全县春节八一慰问金补助经费200.00万元,用于全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320.0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8.00%地方性补助经费(伤残抚恤)98.0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0.00万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补助18.00万元。

30303退职(役)费218.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经费63.00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补助经费120.00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经费10.0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经费25.0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申报2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811.30万元;2023年审核确定项目23个,涉及金额1811.30万元。

重点项目如下:

(一)2023年春节八一慰问补助经费资金2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2023年“春节、八一”慰问经费的发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按时完成2023年春节八一走访慰问。

测算依据主要是:2023年春节八一慰问金发放满意度、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优抚对象慰问人数。

(二)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资金32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

测算依据主要是: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满意度、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全县义务兵人数。

(三)2023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经费资金63.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2023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经费的发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2023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经费的发放。

测算依据主要是:2023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经费的发放满意度、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退役士兵数量。

(四)2023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8.00%地方性补助经费资金98.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2023年优抚对象自然增长8.00%地方性补助经费的发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2023年优抚对象自然增长8.00%地方性补助经费的发放。

测算依据主要是:2023年优抚对象自然增长8%地方性补助经费发放满意度、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优抚对象人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工资福利支出:指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办法,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上难以解决的困难,改善职工生活和环境,解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共同的和特殊的需要,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他们正常和有效地进行劳动。

5.社会福利:指国家和社会通过各种福利事业、福利设施、福利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使其基本生活状况不断得到改善的社会政策和制度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2.66万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3.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82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单位新增人员,故相关运行经费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共计1565.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1.12万元,固定资产2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0111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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