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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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嵩明县文化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2.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县级大型专题文艺晚会筹办整体形象推广,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3. 指导业余文艺队伍的培训辅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文化辅导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美术摄影工作室。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负责全县城乡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对文艺人才的辅导、培训工作,以及基层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工作,全县的文化市场管理及文物管理工作和文物保护环境工作。
2.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艺活动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指导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3. 全年围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保障我县文化免费提供演出、培训、展览、阅读等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不断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将更多优质服务送到基层和农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为他们提供更高质量、更贴民心、更具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品牌。打造花灯广场舞的推广;非遗日、非遗进校园的推广;花灯进校园的推广;戏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的推广;嵩明地方特色文艺创作活动的实施;参加省级文艺演出、比赛;实施办公楼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推动嵩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目标的实现。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8.7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02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录用3人的人员工资。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目标的实现,推动文化产业持续较快发展。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8.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8.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02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2022年录用3人的人员工资。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目标的实现,推动文化产业持续较快发展。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8.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2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录用3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万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和受疫情影响,减少实施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1. “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群众文化支出,共计359.71万元;
2.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主要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共计5.00万元;
3.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共计20.31万元;
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共计48.60万元;
5. “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主要用于向困难人员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共计1.16万元;
6.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共计2.13万元;
7.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共计42.55万元,;
8.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共计0.69万元;
9.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共计48.5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52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7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1. 301-工资福利支出475.11万元(基本支出475.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35.6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支出8.3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支出11.3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支出177.2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6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2.5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8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48.5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2.12万元(基本支出23.02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支出20.10万元(基本支出15.1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
30216培训费支出4.8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30229福利费支出7.2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7万元(基本支出21.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支出20.3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5生活补助支出1.1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向困难人员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文化馆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持平。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申报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细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资金安排5.0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予以扶持,对文艺精品创作予以扶持和奖励;对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各级展会、节庆演出的文创企业、团体和个人,取得较好效益和反响的,经申报并评审通过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文化馆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文化馆资产总额197.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3.52万元,固定资产7.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28万元,无形资产43.4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400111
嵩明县文化馆2023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