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300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政法委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县委工作机关,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有关重大事项,推进平安嵩明、法治嵩明建设,支持和监督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委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专项行动办公室)、执法监督和法治科、新闻宣传与信息科政治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见义勇为协会;
2.嵩明县法学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县委政法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紧紧围绕上级安排照着做、履职相关认真做、服务发展创新做、人民群众有需要尽心做的工作思路,立足平安嵩明建设这一主线,促进政法主责主业的充分履行,实现立足全局谋主业、服务发展尽主责、融入中心当主角的常态稳固。具体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1.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2.紧盯重点难点,确保安全稳定。全县政法各单位必须以容不得半点差错、不能出任何问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早谋划、提前进入状态,全力做好重要会议的安保维稳准备工作。3.运用创新手段,实现共治共享。围绕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任务清单,加大工作力度,打造一批叫得响、推得开的嵩明经验。4.聚焦主业主责,增强服务效能。要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司法,提升政法公共服务效能,全力助推发展大局。5.推进试点示范,深化市域治理。稳步推动试点,确保市域治理取得实效。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借智借力构建嵩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标体系,推动形成符合嵩明实际、具有嵩明特点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模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9.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9.4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9.71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4.17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新增加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经费、烟草市场乱象整治经费和烟草补助经费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9.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9.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9.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5.54万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命案防控工作经费等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9.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6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5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00万元,下降26.9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命案防控工作经费等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2013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525.74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2013150事业运行”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的支出97.49万元。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11.38万元。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2万元。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0.70万元。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42万元。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5万元。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0.55万元。
9.“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为40.1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74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48万元,项目支出258.0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412.53万元(基本支出412.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94.8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116.6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9.1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76.9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9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5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40.1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26.07万元(基本支出68.07万元,项目支出258.0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30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万元,项目支出258.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司法救助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支出;
30216培训费4.3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30229福利费5.7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3.9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等。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8万元(基本支出10.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305生活补助10.8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生活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物价水平上涨,根据公务用车配置标准预算购置公务用车1辆,价值2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因我单位公务用车于2021年报废,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23年预算申请购置1辆,预计年末实际保有量为1辆,故导致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扫黑除恶工作
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切实扫除我县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黑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社会治安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化解、管控各类风险,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雪亮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定期定点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排查、敏感时期超前排查、共性问题联合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等五排查制度,从源头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努力建设平安嵩明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具体目标:1.深入推进平安嵩明、法治嵩明、过硬队伍建设和智能化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各级政法机关政治轮训内容,层层开展集中培训。2.严密防控社会矛盾风险,深入推进平安嵩明建设。健全落实完善矛盾问题排查调研常态化机制、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重点行业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机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分两个阶段集中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化解工作,实行清单管理,力争在摸排调研的广度、深度、准确度尤其是矛盾问题的化解率上较去年有所提升。3.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防控政治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高度警惕反华势力妄图通过宗教、民主、维权等渠道策动对我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阻断境外渗透渠道,严防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人员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渲染炒作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反奸防谍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战略,坚决与一切分裂行为作斗争。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市、县的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5.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教训,督促各级各部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问题,抓好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对 “黑枪爆”、“抢盗骗”、“黄赌毒”和“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深入开展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8.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4万元,下降5.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机关日常公用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56.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00万元,固定资产115.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300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公开附表20230306021325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