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 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0000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1)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县政府决定,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长、副县长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工作。(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3)承办市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由县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4)处理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5)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6)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7)制定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对年度工作目标及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决定、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8)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9)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县人大代表建议和上级政协、县政协委员提案,并协助督促检查建议、提案落实情况。(10)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滇中新区和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信息工作。(11)负责拟订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的内容审核,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12)负责群众来信、来信、来访的处理转办。(13)负责接待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外省(区、市、县)政府及县政府其他重要客人。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管理。(14)负责全县外事工作。(15)负责制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定额标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事宜及公务用车管理。(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相关公务接待工作。(2)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章和相关要求,负责县、镇(街道)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3)负责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管理及平台车辆的保养、维护等,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调度平台车辆。(4)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等工作。(5)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配套设施、水电工程等后勤保障设施的建设、管理、维修、调整和分配,以及县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供电、供水、供气、绿化、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6)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地点的内部安全、防火、保卫工作。(7)负责县政府机关公务用车集中调度和车辆的更新、维护等工作。(8)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隶属于县政府的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行政编制30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4名(副科级),督查专员2名(副科级),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综合科、县长热线电话办公室、办文科、政务信息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行政后勤科、督查科、机关事务管理科。
所属单位1个,即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着力在办文、办会、办事上下功夫,努力做到规范有序、优质高效。
(1)办文方面。办文工作力求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时效化。公文制发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力求每个环节都做到严格规范,精益求精。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办文程序,省、市、县公文交换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文件流转全程留痕、当天办结。
(2)热线接访方面。在办理热线电话、受理市级平台下派热线件、参与处理群体性上访等具体工作中,承办信任度和处置质量满意度持续上升。对房地产销售、农民工讨薪、城市管理、农村征占补偿等持续高发问题积极主动应对,配合主管部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3)应急值守方面。县政府总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县领导和科级领导轮流带班,定人、定岗、定责,做到上传下达快捷有序,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4)机关事务管理方面。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加强楼堂馆所建设核查,完成办公用房基础数据信息采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即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6辆(其中: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编制6辆,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编制30辆),实有车辆27辆(其中: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实有车辆4辆,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有车辆2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9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8.1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801.98万元对比减少403.87万元,下降22.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职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同时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8.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8.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1801.98万元对比减少403.87万元,下降22.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职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同时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会堂、水真路、玉明路)经费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8.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9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11万元,与上年1139.25万元对比减少163.14万元,下降14.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职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422.00万元,与上年662.73万元对比减少240.73万元,下降36.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696.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保险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专项业务支出。
(2)“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442.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保险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专项业务支出。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8.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退休人员相关支出,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方面,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68万元,主要反映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万元,主要反映失业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9.55万元,主要反映县政府办公室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4万元,主要反映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2万元,主要反映工伤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5.61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76.11万元,项目支出422.0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687.73万元(基本支出687.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67.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08.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支出68.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支出51.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2.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65.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45.80万元(基本支出223.80万元,项目支出422.0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支出449.80万元(基本支出99.80万元,项目支出350.0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方面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区物业管理、重点工作业务经费及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支出。
30205—水费1.20万元,为基本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区用水方面的支出。
30206—电费1.20万元,为基本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区用电方面的支出。
30207—邮电费1.20万元,为基本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区用水方面的支出。
30209—物业管理费5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1.20万元、项目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维修、保洁、绿化养护等物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30211—差旅费4.40万元,为基本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因公外出差旅报销支出。
30213—维修(护)费3.60万元,为基本支出经费,主要用于日常使用设备设施修理、维护及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0216—培训费7.20万元,为基本支出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党建、职工技能培训费等支出;
30229—福利费支出9.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65.00万元、项目经费2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过路费、保险费、车船税、日常维修保养及公务用车购置等方面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9.40万元,为基本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方面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58万元(基本支出64.5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305—生活补助支出55.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费。
30307—医疗费补助支出8.7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7.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2023年我单位发生采购业务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进行采购。采购明细:台式计算机1批5.00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批3.50万元,激光打印机1批1.00万元,文件柜20个3.00万元,多功能一体机7台2.00万元,办公桌1批5.78万元,办公椅1批0.90万元,视频会议终端7套45.60万元,视频会议控制台3套6.00万元,轿车1辆22.00万元,传真机20台4.00万元,显示屏1套16.43万元,复印纸1批2.4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00万元,较上年45.81万元增加41.19万元,增加89.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统计口径公务用车运维费上年预算数为2022全年实际支出数,测算数据小于2023年预算数(车均2.50万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公务用车1辆,所需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7.00万元,较上年45.81万元增加41.19万元,增长89.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增22.00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万元,较上年45.81万元增长19.19万元,增长41.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编制数为6辆,实有3辆,根据工作实际拟采购公务用车1辆,所需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维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统计口径公务用车运维费上年预算数为2022全年实际发生数,实际数据小于2023年初预算数(车均2.5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申报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422.00万元;审核确定9个项目,涉及金额422.00万元。主要是:
(一)12345热线及信访处置、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网络运行及维护、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应急管理、总值班室业务培训等补助经费:因办公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偏低,年初共安排专项业务费60.00万元保证嵩明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总体目标:嵩明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县政府的神经和中枢,除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外,重点做好上呈下达、下情上报、值班应急、政务督查督办、电子政务运行维护、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预期实现的效益:大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涉稳舆情处置率达100.00%;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层层下达,全年下达督查督办件全部完成;确保年度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信息网络建设和日常业务运行正常,严控系统性故障现象发生;加强对老旧办公设备的检修,及时更新淘汰,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做好年度值班值守,保证24小时不空档。
(二)办公区物业管理补助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00万元。
总体目标:办公室日常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等后勤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政府令133号《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嵩政发〔2019〕14号《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运转,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档次。
预期实现的效益:一是认真抓好办公区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应急处突渠道,快速、有效、高质的应对突发事件;二是做好群众接访工作。所有群众来访诉求均得到较好处理;三是做好动态实情掌握工作。及时对日常工作中的新做法、新亮点进行凝练、提升和宣传,办公室安全系数进一步提高。
(三)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2.00万元。
总体目标及预期实现的效益:切实解决公务用车紧缺导致出行难、调度难等问题,在公务用车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向市车编办申请,通过政府采购解决实际用车困难。
(四)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经费及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等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90.00万元。
总体目标及预期实现的效益: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做好2023年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维护工作,抓好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管理及平台车辆的监控、维护等,确保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搬迁工作有序推进,保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系统平稳运转,信息数据安全可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45.80万元,与上年837.52万元相比减少191.72万元,下降22.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年初预算的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会堂、水真路、玉明路)经费降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更新购置、办公设施升级改造等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325.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2万元,固定资产312.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3.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98万元(所属下级单位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后资产移交)。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