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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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医政与法制监督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医改与药政科、中医科、大健康科;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可兼任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所属单位1个,即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编制数7名,其经费并入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防死守,着力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
2.真抓实干,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3.全力以赴,着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4.稳中求进,加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法治化建设。
5.多措并举,有序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6.多管齐下,着力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
7.创新举措,着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8.规范管理,着力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力度。
9.严管厚爱,着力推进“清廉医院”、“满意医院”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8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9.8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626.72万元(为单位结转资金,2022年未纳入预算)。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86.56万元,与上年的1331.94万元相比,增加454.62万元,增长34.1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上级要求,将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资金纳入当年预算。而当年一般公共预算1159.84万元,与上年同期1331.94万元相比,减少172.10万元,减少12.9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2022年在职人员28人,2023年24人,减少3人;退休人员由上年的55人,减少27人,分别为卫生院25人找转到原卫生院,2人为本单位退休死亡。二是“三公经费”由上年的3.00万元,减少0.50万元。三是项目经费减少,艾滋病防治项目25.00万元和中医药先进县复审工作经费5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9.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9.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9.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1331.94万元相比,同比减少172.10万元,下降12.9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部分民生类项目经费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84万元,与上年763.44万元对比,减少54.60万元,减少7.1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变动,2023年预算时有在职人员24人,而2022年28人;二是代管卫生院退休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划转到原卫生院23人;三是部分退休人员死亡。项目支出451.00万元,与上年的568.50万元对比减少117.50万元,主要原因部分民生项目由于政策性增加,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去年的180.50万元,增加221万元;另外根据当前工作,部分项目作调整,新增加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经费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及健康县城创建工作项目经费,调减少艾滋病防治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能力提升补助经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前急救体系能力建设补助经费三个项目,县第二人民医院人员补助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5.37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退休人员津贴补贴。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99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人员,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工勤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四)“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55.71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及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和部分津贴支出。
(五)“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经费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及健康县城创建工作项目经费,各50.00万元。
(六)“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当年乡村医生退岗补助。该支出功能由于录入时错误,应调整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157.92万元,主要用于当年补助卫生室乡村医生在岗人员经费101.92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实施县级综合改革县级配套补助人员经费56万元。
(八)“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21.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县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21.00万元。
(九)“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13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低保家庭及伤残死亡生活补助、家庭特别扶助金、城乡居民医保等。
(十)“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23万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职工医疗费用。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5万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费。
(十一)“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1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1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属政策性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卫生健康局申报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451.00万元。经审核确定4个项目,资金451.00万元,其中民生类2个资金351.00万元,事业发展类2个资金100.00万元。与上年的7个相比,减少3个。具体项目如下: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221.00万元。
(二)嵩明县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县级配套经费130.00万元。
(三)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及健康县城创建工作项目经费50.00万元。
(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经费50.0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4.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免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费用——其奖励对象:一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二是农村双女户父母。资格认定标准:一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二是双女户:(1)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2)只生育了(或收养)过两个女孩;(3)采取了绝育措施。离婚或丧偶的的单亲家庭,离婚或丧偶前只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女孩,且本人或原配偶施行了绝育手术。注意问题:1.为避免重复享受政策,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和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等对象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的范围。2.属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即“补”)的奖励对象但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不得纳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9.23万元,与上年的51.45万元对比减少2.22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减少导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资产总额849.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6.57万元,固定资产62.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6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7.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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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