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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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拟订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牵头全县政务服务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县“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制度措施;管理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涉及的人事、财物、党建以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优化办事程序;负责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单位后台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的管理协调和运行维护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化系统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为民服务中心(站)“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法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管。负责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政府采购、PPP项目由县财政局受理并调查处理),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协助上级及县级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服务科、交易监督管理科、审批改革科。
所属单位1个,即: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极简政务环境
发布《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嵩政办通〔2022〕28号),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制定《嵩明县2022年服务企业我先行“微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极简审批。梳理公布《嵩明县第一批“无证明办事”事项清单(试行)》,以“一张承诺书”代替申请材料,实现审批事项立即办理。制定《进一步规范嵩明县小街镇行政体制改革扩权赋权管理办法(试行)》保障扩权赋权到位。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2022年,县本级已发布事项1236项,事项指派率100.00%,办事指南发布率100.00%。权责清单关联数量922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实现100.00%精准关联。嵩明县“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监管事项总数850项,目录清单认领率100.00%。部门检查实施清单完善总数814项,实施清单完善率100.00%。开展“转作风 提效能”监督工作,创新推出“四不固定”抽查展示服务风采,共进行28轮抽查,通报表扬24个优秀窗口,评选出8名“优质服务明星”,通报批评2次不规范行为,窗口服务意识和效率有所提升。
(2)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3月21日顺利完成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迁移上云工作,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共享。截止12月底,已有67个项目在新的交易平台成功交易。各类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了100.00%。全县进场项目办结率达100.00%。持续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项目量和履行客场义务情况在全市县区排名靠前,实施项目14个(次)。进场项目累计开出电子保函1486单,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6543.00万元。
(3)对标对表,打造优质政务服务
在全市率先设置“办不成事”办理窗口、惠企“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不动产与水电气信同步办理,高频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事项均实现100.00%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件共计28.50余万件,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件39.53万件,事项办结率、办件满意率均为100.00%。2022年,嵩明县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事项716项,查询类办件39.50万余件,办结率100.00%,办件满意率100.00%。另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杨林经开区、职教新城、小街镇心部署了4台“e办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
(4)对标一流,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成立嵩明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制定《关于成立嵩明县优化营商环境指导员评价员监督员工作团队的通知》、《关于建立嵩明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的通知》等六项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出台《嵩明县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通过“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专题研讨班,在昆明市首家实现营商环境科级干部全员培训;开展“以赛促学展风采,以学促用强技能”活动,在全市第一家把营商环境实际工作纳入线上测试。开通嵩明县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线上+线下”反向评价调查,线上以嵩明的主流媒体“嵩明融媒”收集,线下由各县直部门、园区、镇(街道)等 200个点位收集。截至12月,受理12件,办结12件;嵩明县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收到投诉件27件,办结27件。全年开展“营商环境会客厅”1+N活动4期,答复解决问题33个。开展29轮政务服务风采“四个不固定”现场直播抽查。在全市大竞赛营商环境赛道中,第一、二季度排名第一,第三季度排名第二。
(5)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
抓好昆明市政务局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着力落实依法监管职责。全年对111场次个入场招标项目依法开展监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比例的通知》,鼓励招标人少收、不收投标保证金金。积极推进电子保函业务,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按照昆明市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巡检工作方案要求,对38个项目开展了场内巡检。坚持落实好依法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处理,办结率达100.00%,督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回复率达100.00%。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9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691.6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15.09万元,主要去年改善营运大厅环境已基本完成,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91.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1.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5.09万元,主要去年改善营运大厅环境已基本完成,项目经费减少。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1.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9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1万元,与上年350.65万元对比,增加8.96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项目支出332.00万元,与上年557.00万元对比,减少225.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新址装修及设备购置安排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1、 2010301行政运行532.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及项目支出。
2、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9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2210201住房公积金24.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4、 2210350事业运行86.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及项目支出。
5、 2089999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0.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
6、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7. 210119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8. 2101199其他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生育保险。
五、 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我单位重点预算项目2023年房屋租赁、一网四中心政务服务平台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尾款专项经费200.00万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经费100.00万元,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标准化建设专项经费32.00万元,共计320.00万元。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9.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6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627.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42.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71.7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1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4.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000111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