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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03-67317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02 10:44
名 称: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元,万元,支出,预算,目标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2 10:44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200000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作为“大部制”改革试点单位,截止2022年底共下辖六个中心分别是侦查打击中心、基础防控中心、执法服务中心、队伍管理中心、情报指挥中心、综合保障中心;两个大队分别是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六个派出所分别是嵩阳派出所、杨桥派出所、小街派出所、杨林派出苏、龙保派出所、牛栏江派出所,以及一个看守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嵩明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永葆对党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一以贯之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提升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不竭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二是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反颠覆、反渗透、反邪教、反恐怖斗争,不断健全完善反恐体系和机制的建设,严守不发生暴恐案事件的底线;常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打财断血和深挖彻查;紧盯辖区“盗抢骗”“食药环”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断提高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平安嵩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管控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完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推进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工作职能职责,牢固树立“预防在先”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一标多实”基础信息采集,加强对“人、地、物、事、组织”等治安要素的管控,全面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扎实做好房地产、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行业领域的重点群体稳控,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全力确保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四是更加注重改革强警,增添发展动能。紧紧围绕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队伍强、业务精,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持续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以及交巡所职能融合、情指勤督舆一体化改革,全面查找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入研究,着力解决管理体制不科学、力量结构不合理、警务运行不顺畅、实战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服务基层一线、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释放出强大的改革能效。推进公安大数据建设,坚持实战引领,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增强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推进辅警立法落地落实,提升辅警队伍法治化、正规化标准。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增强群众获得感。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铁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科学选人用人制度,着力锻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中整治枪车酒毒赌密网等顽症痼疾,持续加强全警作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常态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让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在警营蔚然成风。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抓手,围绕基础知识、业务技能、实战训练、尖端专业等方面强化全警学习、培训,提升民警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的原则,加大暖警爱警护警力度,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加大先进典型表彰奖励,严格落实减负措施,积极帮助解决民警实际困难,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切实增强民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加强暖警爱警,强化科学用警和人文关怀,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加大先进典型表彰奖励,严格落实减负措施,积极帮助解决民警实际困难,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切实增强民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7人,其中:行政编制340人,工勤人员编制1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83人。

车辆编制70辆,实有车辆7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4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41.7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22%,主要原因分析为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41.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41.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4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22%,主要原因分析为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641.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64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1.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8.63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薪资正常增长及辅警人员薪资正常增长项目支出23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01.00万元,下降41.89%,主要原因为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开展推迟。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分别列“204”公共安全支出15397.81万元,主要反映公安的支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53万元,主要反应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531.3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711.9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281.70万元,项目支出2360.00万元),具体分组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2512.66万元(基本支出12512.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645.5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支出3640.9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30103—奖金支出738.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人员奖金;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6.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22.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支出10.4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在职人员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711.9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35.6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职工福利费;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963.83万元(基本支出2426.83万元,项目支出1537.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18万元(基本支出342.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列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持平,无变化。无额外预算,实际支出从一般公用经费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无额外预算,实际支出从一般公用经费列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无额外预算,实际支出从一般公用经费列支。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辆,年末保有量无运行维护的原因是年初无预算,以年末实际支出为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申报2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金额2360.00万元;审核确定25个项目,涉及金额2360.00

2023年政府性债券还本付息专项资金4万元,绩效目标为偿还政府性债券本息;北城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建设专项资金104.00万元,绩效目标为支付工程款、化解债务;小新街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建设专项资金125.00万元,绩效目标为支付工程款、化解债务;开发区派出所新建业务用房建设专项资金125.00万元,绩效目标为支付工程款、化解债务;嵩明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维护项目经费140.0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证交通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反恐怖专项经费2.00万元,绩效目标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打击恐怖主义,遏制暴力、种族、民族或宗教仇恨等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潮的传播和蔓延,确保社会治安稳定;龙保、交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万元,绩效目标为支付建设款,化解债务;扫黑除恶经费(含长效长治)专项资金3.00万元,绩效目标为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保证给行业各领域秩序良好;特警营房租用专项资金30.00万元,绩效目标支付特警营房租金,确保巡特一体化正常运行;看守所在押人员医疗服务经费88.00万元,绩效目标为在押人员能及时就医保障看守所健康卫生的关押环境;禁毒管理专项资金5.00万元,绩效目标,为公安机关有效打击吸毒、贩毒等违法人员,做到高效禁毒铲毒提供有力保障;事故鉴定经费1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交通事故鉴定工作高效开展;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15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涉案车辆停放点购买服务专项资金3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完善涉案财务管理,合理处置涉案车辆;警务改革工作专项业务资金680.00万元,绩效目标为营造良好的警营环境为公安机关更好的开展工作营造更好的氛围;执法办案区改造项目专项经费2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加强办案区智能化建设,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办案水平;营区外公安网边界建设专项资金4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加强安网边界建设,提高公安网使用效率;嵩明县公安局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20.00万元,绩效目标为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命令准确传达;“智慧磐石”系统维护专项资金9.00万元,绩效目标为为武警中队确保目标绝对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医疗合作专项经费25.00万元,绩效目标为及时支付租用中医院指定监视居住人员学员楼一号楼租用费,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审计经费1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加强嵩明县公安局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往来款收支管理;公安局双电源改造专项经费50.00万元,绩效目标为改造受损电路,确保指挥大厅、机房等公安工作设备正常运行;警体训练室项目建设专项资金1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完善警体训练设备,加强警务人员体能训练;犯罪嫌疑人医疗经费10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嵩明县公安局信息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60.00万元,绩效目标为绩效目标为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命令准确传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金额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48.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933.1万元,主要原因为嵩明县公安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了人员经与费与公用经费,而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只包含公用经费,故实际比上年增加345.36万元同比增加19.1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本年度安保维稳任务加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嵩明县公安局资产总额635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31万元,固定资产4784.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72.0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6.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1.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200111

嵩明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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