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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03-67289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01 16:40
名 称: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元,预算,万元,医疗保障,支出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1 16:4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600000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药和基金监督管理科、参保管理科、费用审核科、费用结算科、财务科、稽核科、信息管理科。

无所属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医保工作和建设的始终,强化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反面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持续加强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嵩明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3)结合职责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医疗保障工作职责抓好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深化改革、执行联动等各项重点工作,积极为推进嵩明县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积极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2023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实收等工作,一是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到应保尽保,全员参保二是确保参保群众在202311日后能正常享受待遇。

5)持续强化两定机构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断加大精准审核、稽核和专项审核、稽核的力度,创新医疗基金监管方式,聘请第三方基金监管机构参与医保基金日常审核和稽核,进一步增强监管实效。主动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的联动,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医保服务医师库、决策支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两定机构和药品耗材价格进行及时有效监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5.2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9.67万元。(注:文字部分与表中总项与分项相差0.01万元,因四舍五入导致。)

与上年对比减少227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项目减少2150.00万元,新冠疫苗及接种补助资金减少108.4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5.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5.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81.8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项目减少2150.00万元,新冠疫苗及接种补助资金减少108.49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减少24.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54.9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4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89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减少24.0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2.9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补助资金项目减少2150.00万元,新冠疫苗及接种补助资金减少108.49万元(注:文字部分与表中总项与分项相差0.01万元,因四舍五入导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未统筹部分生活补助,预算支出为6.87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为55.49万元;

3.“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支出为54.83万元。

4.“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工勤人员的失业保险,预算支出为0.47万元。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费预算支出为210.68万元。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预算支出为0.78万元。

7.“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主要用于对全县城乡参加医疗保险居民的医疗救助,预算支出为16.00万元。

8.“21015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疗费、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及商品服务的支出,预算支出为500.09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0.26万元,较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26万元,较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2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本年省市级医保飞行检查需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申报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69.67万元;审核确定4个项目,涉及金额69.67万元。

1.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用于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9.0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长期护理人员生活水平;

2.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16.00万元,对城乡居民的医疗补助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

3.单位自有公用经上年度办公经费的结转结余9.67万元,用于本年的办公经费支出,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4.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专项资金15.00万元,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2019年3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4.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所以各项经费都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46.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4万元,固定资产8.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32万元,其他资产27.2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3.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600111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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