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23年1月起提标
为充分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嵩明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从2023年1月起实行提标。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执行省级调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元;
(二)重度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仍按照昆明市2020年调整标准每人每月110元贯彻执行;
(三)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执行省级调整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元。
同时,嵩明县2023年1月享受生活补贴1512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36080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42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375110元。
附件: 昆民联发【2023】1号 昆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章)
嵩明县民政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