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春华等九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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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嵩明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春华 兼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徐 彪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
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兼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 涛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挂职一年);
杨珺茹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挂职二年);
刑 磊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挂职二年);
李 娜 任嵩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挂职一年);
徐先志 免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潘丹丹 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徐继姝 免去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投资服
务中心主任职务, 明确为八级职员。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