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22年12月防返贫监测工作拟纳入监测对象县级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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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嵩明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嵩贫领〔2021〕1号)等文件要求,县、镇(街道)、村(社区)围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程序步骤和标准,通过实地调查、村两委商议、党员和村民评议、村公示、村民代表会议定、村审定上报、镇(街道)核查确认和县级行业部门信息数据复核等程序,经嵩明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同意,拟新增识别纳入脱贫不稳定户对象1户3人。现将相关名单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日公告。具体名单附后(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私密信息不予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嵩明县2022年12月防返贫监测工作拟纳入监测对象县级公告
嵩明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