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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301-655090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18 14:18
名 称: 嵩明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4:18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嵩明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在嵩明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县局相关公安工作动态信息223条。二是通过嵩明警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视频号5大平台对县局公安工作动态进行对外公开、宣传。其中,微信公众号对外推送、转载县局公安工作1462条;微博账号发布和转载县局工作动态127条,回复群众咨询消息37条;今日头条账号发布和转载县局工作动态91条;抖音平台发布和转载短视频149条;视频号发布和转载短视频148条。三是协调中央省市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同步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通过人民网等中央级主流媒体对外公开信息30条;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等省级主流媒体对外公开信息97条;都市时报昆明信息港等市级主流媒体对外公开信息96条,获得百万级点击阅读量信息2条。四是公布12389群众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办理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702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嵩明县公安局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嵩明县公安局已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定期会议研究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制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由县局保密办和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再进行公开,严防政府信息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四)监督保障。制定了嵩明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统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8

行政强制

43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70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不够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指导培训、检查考核。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运维情况巡查,对公开信息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信息安全。三是强化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管理,要求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进行运维,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内容并建立完善巡查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定期对嵩明县门户网站公安机关相关板块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巡查,对长期不更新、服务功能差、用户关注度低、无专人维护的按要求及时清理整合或按程序备案后关停。四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头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和开展互动交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时效性、实用性、准确性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文稿校对工作,安排专人进行文稿校对,避免出现重大敏感信息错误,提升对外公开文稿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嵩明县公安局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