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2022年,县政务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县政务服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1-67911069。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按照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部门动态、重点领域公开等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在嵩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政务服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始终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结合县政务服务局工作实际,及时公开相关政策解读情况,并认真落实做好回应关切的相关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开展网上政务公开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不足,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设立投诉电话、意见反馈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切实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服务咨询电话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信息,开设“四季如春”营商环境专栏,显著位置设置云南省营商环境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主动接受企业、市民对嵩明县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工作的监督评价。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完善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强培训,熟悉业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三是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针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四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