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公示(嵩卫医公〔2023〕01号)
发布时间:2023-01-0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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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嵩明维妮雅综合门诊部变更申请。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申请变更登记医疗机构名称:嵩明维妮雅综合门诊部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诊疗科目和主要负责人
原主要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申请变更后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原主要负责人:陈丽琼
申请变更后主要负责人:马丽平
现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许可事项有异议,请向我局实名反映或举报。
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871-679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