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防震减灾局坚持以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条例》的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内容更新及时,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辅助和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并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一)加强组织结构建设
为加强对嵩明县防震减灾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综合业务科长、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保障工作人员为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以及做好信息公开台账记录,确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各项保密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有序和规范,在工作实践中建立健全了五项重要制度:一是信息公开分级审核制度。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二是重大信息公开联合会审制度。对于信息公开中的疑难、重点问题,召集相关科室进行研究讨论。三是及时公开信息制度。及时公布常规的公开信息,适时公布重要的公开信息。四是信息公开投诉和督查反馈制度。为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将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向社会公开,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方便广大群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进行咨询。五是政务公开备案制度。每期公开的内容都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三)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
在日常的工作中,嵩明县防震减灾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利用每2周一次的职工大会之机,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制度,选派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县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逐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处置能力和回应社会关切能力。
2022年1-12月,嵩明县防震减灾局在“嵩明人民政府网”今日嵩明部门动态公开信息24篇;法人年度报告、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社会监督信息3篇。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充分利用嵩明县电子政务系统这一网络平台,及时上传相关工作信息,共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新闻信息科等部门报送防震减灾工作政务公开信息24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工作时间与工作性质冲突,人员少、分工不合理,导致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不重视等情况。今后工作中嵩明县防震减灾局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强。
二是机构改革后嵩明县防震减灾局人员组成发生较大变化,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衔接不紧的问题。下一步,本单位将认真梳理各项职能职责,不断加强人员力量培养, 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网站和新媒体维护专业能力欠缺,日常运营缺乏技术支撑和管理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防震减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91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