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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11-637155 主题分类: 审计工作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29 16:55
名 称: 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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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9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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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计划的公示

为保障嵩明县审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出行用车需求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嵩明县审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3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审计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的计划(目录代码:E1902车辆及运输机械设备租赁)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审计局

三、 主要内容

满足审计局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业务需求。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根据实际里程结算

(二)资金来源:从省级预算安排的其他交通费项目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一)9座(含)以下汽车

1. 嵩明县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2.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供应商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中必须全为新能源汽车;

4. 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5.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6.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 按相关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10万元;

六、 目标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商1家,为嵩明县审计局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不属于2021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在采购目录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嵩明县审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采购完成后,根据与中标包车服务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据实结算支付。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嵩明县审计局办公室 0871-67914434

嵩明县审计局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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