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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1-15 14:04
名 称: 中共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工作,农业,农村

中共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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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中心,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11月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及科级以上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党组书记 局长 蒋益先

领导和主持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兼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倪秀梅

负责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农田建设、“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冷库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棚退让,农产品质量追溯、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县农业环境保护与管理中心。

联系生态环保、林业和草原、水利、自然资源、工业、质监、工商、食品安全等有关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许志坚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机关运转日常事务、老干、工青妇、离退休人员管理、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应急、干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及考核、财务、政府采购、内部审计、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农村社会事业(乡村建设、示范创建、社会治理)、农民业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组织宣传、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空、应急管理、信访、反恐、禁毒、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生产、政法公安、组织人事、科技教育、财政、发改、审计、财税金融、国资监管、社会事业、民政、文化旅游等有关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唐菲菲

负责县委农办日常运转、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屠宰管理、渔业管理、乡村振兴(脱贫人口增收)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畜牧兽医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县委农办,分管乡村振兴科、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有关工作。

副局长 李俊成

负责法规、牵头普法及依法行政、信用体系建设、农机安全、农业综合执法(长江“十年禁渔”)、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等方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法规科、县农机监理站、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壮大集体经济、司法、依法治县、交警、人社、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挂职) 杨文竣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协助副局长唐菲菲分管乡村振兴科。

副局长(挂职) 王荣华

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农民增收、招商引资、深化改革、农业固投、产业振兴(产业帮扶)、经济运行分析(企业主体倍增)、农产品销售、新型经营主体、“一县一业”创建、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种植业(粮食安全)、药肥管理、种业管理、农业机械化、负责绿色食品牌打造、乡村产业发展、市场与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发展规划科、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气象、防灾减灾、粮食和物资贮备、应急救灾等有关工作。

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绍林

负责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马存良 

负责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  赵永安

负责县农机安全监理、渔政执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业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余垚

负责县农业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中心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小兵

负责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AB角分工协作关系:许志坚—唐菲菲—杨文竣;倪秀梅—李俊成—王荣华。分管领导与中心主任(负责人)互为AB角。


中共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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