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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10-61988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24 18:35
名 称: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18:35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300201000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境内县级公路的保养和维护,逐步提高我县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单位,负责全县公路的大、中修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辖区内1153公里(其中县道154.586公里,乡道576.4公里,村道336.167公里)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2021年主要完成工作是:

(一)加强日常养护,确保公路畅通安全

为加强县道公路日常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我段根据日常道路巡查情况,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就全县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为确保安全度汛,及时加强对管养道路桥涵及排水沟巡查,并根据巡查情况先后两次分别在汛前及汛期中进行组织清理疏通,年内共清理疏通排水沟18000余米,清除塌方及排水管淤堵杂物850余方;二是加强路肩、路面保洁力度,提高保洁频率,清理公路两侧杂物及路肩、路面抛洒物及时清运处理,年内清扫路肩路面3万零1千多平米路肩砍草3万余米;三是增设交通标志牌及爆闪灯等11余台、套,及时维修、扶正、加固各类公路附属设施;四是对县道两侧行道树安全隐患逐路逐段排查,并形成书面报告请示处置;五是主动配合交安委对县乡道路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处置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年内共道路标线16000余米,震荡减速带300余米,确保了我县农村公路的安全通行;六是投资600余万元实施了县道汛前及汛期保通养护,年内共修复病害路面49937.8平米,七是投资完善了养护责任牌、警示标牌等公路设施;八是投资30余万元对行道树进行刷白管护并对两侧杂草杂物进行适时清理;九是建设美丽公路 7 条,新栽公路绿化苗木1.3万余株,为农村公路管养树立了标榜。2021年内共完成公路养护投资900余万元,经我段初步检测评定,县管道路管养率为100%,MQI值为87.47,好路率为81.81%。

(二)严格桥涵管护,确保畅通安全

为确保公路桥涵安全运行,我段加大桥涵巡查频度,做好巡查记录,掌握涵洞基本数据,及时掌握桥涵动态,做到问题早发现,隐患早处理;在积极做好桥涵清理、疏通工作的同时,确在汛期到来之前对县道桥梁进行桥梁技术状况评定,为桥梁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三)强化绿化管护 ,提高绿化档次

为确保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成活率、保存率,我段对历年绿化苗木加强管护,对枯死树枝进行修整,倾斜苗木予以扶正,做到应管尽管,目前县道公路绿化效果明显。

(四)强化管理,提高内业管理水平

我段高度重视养护内业管理工作,根据内业资料建档标准,指定专职内业资料人员,按照新内业标准,对养护内业材料进行梳理,按工作进展建立资料电子台账,确保管养工作资料齐备,随时可查。

(五)重视路况调查,确保数据准确

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准确数据,我段全体管养人员按公路巡查要求,徒步于各条公路干线,年内多次上报各类路况调查报表若干份、照片资料百余张,为局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确保了局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六)加强例行巡查,及时处置不安全隐患

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我段始终坚持按制度例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先后发现并及时处置公路行道树被大风刮断严重阻碍交通路障4起,对县道两侧枯死即将造成交通隐患的行道树予以造册登记,并书面提出处置意见报上级部门请示处置,做到防患未然,心中有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是: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46元,增加11.5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0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在2021预算收入内,以至于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6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2万元,增加11.41%,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0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在2021年预算支出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2万元,增加11.41%,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0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在2021年预算支出内。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2万元,增加11.41%,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0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在2021年预算支出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车使用频率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车使用频率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道路巡查、道路养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资产总额255.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2万元,固定资产165.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5.97 

4.02 

165.75 

85.32 

18.62 

0

61.81 

0 

0 

86.2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 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300201111

嵩明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表2022102109452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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