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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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杨林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关目标任务;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强化服务为动力、以改进作风为保障,较好完成目标任务。
1.乡村振兴工作。
充分利用龙保社区区位优势,在龙保社区小梨园地块建设宝龙田园综合体。全面启动“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工作,30名回乡干部及6个业务工作组成员已实现15个村(社区)全覆盖,深入各村摸底调研,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扎实开展“1+5”乡村振兴系统规划编制,目前官渡、核桃、落水洞、罗良已启动村庄规划,15个村(社区)乡村振兴5个单项方案已全面完成。打造官渡社区乡村记忆馆,展现官渡社区历史变迁;建设花灯滇剧传习馆;打造官渡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鼓励通过资产租赁、生产服务、联合经营、入股托管等形式,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优先安排土地指标,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村群众住房刚性需求。
完成2020年落水洞村人畜饮水续建项目和核桃草子坡农产品交易收购点项目骏工验收。整合扶贫资金225万元,完成2021年核桃草子坡五小水利工程、落水洞石子河道路硬化2个扶贫项目已竣工。投入88万元完成落水洞村委会光伏发电项目工程。
全镇实际完成大小春粮食总产1.01万吨,圆满完成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蔬菜种植面积达6.5万亩,产量13万吨,产值2.02亿元;完成花卉种植面积0.64万亩,产量1.7亿枝,实现产值0.52亿元。烤烟收购工作全面完成,收购量33万公斤,均价30.13元/公斤,完成税收219.6万元。9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01.39万元,涉及农户11434户,发放准确率100%。
2.土地征收工作。
东盟产业城签订坟墓搬迁协议14份,兑付坟墓补偿款8.07万元,签订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306份,兑付补偿款2965.0268万元,土地补偿协议9份,兑付补偿款12270.385596万元;黄磷厂公墓坟墓搬迁7153冢,兑付坟墓补偿款797.62万元;浙商产业园二期孔家大坟、云林墓地签订坟墓搬迁协议48份,涉及搬迁坟墓198冢,兑付坟墓补偿款84.2098万元;第三污水处理厂签订临时用地协议45.63亩,兑付补偿款68.984803万元;西冲河水库替换工程签订临时用地17.01亩,兑付补偿款18.4355万元。截止目前渝昆高铁土地征收工作,共签订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210份
3.“两违”排查整治工作。
“两违”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查处,实行“两违”管控工作月度考核,实现“两违”零增长目标。农村宅基地卫片违法用地73个图斑共涉及93宗宅基地块,农户91户,涉及面积76.22亩,现已拆除6户并已复耕,面积为4.05亩,完善档案数93户。杨林镇现存违法宅基地减少为70户,面积为54.17亩。卫片违法整治情况拆除违建107宗,拆除面积10.0068万平方米,任务完成率100%。
4.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全镇被征地农民共涉及13个村(居)委会68个村小组,符合参保4575人,完成33443人的被征地人员身份认定工作。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力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投入约140万元开通官渡小学学生公交专线,确保学生出行安全。龙保足球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医疗保险缴参保50029人,参保率达到98.86%,发放医保卡2246张。电子医保激活人数达31503人,激活率68.63%,超额完成县下达既定任务。走访慰问残疾人74人,发放慰问金2.22万元。完成459名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完成654人护理补贴5.586万元,申请生活补贴339人2.373万元;完成19557栋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225户廉租房入住户动态管理审核工作。开展“共享七彩阳光 助力乡村振兴”助残惠民活动,为23名残疾人免费安装太阳能灯、抽油烟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5人,“贷免扶补”贷款扶持创业11人,贷款资金共300余万元。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432人。扎实做好优抚优待工作,慰问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军属、烈属、烈士子女等1154人,共计慰问100.47万元。
5.社会治理稳步推进。
COP15大会期间广泛动员400余名“红袖标”治安志愿者队伍巡逻防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查处治安案件242起,办理“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220件,司法调解各类纠纷10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0件。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2020年发案63起,2021年发案40起,同比下降36.51%;2020年损失330.98万元,2021年损失160.34万元,同比下降51.57%,是全县唯一一个实现“双降”的乡镇。检查企业300余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410余项,整改一般安全隐患300余项,全年未发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开展日常道路安全巡查3000余千米,养护道路300千米。东核道路安装防护栏4.5千米,保障出行安全;投资24.98万元对320国道进行修复。
6.全面开展河道治理。
清理村内沟渠90余千米,清除淤泥150余吨;投入198万元完成老贾河、对龙河、杨林河、莲花河4条河道“清淤减污”工作,清理河道4.5千米,累计清淤5.1万立方。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安装污水处理设备1台。完成农村氧化塘新建、改建8座。农村自然村公厕改造提升不断推进,自然村公厕改造9座。厕所革命完成户厕改造8350个。
7.城乡面貌显著提升。
完善村(社区)基础设施。硬化张官营村道路852米,西冲河村安置点4.5千米;修整核桃村委会机耕道路25千米,回填土夹石2000余方。美化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集镇区、长嵩大道集镇段、石场专用线、东核公路、阳先公路日常保洁全覆盖。镇区2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配置三色垃圾分类收集桶,设置保洁分类员。深入推进乡镇绿化升级改造,种植花卉苗木11.0855万株,绿化面积0.4万平方米。玉龙路种植银杏树107颗,地被12万株,共0.37万平方米,入镇口连接线种植花卉3万株,共0.065万平方米。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启动16个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建设洗手设施、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亭等,改造公厕19座。投入500万余元,美化墙面、建筑外立面1.7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00余盏,实现主要道路太阳能路灯全覆盖;以老旧物品为抓手,通过对废弃轮胎、打谷机、酸菜罐、老树桩改造,提升关键节点,打造特色亮点,自制景观花盆160余个。新建小广场8个、小花园6个、休息亭2个、景观塘1个。镇15个村(居)委会设235个垃圾收集点,配置2600只分类垃圾桶(四色),建成垃圾分类收集亭120座。
9.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承包网络图,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层级关系,将排查对象逐一落实到村、明确到户、责任到人;建立专门疫情防治值班电话,指派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处置。全面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辖区内16个村(社区)及辖区企业目标人群累计接种达70000余人次。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商场市场等重点场所等进出口设置地面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大力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对集镇农贸市场、超市、药店、诊所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督导120余次防疫,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面对面提出整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位。组织全镇60余名民兵驰援瑞丽,齐心合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
2.嵩明县杨林镇财政所
3.嵩明县杨林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4.嵩明县杨林镇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5.嵩明县杨林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
6.嵩明县杨林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7.嵩明县杨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合计3,79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7.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94.3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本年收入增加幅度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合计3,7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6.24万元,占总支出的60.74%;项目支出1,490.77万元,占总支出的39.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94.3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增加额为1,378.03万元,增幅为1222.2%),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本年收入增加幅度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6.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29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人员有调整变动。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51.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4.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0.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8.03万元,增长1222.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本年项目支出增加幅度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嵩财预〔2021〕1号杨林镇集镇绿化、亮化、市政道路维护专项资金--120万元
2.嵩财预〔2021〕1号杨林镇征迁执法管理专项资金--136万元
3.嵩财预〔2021〕1号杨林镇中小学教育安全专项经费--30万元
4.嵩财预〔2021〕1号杨林镇公租房管理维修专项经费--100万元
5.嵩财预〔2021〕1号杨林镇2021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47万元
6.嵩财预〔2021〕1号杨林镇爱国卫生七大专项行动经费--168.1万元
7.嵩财预〔2021〕1号杨林镇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250万元
8.嵩财预〔2021〕1号杨林镇河道保洁专项经费--100万元
9.嵩财预〔2021〕1号杨林镇2021年抗旱补助经费--56万元
10.嵩财预专字〔2021〕164号2021年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23.68万元
11.嵩财预字〔2021〕56号杨林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60万元
12.嵩财预〔2021〕1号2021年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县级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
13.嵩财预专字〔2021〕205号2021年市级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
14.嵩财预专字〔2021〕56号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15.嵩财预专字〔2021〕110号2021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94.3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增加额为1,378.03万元,增幅为1222.2%),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本年收入增加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费支出580.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0.3万元、津贴补贴260.18万元、奖金87.24万元、绩效工资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96万元(其中办公费182.36万元、印刷费7.45万元、电费17.38万元、邮电费6.64万元、差旅费0.29万元、维修(护)费1.66万元、租赁费9.11万元、会议费2.47万元、培训费7.67万元、专用材料费23.48万元、劳务费531.26万元、委托业务费242.67万元、福利费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4.3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54.37万元),资本性支出171.8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0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1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71.5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费支出186.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38万元、津贴补贴18.72万元、奖金6.89万元、绩效工资16.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2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其中办公费1.99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培训费0.95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61万元(其中退休费46.53万元、生活补助5.08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13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费支出76.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54万元、津贴补贴27.64万元、奖金8.61万元、绩效工资12.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34万元(其中办公费0.03万元、邮电费1万元、会议费0.48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劳务费14.53万元、福利费1.05万元),资本性支出45.4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45.47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84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费支出579.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6.78万元、津贴补贴133.94万元、奖金72.83万元、绩效工资118.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住房公积金1.57万元、其他工作福利费支出2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25万元(其中办公费5.71万元、电费1.09万元、培训费5.53万元、福利费6.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2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费支出123.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23.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的78.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万元,完成预算的7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单位部门的“三公”经费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9万元,下降2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万元,下降2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积极响应上级控制三公经费政策规定,严格管控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动情况存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4.48万元、印刷费1.01万元电费1.09万元、邮电费8.3万元、差旅费0.29万元、租赁费0.99万元、会议费2.96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劳务费1.47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福利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4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182.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0.44万元,固定资产6142.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89.7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3.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5.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946.5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8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182.30 | 1350.44 | 6142.16 | 946.55 | 84.50 | 0 | 5111.11 | 0 | 0 | 689.7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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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601111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240402056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