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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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是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参公管理二级局,是履行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年度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二是负责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劳动就业统筹管理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三是负责承办县区失业保险业务,具体负责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审核发放等工作。四是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统筹做好大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人群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工作。五是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做好职业供求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专场招聘、档案托管等工作,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六是指导帮助各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始终坚持民生为本、就业优先的工作主线,全年以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援助、优化就业服务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开展。2021年度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就业岗位开发。今年以来,累计开发有效就业岗位2293个,新增城镇就业2007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1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09人),累计发布线上招聘信息18期,涉及岗位2万余个,嵩明人社微信公众号招聘信息点击量4万余次。
二是抓实就业政策落实。统筹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今年以来,新增设立就业见习基地3家,新增就业见习123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岗见习90人,拨付就业见习补贴116.7万元;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55人,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301.18万元;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16人,90.16万元;拨付5户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13.8万元,吸纳重点群体就业36人;为180名省外户籍在嵩明务工人员发放春节留岗红包5.4万元;拨付200名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0万元。全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502人,就业率达 91.94%。
三是推动创业扶持工作深入。把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在创业贷款、创业补贴、创业赛事参赛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支持创业者更好创业。全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06人,发放贷款2698万元;贷免扶补扶持创业95人,发放贷款1632万元。鼓励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创业赛事,推荐1个创业项目参加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大赛;通过省市级大学生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10人,发放大学生创业补贴14万元。
四是有效发挥失业保险功能。2021年全县参保单位729户,参保人数22162人。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7228人次,金额1112.68万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5430人次,金额251.21万元。抓好稳岗扩围政策落实落地,以“免申即享”方式发放243户企业稳岗返还资金94.77万元,稳定就业岗位8000余个;为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571人次,发放金额91.11万元;支持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发放失业保险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20人3.51万元。
五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帮扶东川区转移就业等系列招聘活动12场次;办理《就业创业证》7250本,就业失业登记19416人次,求职登记2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7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92.16万元,增长21.76%,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收入较上年增加200多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56万元,占总支出的21.48%;项目支出861.11万元,占总支出的78.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34.81万元,增长27.2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00多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5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71.13万元,减少70.79%,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就业补助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本年列入项目支出,就业补助资金本年列支减少595.5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6.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基本支出人均占比23.55万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1.1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805.94万元,项目支出增长的原因在于2021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上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加861.1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今年以来,拨付引导性培训培训补贴及农民信息员补贴58万元,引导性培训人数1万人;全年新增设立就业见习基地3家,新增就业见习123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岗见习90人,拨付就业见习补贴116.7万元;拨付200名2022届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0万元;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55人,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301.18万元;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16人,90.16万元;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等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23.23万元;拨付全县7家创业担保贷款承办单位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51.84万元,2021年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创业598人,发放贷款94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4.81万元,增长27.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就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00多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4%。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支出:(1) “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72.7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我县负责失业动态监测的样本企业开展相关活动的工作经费;(3)“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社保缴费;(5)就业补助资金支出730.06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5%。主要用于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按照县级年初预算安排,部门产生的 “三公”经费支出,从年初预算的商品和服务费用中列支,年初不单独做“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增长13.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今年扩大了线下主题招聘会规模,参与招工企业数量增多,招聘会期间接待企业人数较上年增加40人次,公务接待费用增加238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全年未开展因公出国(境)相关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部门无公务用车编制,全年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全年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一是线下主题招聘会期间,为参与招工企业工作人员提供简单工作餐,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人数84人。二是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扶贫车间建设工作调研,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13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全年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5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5.72万元,减少45.2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度我县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减少15.7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相关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政策宣传费等办公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资产总额520.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2.20万元,固定资产208.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20.36 | 312.20 | 208.16 | 180.47 | 27.69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万元(流动人员档案密集架采购4.56万元,复印纸采购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设立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管理。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501111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表20221024014122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