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801000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登记确认,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4.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其他补助及利息,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
5.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6.负责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待遇核定与待遇支付。
7.负责参保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8.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受理、处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举报、投诉;协助审计、基金监督管理等部门查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违规行为。
9.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报告工作。
10.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档案管理。
11.负责对镇(街道)、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按照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要求,持续推进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
二是严格执行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强化措施,严格审核,按时足额支付养老待遇。
三是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格审核,认真开展被征地人员补助兑现工作。
四是切实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全力抓好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待遇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深入排查基金管理风险,健全制度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4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670.64万元,原因为:2021年财政调整了中央、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决算填报口径,将其调整到县财财政填报,不纳入经办机构部门决算,所以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33万元,占总支出的90.59%;项目支出23.61万元,占总支出的9.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657.58万元,原因如下:一是本年全体职工按文件要求增加了薪级工资,4名工作人员晋升了岗位,1名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工作人员,按文件要求追加了奖金,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为改善办公条件,购置了固定资产,为工作有序开展,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三是2021年财政调整了中央、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决算填报口径,将其调整到县财财政填报,不纳入经办机构部门决算,所以2021年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3.42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本年全体职工按文件要求增加了薪级工资,4名工作人员晋升了岗位,1名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工作人员,按文件要求追加了奖金,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为改善办公条件,购置了固定资产,为工作有序开展,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1万元,其中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经费5万元;为五保户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0.23万元;为低保户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11.51万元;汇缴2020年市级低保特困代缴结余资金6.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691.0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财政调整了中央、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决算填报口径,将其调整到县财财政填报,不纳入经办机构部门决算,所以2021年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657.58万元,原因如下:一是本年全体职工按文件要求增加了薪级工资,4名工作人员晋升了岗位,1名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工作人员,按文件要求追加了奖金,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为改善办公条件,购置了固定资产,为工作有序开展,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三是2021年财政调整了中央、省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决算填报口径,将其调整到县财财政填报,不纳入经办机构部门决算,所以2021年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6%。“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93.34万元、“20805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18.53万元,以上功能科目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61万元,主要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对象、特困人口保费代缴工作顺利开展。“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待遇及福利。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8.1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超出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超出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不一致,原因为:我部门“三公经费”只涉及公务接待支出,财政对于公务接待不安排单独的预算,相应的支出均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因工作开展需要发生了2批次13人次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宜良县和盘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到我单位进行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共计2批次13人次,均严格履行报销手续,符合相关报销标准。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万元,原因为: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中的“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所以,我单位该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资产总额10.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万元,固定资产4.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44 | 6.10 | 4.34 | 0 | 0 | 0 | 4.34 |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万元(其中:便携式笔记本电脑2台1.29万元,台式计算机3台1.37万元,碎纸机1台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9年12月我县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7月启动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9月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凡是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主选择相应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21年12月31日,缴费档次共计12个,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700元、800元、900元 、1000元、1500元 、2000元、3000元。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801111
嵩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表20221018085148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