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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10-61916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24 15:59
名 称: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万元,预算,退役军人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15:59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000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文件。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题进行安排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党组书记、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制度监管。细化管理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每月召开党组会,截止目前召开党组会4次,党组(扩大)会9次。

2.加强退役军人优抚政策落实,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政策,健全优抚对象抚恤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2021年1至10月份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3662人次2067.17万元。1-3季度发放优抚对象一次性死亡补助金36人56.80万元。临时救助137人户14.8万元。报销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费16人次2.3万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发放335人次411.85万元。认真开展“节日”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烈属,发放慰问金活动,慰问在乡退伍军人5949人,发放慰问金251.53万元。二是按照2021年度工作计划,2月10日至2月28日全面完成了《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符合政策应参加体检人数2388人,实际参检1638人,其中:男性1626人,女性12人,6960元。支付体检费用81.996万元。三是按照昆明市退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质按量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94本。

3.精准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自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止,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17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4人(服役期2年(义务兵)66人、服役期满4年的1人、服役期满5年的27人、服役期满8年的10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共有13人。完成2021年大学生退役士兵(30份)退伍档案梳理工作;对2名服役期间患病并有确切依据的退役士兵,要求其部队及时完善档案资料,便于后续落实带病回乡待遇,真正做到妥善安置;做好4名伤残军人接收报到工作;组织开展迎接退伍老兵返乡返校“五个一”活动,发放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94人,金额1485450元。对1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清理核查档案,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岗位开发、计划编制等工作,积极稳妥地完成2021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二是突出创业扶持,提高就业比率。制定了我县《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全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普查工作,结合基本信息、就业情况等就业创业情况,共普查3200余人,为退役军人精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奠定基础。根据退役军人特长,搭建双向选择服务平台,2021年我县共举办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6场,提供就业岗位4111个,达成就业意向22人。联合就业局、银行等多家单位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贷款工作,2021年我县对符合条件自主就业的三名退役士兵发放创业贷款45万元。组织10家退役军人企业参加第三届“建行杯”昆明市第三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三是教育培训合理设置,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扎实开展。利用退役士兵报到契机,完成教育培训共 243人,其中高职扩招报名参加192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51人。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冲刺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集中补缴任务的通知,截止10月,共接受政策咨询1000余人次,接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186人(其中:不符合补缴条件退役士兵10人,符合补缴条件退役士兵176人),全县共办结176人。

4.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一是开展走访慰问,走访慰问驻嵩部队13家,发放慰问金18.8万元;二是联合辖区部队开展“双拥送学进军营”主题党日活动1次,组织业务骨干到驻嵩部队开展“送政策、送培训进军营”活动2次;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嵩明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有序开展;四是为赴麻栗坡、马关、富宁、屏边、临沧等地祭扫烈士的12户烈属做好服务保障及异地祭扫差旅费报销,共计发放12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差旅费4.23万余元。五是为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送达喜报89份。六是组织全县各界人士170人到红军长征纪念塔开展2021年嵩明县9.30烈士公祭活动。

5.推进军休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开展走访慰问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146人4.85万元;发放离休干部特别抚恤金1人1万元。二是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按照市局要求对企业军转干部2021年解困金数据信息进行更新上报和2021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进行测算上报20人42.576万元;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死亡抚恤金、丧葬费1人4.7625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3、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8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9.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8.91万元,减少5.45%;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有结余资金,本年县级财政相应减少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71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00万元,占总支出的5.83%;项目支出4,443.57万元,占总支出的94.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33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结余资金已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32万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局随着机构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单位的职能职责得到了完善,相关专项工作增加,故而伴随的支出也相应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6.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43.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万元,增长0.045%;主要原因分析为抚恤标准有变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含各类抚恤和安置资金的使用及发放,在2021年底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8.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33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分析为为上年结余资金已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4%。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县2021年相关优抚和安置资金的发放及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行政运行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县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发放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农林水(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局2020年在职人员全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及预算数为0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车辆编制,故无公车,2020年遇到外出情况均为差旅费报销,自然相应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就不存在,而其他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也不存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车辆编制,故无公车,2021年遇到外出情况均为差旅费报销,自然相应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就不存在,而其他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也不存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我局无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因我单位无车辆编制,故无公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21年我局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局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局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随着机构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单位的职能职责得到了完善,2020年部门日常办公费用支出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福利费、培训费支出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12.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92.95万元,固定资产19.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12.62

1492.95

19.67 

0

0

0

19.67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工资福利支出:指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办法,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上难以解决的困难,改善职工生活和环境,解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共同的和特殊的需要,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他们正常和有效地进行劳动。

5.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为增进与完善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者的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111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20221024043248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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