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4.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6.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镇(街道)、园区,县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从思想上讲政治强基固本。
二是持续深化“三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严查快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工作,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持续清除“常量”、定点清除“变量”。
三是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凝聚合力,信访问题治理到位,把群众期盼作为工作的发力点,推动落实社区协商机制,督促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铿锵有力纠治“四风”,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常态监督,加大惩治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易发多发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释放出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清晰信号。
五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震慑遏制效果显著增强。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反馈、配合协作、日常监督、整改销号机制等8个方面12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
六是塑形铸魂锻造铁军,干部综合能力大幅提高。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履职能力。坚持把做实做细全员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纪检监察主责主业因人施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7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8.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1.03万元,增长33.82%,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23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工作任务加大导致留置经费、巡察费用、干部培训经费及外宣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06万元,占总支出的87.04%;项目支出308.15万元,占总支出的12.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47.88万元,增长27.61%,原因为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53.15万元,增长98.81%,原因为工作任务加大导致留置经费、巡察费用、干部培训经费及外宣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47.88万元,增长27.61%,原因为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3.15万元,增长98.81%,原因为工作任务加大导致留置经费、巡察费用及外宣经费增加。专项经费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留置案件办理,对镇(街道)、园区、县直单位、村(社区)135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圆满完成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思践悟、案例教学等专题培训等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1.03万元,增长33.82%,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23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工作任务加大导致留置经费、巡察费用、干部培训经费及外宣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3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07万元,下降1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7万元,下降1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万元,下降59.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3万元,占95.94%;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占4.0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用车、巡视巡察公务用车、留置办案公务用车、监督检查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06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差旅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71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03.60万元,固定资产306.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5.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1.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3项,账面原值148.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719.95 | 3403.6 | 306.6 | 0 | 107.87 | 0 | 198.73 | 0 | 0 | 9.75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22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