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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10-61838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21 20:33
名 称: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1 20:33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601000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镇卫生院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护理,院前急救巡回医疗,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卫生员业务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3、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

4、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5、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死因监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核病防治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21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22万元,占总收入的22.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072.06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48.39%;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54.98万元,占总收入的29.5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420.27万元,增长23.41%,其中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269.3万元,减少35.55%,减少原因为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纳入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47.46万元,增长4.63%,增加原因为新冠疫苗接种收入;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642.18万元,增长5017.03%,增加原因为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纳入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1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59万元,占总支出的92.6%;项目支出134.33万元,占总支出的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184.57万元,增长11.31%。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07.38万元,增加6.82%,增加原因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投入了大量防疫卫生耗材;追加了跨年度考核村卫生室的经费预拨金额;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77.19万元,增长135.07%,增加原因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纳入项目支出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1.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38万元,增长6.8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投入大量防疫卫生耗材,兑付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比例提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0.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19万元,增长135.07%,增加原因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纳入项目支出核算。项目支出主要为兑付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计划生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新冠疫情防疫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97%。与上年对比减少121.99万元,下降21.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中核算,调整至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7%。主要用于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5.91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21.8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7.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0.61%。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运行相关支出如: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退休人员经费、兑现村卫生室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村卫生室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同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公务用车运行支出资金渠道来源单位自有资金,不涉及财政拨款资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资产总额1772.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89万元,固定资产364.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0.04万元,无形资产12.3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7.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45平方米,账面原值12.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4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72.47

1115.89

364.24

252.25

6.3

0

105.69

0

280.04

12.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部门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表20221022064929068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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