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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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8)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9)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10)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1)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接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
(13)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4)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严格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2)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项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力以赴,扎实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久战。一是强化排查管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继续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发现在存在的问题要求本单位和各村卫生室严格按照要求整改;积极做好辖区涉疫舆情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二是提升核酸采样能力。与嵩明县中医医院做好疫情防控配合,及时送检样品,做好人员、物资、设备准备,提升全员核酸采样能力。三是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广泛宣传,对适合人群全员接种疫苗。
多措并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全面提升我院综合服务能力。二是稳步提升我院服务水平。
精准服务,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认真落实艾滋病宣传和防控任务,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落实好建档立卡人口医疗救治保障措施。
聚焦重点,巩固健康扶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杨桥街道所有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卫生室标准,现有乡村医生30人,药品配备完善,确保小病、常见病有地方看;使2021年杨桥街道大病整体救治覆盖率100%;2021年杨桥街道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43539人,高血压累计建档管理2357人,糖尿病签约491人,肺结核签约4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4104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6095人。
创新突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二是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嵩明县推进健康嵩明实施方案》《嵩明县县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嵩明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贯彻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嵩明县杨桥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5.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39万元,占总收入的29.22%;事业收入201.78万元,占总收入的19.12%;其他收入545.41万元,占总收入的51.67%。与上年收入合计819.80万元对比,增加235.78万元,增长28.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经费、公卫经费和家庭医生签约经费均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90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78万元,占总支出的85.20%;项目支出134.39万元,占总支出的14.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760.17万元对比,增148万元,增19.50%。其中:基本支出,2021年的773.78万元与上年的720.41万元,增53.37万元,增7.4%,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是职工正常增资,二是上年度列为项目的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今年列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021年134.39万元与上年的39.75万元相比,增94.64万元,增238.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支出列为项目支出,2021年建设了预防接种门诊和发热门诊,因而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杨桥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3.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共卫生经费等公用经费335.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36%。与上年的720.41万元对比,增53.37万元,增7.4%,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是职工正常增资,二是上年度列为项目的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今年列为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杨桥卫生院事业发展目标,项目支出134.39万元,2021年134.39万元与上年的39.75万元相比,增94.64万元,增238.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投入了医院管理系统,疫情防控支出列为项目支出,2021年建设了预防接种门诊和发热门诊,因而项目支出大幅增加。主要方面有:医院管理系统开支23.6万元,已投入医院管理使用。疫情防控2021年开支15.11万元,对杨桥街道疫情防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并取得实际效果。发热门诊建设开支9.11万元,但根据嵩明县疫情防控规定,发热病人只能到嵩明县人民医院就诊,所以我院发热门诊暂未投入使用。建设预防接种门诊项目开支18.37万元,该项目在2021年建造完毕并于2022年1月正常投入使用。剩余部分体现在2021年基本公卫和基本药物财政补助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96%。与上年506.61万元对比,减少198.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药物资金、新冠资金等经费由县卫健局转拨列在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里,故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医疗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1%。主要用于开展医疗服务,保障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社保,为所辖区居民提供健康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相同,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为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不变,为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不变,为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2021年无车辆购置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在编实有为1辆未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进行开支,2021年嵩明县杨桥卫生院的财政拨款收入只有人员经费,救护车支出均由单位自有资金支出,所以我单位没有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杨桥卫生院资产总额615.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3.17万元,固定资产272.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15.19 | 343.17 | 272.02 | 135.76 | 6.3 | 0 | 129.96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嵩明县杨桥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部门决算表)20221022061417901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7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