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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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妇幼健康服务。
2.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承担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妇幼健康信息的管理、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等。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营养保健管理、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担负着全县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妇女病普查、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高危孕产妇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幼保健咨询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和组织职工新冠核酸采样培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实行保健与临床紧密结合
医院始终坚持把“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工作方针作为医院发展方向的引领,优化配置内部资源,细化人员岗位,明确功能定位,规范全县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流程,紧扣各项考核指标,强化辖区群体保健服务管理,履行医院公共卫生职责,突出群体保健功能,实现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持续稳定向好。
3.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级各项目工作规范和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逐级签订《妇幼健康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大对基层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4.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
督促村医及时发现孕妇,及时追踪建册,规范进行产后访视。各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及民营医院严把产检质量关,重点加强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和专案管理,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患儿抢救技能培训,提高抢救能力。落实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患儿抢救补助,以杜绝危重孕产妇和儿童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等导致的死亡。
5.加强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继续开展以居住地为主的儿童健康管理和定期体检、高危体弱儿童的筛查随访等工作,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儿童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
6.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整合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资源,建立运行规范、服务顺畅、简洁高效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
7.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证、章分开管理,严禁空白证上盖章,空白证件由专人专柜上锁管理。
8.加强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级下达的任务和指标要求,切实加强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各级职责,把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有机结合,并把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落实消除三病认证工作方案,并要求各机构制定本院消除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每季度定期开展督查,规范开展一系列工作,圆满完成工作指标和任务,按省市级规范达到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认证。
9.认真开展免费避孕药具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按照国家、省、市免费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切实做好产后及人工流产后及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有效避免非意愿妊娠的发生,降低人工流产率。严格避孕药具仓储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需求计划,开展免费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10做好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促进妇女生殖健康
为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强妇女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省市要求,负责全辖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日常事物,对筛查工作实施监督,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11.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托幼机构是儿童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确保集体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12.加大妇幼健康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把预防疾病、增进健康的妇幼卫生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儿童体格发育水平,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13.认真开展“三网监测”及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按照“三网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加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及时反馈信息。建立及时、准确的报告及评审制度,每月收集监测资料,及时组织开展补漏调查。组织召开孕产妇死亡及儿童死亡评审会议,认真分析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因素,为上级部门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是: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13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4.60万元,占总收入的35.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853.43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59.0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0.64万元,占总收入的5.44%。
2021年度总收入3138.67万元与2020年度总收入3390.44万元相比,减少251.7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114.60万元较上年1205.94万元减少91.3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正常退休2人,财政核拨人员经费减少;事业收入1853.43万元较上年2184.49万元减少331.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诊患者减少,致事业收入相应减少;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70.64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170.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同级财政部门拨入资金记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84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15万元,占总支出的92.52%;项目支出212.99万元,占总支出的7.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1年度总支出2,849.14万元,较上年总支出3178.70万元减少329.56万元,主要是因为:①新增正常退休2人,财政核拨在职人员经费减少;②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诊患者减少,致事业收入减少,对应的药品、卫生材料支出也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6.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7.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8.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44%。与上年基本支出2912.53万元对比减少276.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①在职转退休2人,财政核拨人员经费减少;②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就诊患者减少,致事业收入减少,相应的药品、卫生材料支出也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99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266.17万元对比减少53.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38.74万元尚未列支,结转到2022年使用。
2021年项目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汇总明细为: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万元、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0万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7.55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1.32万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万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8.53万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2.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26%。与上年对比减少165.73万元,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2人,财政核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6%。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2%。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在编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主要用于缴交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一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06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35.75万元,固定资产2453.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6.2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89.0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065.45 | 2535.75 | 2453.41 | 414.32 | 23.19 | 1199.00 | 816.90 | 0 | 0 | 76.29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201111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