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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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县经济发展形式和财政、金融、价格走势,定期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各专项规划,综合提出嵩明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点;平衡国家分配和市、县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和下达国家、省、市拨款的建设实施计划,负责做好全县项目筛选、组织、包装、上报工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着力抓好化解落后产能、降低企业成本、补齐民生短板等工作,为经济发展扫清障碍、蓄积动能;稳物价,保障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强化责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保障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制定《嵩明县关于贯彻落实省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全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高质量编制完成《嵩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县7个重大课题研究已完成,1个正在推进,30个部门(行业)专项规划、8个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正在修改完善。三是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牵头开展改革工作目标任务14项,完成改革专题调研1项,改革专项督查1项,重大改革事项1项。
(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项目投资完成情况。2021年计划推进实施重点项目239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4.56亿元。二是压实项目前期。编制《嵩明县项目前期费管理办法(试行)》,积极申报各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11项,已到位省级前期费300万元。四是谋划储备项目。高标准谋划“十四五”规划项目集群,截止目前,共有420个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集群计划盘子,项目估算总投资1840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1033亿元。五是强化项目包装申报。2021争取项目资金5593万元,梳理申报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2项,包装申报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13个。六是规范开展项目投资审批备案,制定《嵩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45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73项。七是持续巩固“美丽县城”创建成效。3月28日,我县被云南省政府正式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获得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共安排到县属11个部门共33个政府性投资项目。持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项目66项,概算总投资76.9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8.50亿元,2021年度完成投资15.96亿元。
(三)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扩大应急网点建设,嵩明县粮油应急保供配送中心建成正式营业,嵩明县粮油应急保供配送中心四营配送点建成投入运行。二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涉及21个收费项目,合计减少收费金额150.58万元。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嵩明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完善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四是在全县布点推广共享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新能源汽车试运行布点6个、车辆2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布点90个、自行车1000辆。五是做好能耗“双控”工作。印发实施《嵩明县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能耗“双控”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对《云南省“两高”项目核查工作问题清单》中涉及我县的12家企业严格执行停产整改,并强化动态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积极运作新上项目升级和企业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改造挖潜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既是: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7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3.14万元,占总收入的93.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6.51万元,占总收入的6.7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2.80万元,增长9.9%,其他收入增加14.01万元,增长15.14%。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行政经费822.62万元,上年基本行政运行经费805.74万元,相比上年增加16.88万元。本年追加预算项目经费较多,相比上年增加115.92万元。上年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总收入534.60万元,分别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经费20.00万元,“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400.00万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政补助资金22.10万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经费50.00万元,农本调查经费3.90万元,涉烟价格认定经费38.6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总收入650.51万元。分别为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4.16万元,疫情防控医疗储备物资采购经费14.79万元,新能源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13.50万元,八家村水库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万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经费50.00万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268.06万元。其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上级下达专项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3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11万元,占总支出的53.48%;项目支出715.16万元,占总支出的46.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00.47万元,降幅10.89%,项目支出增加470.44万元,增长192%。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同比减少3人,使人员经费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同比项目预算数多且金额大,使项目支出大幅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2.11万元,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7.48万元,同比减少155.38万元,与上年对比降低10.8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逐步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5.16万元,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44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同比追加项目预算数多且金额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本年共计项目支出8个,分别是农产品成本调查支出5.44万元,本年完成了农调户误工补贴发放、走访农本调查对象、业务培训、数据审核汇总、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打击涉烟犯罪价格认定工作经费5.34万元,本年完成了涉烟案件价格认定工作。新冠疫情医疗物资采购经费支出17.29万元,完成了口罩、酒精、防护服和一次性手套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县级数量要求的储备工作。“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支出55.54万元,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补助资金支出13.50万元,完成了对新能源车企奖补资金的足额拨付。应急物资管理经费支出50万元,保障了本年应急物资储备的完好性和物资调拨的及时性。八家村水库加固项目工作经费300万元,完成了水库加固单位项目资金拨付。2022年省级财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268.06,保障了四家重点企业贴息资金的足额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1%。与上年对比增加536.56万元,增长57.5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同比追加项目预算数多且金额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薪酬发放及单位正常运转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购置应对新冠疫情所需储备物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和消毒液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3%。主要用于八家村水库加固建设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26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6%。主要用于保障省级财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拨付到位。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单位本年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主要用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费用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57.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44.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财政不安排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境经费预算,公车运行经费超预算支出是我局年度业务、会议等工作繁重,公车出车次数频繁,公车老旧达到报废状态,维修成本较高。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88万元,增长2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2万元,增长3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26.9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公车维护成本逐渐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4万元,占92.04%;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7.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会议和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对我县“美丽县城”建设、“十四五”规划、物价监测等检查调研和外县同级发改部门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98万元,下降29.09%,主要原因单位本年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支出23.54万元、印刷费支出0.019万元、咨询费支出0.76万元、水费支出1.20万元、电费支出0.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4万元、电话费支出0.85万元和差旅费支出3.02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资产总额12703.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2206.62 万元,固定资产37.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8万元,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 45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上年增长 7.96%。,其中固定资产净额较上年减少6.2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3.8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703.03 | 12206.62 | 37.43 | 24.35 | 0.00 | 0.00 | 13.08 | 0.00 | 0.00 | 1.48 | 457.5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家村水库加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万元,因为后续需要归还,为和县财政收支金额保持一致,故在决算中做支出列报。而在会计核算系统中,根据资金的性质,列为财务会计往来项目核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5.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6.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101111
附件2-1.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县发改局)



